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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
林夫人出了屋子,然後看見林世康手裡哪有什麼臘肉,倒是旁邊的地上躺著一個小丫頭。
林世康將事情原原本本的與林夫人說了,也做好準備去挨那一頓雞毛撣子,可等了半天,也沒見孃親說話,再一睜眼,原來孃親早就去看那個女孩了。
林夫人雖然生活在村子裡,也沒讀過什麼書,但眼光還是有的,再不濟也比剛剛六歲的林世康強上許多。這小丫頭看來不過四、五歲,長的卻是好看,是個美人坯子,雖然髒兮兮的,但那一身衣服,一看就是綢緞的,質地上好,還布著繁複的花紋,絕對價值不匪,再看看那一雙小手,細嫩白皙,絕不是窮苦人家的孩子會有的手。
“這是撿到了個寶貝呀。”
林夫人自言自語道,一把抱起女孩進了屋子,將林世康冷落在外面。
林世康當時只為沒捱上那頓雞毛撣子而欣喜,哪想到接下來的日子,他在家中的地位一落千丈。
當天夜裡,林世康睡在了父母的房間裡,而隔壁間自己本來的房間,是爹孃在照顧著那個昏迷不醒的小女孩,迷迷糊糊間,他聽見爹孃好像在討論著什麼。
第二天一早,林世康發現他最喜歡的那隻大公雞沒有了,那是一隻頂好的大公雞,有著漂亮的花冠和尾羽,總是驕傲的邁著步子,在院子裡走來走去。
然而,這隻他最喜歡的大公雞被送到村裡唯一的老郎中家裡,換回了一些草藥,喂進了女孩的肚子裡。
林世康坐在女孩的旁邊,恨恨地看著她,因為她,沒有了過冬的臘肉,甚至連大公雞也沒有了,等她醒了,定要她賠來。
過了兩日,女孩終於醒了,而林世康也後知後覺的發現了不對,女孩不僅霸佔了他的房間,還霸佔了所有本來該是他的東西。
女孩醒了的那日,不哭不笑,也不說話,喂她吃飯,她就吃,不喂就呆呆的坐著,任憑林世康怎麼逗她也沒有反應,林世康一度認為,自己撿了個傻子回來。
過了幾日,女孩終於緩過來些,知道說話,玩耍,就是絕口不提自己的來歷與家人,林文良夫婦問了許久,最後還是放棄了,只待女孩家人尋來。
可是過了許久,女孩的家人也沒有蹤影,倒是女孩把自己當成了林家人,乖巧懂事,讓林家人不忍苛待,林文良甚至還給她取了個名字叫做林世寧。
一年以後,當林世康也變成了孤兒,知道真相的時候,不知該哭還是該笑,自己的這個妹妹實在聰明的緊,自己的爹孃的算盤終究是打不響的。
那一夜的大火席捲了整個村莊,逃出來的人寥寥無幾,年幼的林世康緊緊握著妹妹的手,對著曾經的家園,對著自己的父母磕了三個響頭,在漫天的大火下,他狠狠的哭了一次,他知道,這將是他最後一次哭泣。
那個時候,他從林世寧的口中,知道了她的故事,她的確是富戶之女,那一日,父母帶她出去遊玩,卻不想半路遭了強盜,父母皆被殺死,她一個人拼命的往前跑,許是強盜沒把她這幼女當一回事,也沒來追,女孩跑了許久,終是力竭暈倒,最後被林世康撿了回來。
女孩聰慧,知道林文良夫婦打的什麼主意,只是自己父母亡故,叔嬸又霸道,霸佔她家的產業尚且不及,怎會出來尋她。
女孩隱瞞了實情,像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狠狠地抓住了林家,林家夫婦待她極好,她也決定將來好好報答,卻不成想,遭此不測。
林世康輕輕擁住林世寧,如今,他們都成為了孤兒,從今往後,兄妹二人,相依為命。
林世康年紀尚小,雖識得些字,但並沒什麼用,林世寧聰明,也僅僅是個五六歲的孩童,三年間,二人遭受了無數次的白眼,毆打,但總算是挺了過來。
也是在那三年,林世康用樹枝在地上無數次的寫字,一次又一次,最終成就了舉世無雙的筆法,成為了如今的聖手連徵。
回憶到這裡,洛云溪有些震驚,她知道沈世康定於連徵關係非同尋常,卻沒想到,這品位奇差的沈世康,竟然就是連徵本人。
“你……”
沈世康沒有看到洛云溪的震驚,陷入回憶裡的他,絲毫沒有醒過來的跡象。
林世寧偶然間得了一個酒方,憑著林世康賣字賺得的錢,買了些材料,開始釀酒,雖說也浪費了些東西,但好在最後成功了,開壇的那日,酒香滿園,吸引來了許多好酒之人,也引來了二人的養父母跟家園。
沈世康終於回過神,頓了頓,又道,“沈家人專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