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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不深,為何……心裡還是疼得厲害?”
……
“……這麼說來,那梟衛地牢劫獄案,你是找出主謀了?”
“下官還沒有。”
梟衛正堂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三司一般,擁有提審、刑訊之權,與三司不同的是,能動用梟衛堂審的案子,並不做出裁決,而是由主簿將案情寫明,直接上呈皇帝審決,絕不容半分胡鬧。
顯而易見,陸棲鸞的回答惹惱了兩位聽審的上官,未待他們發怒,陸棲鸞又道:“主謀雖未查清,下官卻揪出了幾個落了實錘的案犯,請大人容我一一道來。”
“說吧。”
陸棲鸞略一點頭,讓人把牢中的孫順提審過來,道:“這第一個犯人,便是孫順。其罪為,收受賄賂,企圖換出牢中第一層的東宮大太監薛敬的義子,內務府主簿邱貴。”
馬少卿挑眉道:“這邱貴是?”
“邱貴是今年涉入嬪妃龍胎被害案,前段時日被查出勾結廢妃任氏,因而被梟衛收押的殿中監主簿。因其常年經手宮中各殿大太監的‘孝敬’銀錢,宮中內監唯恐他供出,另外,他也是上報的、被燒死的八名罪官之一。”
她說到這兒,地上半死不活的孫順抖了抖,落在高赤崖眼底,意外道:“你的意思是,他為了這麼點小事,就敢把賊人引進來?”
“不,孫順的罪名只是收受賄賂,而且他受的賄,實際上是中了計的。”
陸棲鸞轉而問孫順道:“你當時收了薛敬多少錢?”
孫順這些日子吃盡了梟衛的苦頭,先是沒說話,待陸棲鸞說了一聲若他如實交代,有利於他妻子減刑,便啞聲道:“兩、兩千兩。”
“兩千兩,收的都是些什麼?”
“是……銀錠,和金條。”
陸棲鸞又問道:“好,你家有好好賭的妻子,既然進了這麼大一筆賬,怎麼說也要點一點,這麼說來你是明知故犯,看見金條上有‘東宮’二字,還敢收?”
孫順嘶聲道:“我已經說過一百遍了!那些金條上根本沒有東宮的印記,都是薛敬的私財!”
陸棲鸞並未反駁,拿起作為證物的金條示人道:“薛敬的供詞和孫順一樣,說從未動用過東宮的金條,而是用的孫順私財……那麼問題來了,我們從賭坊和孫順家查到的財物,重新稱過,金條的重量和成色都遠超流傳於民間的金條,是以合計三千五百兩,那麼,這多出來的一千五百兩,是怎麼來的?”
馬少卿冷笑道:“這孫順能貪一次,就不能貪其他人的嗎?也許那一千五百兩是他家的私財呢。”
“大人此言差矣,孫順不過是個牢頭,這方面自然比不得馬大人。”
懟得馬少卿臉色一黑,陸棲鸞恍若未覺,繼續道:“孫妻好賭,案發前早已將家中良田賭光,連祖宅都輸了一半出去,而和泰坊地方偏僻,地價和房價就算翻一番,三百兩之內就足夠贖回了,何必抱著一千五百兩不用?問題並不是出在這兒,而是孫妻在賭坊時,她輸出去的金條,一來一回被當時賭桌上的人偷換過了,從沒打烙印的金條,換成了東宮金條。”
“……”
堂上的馬少卿愣了好一會兒,忽然怒道:“胡說八道,那金條刑部也留了一根,本官特地讓宮裡的殿中監檢視過,成色烙印與東宮同出一批,怎麼可能流入民間?難道你對過東宮的入庫賬簿?”
“查賬簿是查不出來的,太子常年在外,東宮裡的人挪用宮財不是一天兩天,不過還有一個可能,倒是更為合情合理。”
說到這,陸棲鸞回頭看向沉默不語的聶言,道——
“這些金條,並不是現太子的,而是今上昔年做太子時,賜給勳貴的。”
作者有話要說:
這麼說吧,文裡的男主們刨去違法亂紀的一面都還有好品質,維護女性,不會遷怒,雖然小鳥兒坑他們,他們還是會保持風度。
另外有個私設定,可能不太符合考據,只是在此做個區分——
成年計程車大夫男子和文人是有“字”的,而江湖草莽和未成年(陸弟弟和蘇小哥兒)是沒有字的,女人就更沒有了,另外你們都猜對了——小公主以後是會被她爹改名賜字的。
第49章 雨打棠花落
“胡說八道!”
馬少卿不是沒有聽到過朝中的風聲; 說是太師已經將皇帝擬廢太子的聖旨審議過了,明日一上朝便要頒佈,到時三皇子身後的勳貴; 以臬陽公為代表; 必然成為朝中蒙蔭派新的中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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