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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我臉上還有疤呢?”說完抬起頭來將臉上傷疤對著春花讓她看。
盧夢生臉上的傷疤已經不那麼觸目驚心了,但還是一眼就能看出來,春花伸出舌頭在上面輕輕舔了一下,她一點也不覺得這傷疤難看,倒覺得與他身上的英武之氣很相配。這與自己腳上的傷疤不是一樣的,她看著盧夢生因□分外動容的臉不講理地說:“不許看,就是不許看,我想讓你覺得我哪裡都是最美的!”
“寶寶本來就是最美的,哪裡都最美!”盧夢生說著將頭低了下來,噙住了她的唇,用舌頭在上面一次又一次地掃過,然後一路向下,春花就被這樣逗弄得在他的身下化成了一灘春水。
春花果然被他慢慢地迷惑了,身體放軟,隨著他在雲端遨遊。淋漓盡致後的春花短暫地迷糊了一小會兒。她醒來後發現自己身上穿著淺紅的小襖,一條綠色的撒花散腿褲,一雙腳上整齊地穿了一雙白綾襪子,大紅緞面睡鞋。
春花猛然間將腳縮了回來,用被子蓋上,語氣裡不知不覺地帶了些自卑和擔心,“你看過我的腳了?”
“你醒了?”盧夢生正拿了一本書坐在一旁的炕桌前看著,聞言轉過身來,“你不是不許我看嗎?我隔了被子替你穿了襪子和鞋子。”
春花仔細看了看盧夢生的臉,很是平靜自然,帶著滿足後的舒暢,她並沒有看出來盧夢生騙了自己,在春花的認知裡,盧夢生是個正直善良的人,從來不撒謊,而且這樣的行為確實也符合盧夢生平素的做事方式。
其實春花雖然精明,但對男女之情瞭解不夠深刻。對於朋友,盧夢生確實會那樣做,但對於妻子,則不一樣。成親後他們在一起的時候,盧夢生根本就與平常外人面前冷靜自若的那個人一點也不同,而且他覺得夫妻是最親密的,並不用互相瞞著什麼。
但盧夢生還是撒了慌,他的謊言沒有被揭穿,是因為他並不心慮,他可不想自己心愛的寶寶知道了真相而不開心。
因為他看到了春花的腳,大吃了一驚後就是心痛,腳弄成了這個樣子,當時的春花受了多少苦啊,怪不得春花常常眼熱地看著金花姐妹們的天足!
盧夢生原來對女人纏足並不在意,眼下他卻恨起了這種習慣了,如果春花沒有纏足,她一定有一雙漂亮的腳丫,就像她那雙好看的小手一樣,她一定會調皮地將腳丫伸到自己懷裡,自己一定也會親個沒夠的。
事實,盧夢生也親了春花的這雙小腳,只不過他是偷偷的。這雙腳上雖然有很多的傷痕,又有些畸形,盧夢生並沒有嫌棄,只要是春花的腳,不管什麼樣,他都會喜歡的!
春花的小腳雖然有疤痕,但白白嫩嫩的,比起自己又黑又大的腳要好看得多了。再說自己臉上還有傷痕,也沒見春花嫌棄,她剛剛還親了一下呢。
盧夢生這個人有一個好處,就是惜福,對自己所有的一切都非常珍惜。春花嫁給了他,就是他的人了,他越看越好,現在就是天上的仙女下凡,在盧夢生眼裡,恐怕也沒有他的寶寶好。
再者他從認識春花後,先是對她充滿懷疑和敵意,到寬容,再到心生敬意,然後慢慢地喜歡她的為人處事,最後就是要將她娶回來,這種情像種子一樣種了下去,早就長成了不可動搖的參天大樹。
盧夢生輕輕地拿起春花的一隻腳,愛憐地捏了捏那隻紅繡鞋,又親了一下,說:“這麼小的腳,真可愛。”
春花被徹底騙了過去,她想看到她的腳的人,是不會這樣做的,盧夢生眼中臉上的喜愛不可能是假的。她蹭到盧夢生身邊,撒嬌說:“你以後不許看我的腳。”
“那好,”盧夢生笑著逗她說:“那別處就要讓我隨意看個夠。”
兩人又笑鬧到了一起。
接下來的幾天,盧夢生與春花整天的膩在一起,一天十二個時辰,他們連半個時辰也捨不得分開,做飯要在一起,一個燒火一個掌勺;打掃衛生要在一起,一個擦灰一個掃地;看書要在一起,盧夢生坐在炕桌前看,春花則躺在他的腿上看;還有盧夢生練字時——春花終於明白他的字為什麼要比自己好了,他每天要認認真真地寫上一千個字,有空時寫得還要多,春花就坐在一旁看,她雖然不喜歡自己練字,但喜歡看盧夢生寫。
盧夢生怕她傷心,每次練字還都要安慰她,“我的寶寶厲害著呢,做什麼都行,只是不願意練字而已,要是想練,幾天後寫得就會比我還要好。”
春花居然厚著臉皮點了點頭,“算你識相,以前靜慧師太讓我跟著她練字,我就是不喜歡,總是不大上心。要是我那時認真練,現在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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