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部分(第3/4 頁)
,只是順從地抓過羊脖子,氣運丹田,血灌雙臂,喊了聲“開”,只見那羊脖子被硬生生地折斷,同成為兩截的還有插在中間的一根鐵棍。
“好!好……”賓客們頓時發出陣陣喝彩。
“還有麼?”圖那故作不屑,靠近人兒小聲說道,“若是沒有,能否洞房花燭了?我可是早等不及了……”
“今夜你要是吃酒吃多了,就獨自一人睡罷!”趙心玉紅著臉在一旁坐下。
圖那想了想,斟滿一碗馬奶酒來至大廳中間,向忽必烈、景王爺及在場的賓客高聲說道:“我兀良哈圖那今生能娶得薩仁公主為妻,實為緣分,實為幸運!與她相處這幾年,我與她自是有過爭吵,讓她吃了太多的苦。我兀良哈圖那欠她的太多!我今日在這裡說了這話:自此往後,自會好生待她,絕不讓她受半點委屈!”說罷將碗中的酒一飲而盡,轉過身來看著人兒。
窗外驕陽正盛,人兒的嬌笑同這光亮一般暖人……
圖那的話雖不多,卻是倒出了自己的心聲;人兒雖未說話,話語卻早已融進笑中:
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此生有君相伴,再無所求……
(完)
後記
終於寫完了!
這不是如釋重負,而是完成之後的喜悅,不論這部小說今後的出路如何,我寫完了它,也說明我是在用盡心血對待一件事情:我和我先生之間的感情。
這部小說是根據我和先生之間的故事再結合元朝的歷史寫的。因為他的家在內蒙古,所以就寫了元朝的事情。哈哈,如果他的老家在瀋陽,我想我應該會把他寫成輔佐皇太極的清朝重臣吧。不過小說終歸是小說,雖然結合了襄樊之戰、崖山海戰等真實的歷史事件,但也有大量的藝術加工,小說本就如此,如果太過還原於歷史,那就不叫“小說”了,應該叫“史書”。
本書男主“兀良哈圖那”的原型就是我的先生,他姓於,于姓譯成蒙古語就是“兀良哈”。“趙心玉”的原型就是我,我雖然不姓趙,但是“趙心玉”身為郡主之時所在的朝代的國號就是我的姓。呵呵,我的先生姓於,家在內蒙,我姓宋,宋元兩代又是緊緊相連並且是中國歷史上極為重要的兩個朝代……
這大概就是所謂的“緣分”吧。
書中還有很多人物在現實生活中可以找到原型,例如“卜遠”和“韓忱鸛”的原型是我先生的好朋友,“陳氏”的原型是我和我先生的媒人……有了這些人物,我的思路也拓寬了,因為每當落筆寫的時候,我就會想到這些人在現實生活中的原型,想想就會笑出來,開心了,也自然有寫作的動力了。
這部小說斷斷續續地寫了三年的時間,初始是在2008年10月,直至現在完成,中間經歷了找工作、實習、結婚、度蜜月、回老公家等等一系列的事情,所以就耽擱下來,現在才完成。不過俗話說的好:好事多磨。當歷經了這麼久的作品終於完成之後,我的喜悅是難以言表的。
我對寫作的熱情從小學的時候就已經很高{炫}{書}{網}{提}{供}漲了,只不過那時候還是孩子,寫出來的東西也是幼稚得很,也因為那時候喜歡看動畫片,當時特迷戀的一部動畫片叫什麼什麼來著——只記得女主角在變身後是一位紫色短髮的明星,藝名“小甜甜”。當時很迷戀這動畫片,所以就試著寫了五萬多字的“小說”,其實就是仿照動畫片來寫的,那時候別說措辭了,連標點符號都用不對。不過還是很珍惜的,畢竟那是我第一部“作品”。後來這部同鋼筆寫的珍貴的“手稿”被我扔掉了,——實際上是收拾房間的時候不小心灑上了開水,因為是鋼筆寫的,所以神馬神馬的字都看不清了——
上了中學後,因為很喜歡《拳皇》、《柯南》、《還珠格格》等等等等吧,又接連寫了幾部“作品”,雖然用詞較小學時好了很多,但在現在看來還是十分幼稚的,畢竟其中有太多的動畫片的成分了,這種東西若是沒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是不能寫成並且受讀者歡迎的。不過中學時代是我“耀武揚威”的時候,我的作文成績一直是班裡第一名、年級前三名,也得過滿分,當時挺高興的,想想要是能帶著現在的智商回到那會兒該多好啊!
上了中專,因為有了喜歡的男生(純粹暗戀——連話都沒跟人家說過),家裡也買了電腦,所以就開始嘗試著寫言情小說了。之前每每去書店,老媽都不讓我在言情小說的架子前停留,可是自從上了中專之後,記得有一次去書店,我“大著膽子”故意挑了四本口袋書(從封面上就能看出是言情小說),老媽竟然只是點了點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