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腿不放:“二少奶奶,二少奶奶,你都沒有裹小腳不是麼?那奴婢也不裹,奴婢也不裹——裹小腳好疼,奴婢怕疼……”錦繡被搖得心肝五臟六腑都要顛簸出來了!“大頭鬼娃娃、大頭鬼娃娃……”她就那麼兩眼驚恐,渾身戰慄。腿一伸,正要逃,忽然,那丫頭卻從地上一站:“二少奶奶,你不救奴婢,奴婢就跳井死給你看!”
嘿!小小的東西,三寸之釘,茄子戳兩個眼,她還真把牙一咬,眼一閉,馬上就要做衝出去的跳井狀。
錦繡就這樣把三寸釘的小屁孩給帶回來了。
春兒說:“喲!小姐,您是沒纏裹過小腳,這疼,肯定是火燒火燎,任是再好的藥膏也不頂用……”
原來,小女孩已經被她老母親大刀闊斧纏了好幾天了。腳上的指頭除五根大拇指一掰,向下彎折,呈筍子形狀。然後,用白綾纏裹了纏裹,再用針密密縫上,又纏……如此,小女娃兒是痛得鬼哭狼嚎,忍無可忍,偷偷地把那布帛一拆,也因此,才撞見了錦繡,並被其救了下來。
“小姐,您若不信,您去裡面看一看。”春兒又說。
確實是,小女孩的痛苦慘狀或許只有她春兒才能體味。十趾腐爛,鮮血淋漓。還好,腐爛的血肉沒有變成膿水,若真到那地步……嘖嘖。
錦繡說:“不去!”不是不敢看,而是她錦繡……不,這麼丟臉令人難以置信的緣由,她錦繡,才不可能跟春兒明說。
“我看,不管怎麼樣,還是得找個大夫,對,就明天!”錦繡又說:“這叫聲,真真吵死人了!”
春兒抿嘴笑。其實,她這小姐姑奶奶性子還是軟,就是嘴硬看著不可愛。“是!”點頭,又去看裡面小丫頭去了。
第二天早上,大夫果然被請過來。具體詳情,暫且不提。錦繡問:“大夫,你說,這小丫頭的腳,不會就這麼殘了吧?”春兒就站在邊上,心裡複雜得緊張。她也是個小腳,現在,姑爺和這小姐如此鬧一場,從前的審美和觀念霍生生遭到顛覆。春兒不知該拿什麼樣的心情面對此事。大夫說:“哦,放心吧,少奶奶,因為令千金纏的時間不長,復原需一段時間將息將息也就好了。”然後,又說開一些藥燻洗燻洗。並注意休息不要到處走動。當然,這大夫也在納悶:都道是相國公府的二少奶奶舉止出格,行事另類,現在看來,還真是果不其然。這樣一想,她給自己“女兒”放足請大夫這件事兒上,倒不奇怪。
錦繡說:“哦,她可不是我女兒!你看我這麼年輕,哪有個孩子就這麼大的?再者說,即使當了母親,我女兒也不見長這麼大,這麼醜……”
大夫尷尬不已。
晚上,盧信良加了班從內閣府衙回來。錦繡一看見了他,心裡就想:你說,要是真和這姓盧的死板男人生一個孩子,那孩子,到底會是女孩兒還是男孩兒?是長得像她錦繡多一點?還是像這盧死板多一些?
不行!絕對絕對不能像這臭不要臉的死板呆儒!
錦繡實在難以想象,假如有一天,孩子真給這臭不要臉的生下來,他帶著他,這兩父子,或兩父女,一大一小,一高一矮,就那麼齊刷刷站在她枕頭床榻邊上,滿口滿口地:“子曰,子曰——”
錦繡一聲尖叫。“啊,不要,不要——”這場景,是在可怕,實在實在太太可怕。
盧信良最近心情其實也並太好。他的那個所謂的“放足令”,不僅沒有實施成功,而且,遭受很多貴族階層及士大夫的抨擊反對。現在,心裡窩著一堆的煩躁。錦繡的尖叫令他奇怪。
“怎麼了?嗯?夫人看見了我,像是看見了鬼?——”
盧信良臉拉著,板得又黑又沉。摘了風帽,脫了披風,隨手往貴妃榻上一擱。
自從《夫妻和平相處條約》簽訂以後,條約中,有一款:“每到月中單數日子,相公你必須為妾身親自洗腳倒洗腳水……”盧信良為這事兒實在心裡嗝得慌。胸口就像嗝了一堆的沙子在裡面。“窩囊!丟人!”好幾次,他想徹底撒手反悔不幹了,手中的揩腳巾重重往錦繡那兒一扔。
錦繡呢,倒也輕描而淡寫,她挑挑眉:“怎麼就窩囊?怎麼就丟人了?啊?”然後,又是道理一通,說相公給他的妻子洗腳,這是天經地義。這世人好多光棍,想給他老婆洗腳也沒那個機會。再者說,她錦繡的腳可不是一般的腳。你盧信良能給他洗,那是他的榮幸,是他的福分。別到時候她錦繡真要扭捏起來,不讓他洗了——或者換個人來給她洗——
盧信良一把堵住錦繡的嘴。
當然,也是“捨命獻身”用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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