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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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班的跨院裡,看上去清瘦文弱的袁縝,使出了渾身解數,對李昂好一番威嚇。
李昂被嚇得臉色發青,連聲應道:“袁先生,我記住了,都記住了。到了堂上,我一定實話實說,一定,一定。”
袁縝看李昂臉有畏懼之色,滿意地說道:“這公堂之上,自有規矩,某方才說的,你可要牢牢記住,否則一但壞了公堂規矩,一通杖罰下來,萬一落個終生殘廢,那也是你咎由自取。”
“多謝袁先生教導,我一定守規矩,一定照袁先生說的做。”
“嗯,孺子可教也!”
袁縝滿意地離開了,不久之後,李昂便被傳喚上堂,在公堂外,除了圍觀的的百姓,李昂還看到楊男,她竟然與趙上益等人站在一起,這一發現,讓李昂大為詫異。
楊男能把他從野戎城的軍營中撈出來,而且至今俞守忠那些人沒有再來找過自己的麻煩,光憑這一點,便可知楊男背後很有勢力。
現在她和趙上益等人站在一起,是巧合?還是她根本就是趙家的人?
馬清泉夾起驚堂木一拍,問道:“堂下何人?何方人氏?”
“回明公,我叫李昂,本縣上溪村人。”
“今年二月初八,你在何處?”
“月三初八,我在四姑娘山採藥。”
“你可曾親眼目睹方家商隊被劫殺過程?”
“某親眼目睹了………………”臉色煞白的李昂,把當日看到的情形大致說了一遍,和衛忠賢說的基本一致。
“這麼說,你也聽到方同良問兇徒是收了趙仁貴的錢財之語咯?”
“回明公,確實聽到了。”
“好了,你退下,來人,呈物證。”
李昂立即被帶到堂下,緊接著就看到有衙役捧著一支箭上堂,馬清泉站起身,俯視著趙仁貴道:“趙仁貴,這是射死方同良的箭矢,上面還有你趙家的標記,人證物證俱在,豈容你抵賴?”
“明……。明公,我趙家所用的箭矢,從來沒有任何標記,這是有人故意栽贓陷害……”
“住口!正所謂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難道死者方同良也是故意陷害你嗎?”
“這………。。”
“大膽刁民,人證物證俱在,你認不認罪?”
“明公,冤枉啊!”
此時堂外的趙上益眼看形勢不對,立即申請上堂為自己的父親辯護。
得到馬清泉允許之後,他大步上堂,跪在自己的父親身邊。
馬清泉問道:“趙上益,你有何話要說?“
趙上益拜道:“明公,天下姓趙之人何其多,現場發現的箭矢上有趙字,並不能證明這就是我趙家的東西,怎知不是他人仿造用以嫁禍我趙家呢?
其次,所謂趙家勾結吐蕃人,只是方同良臨死前的猜測,吐蕃人並沒有明確承認。這從目擊證人李昂的證詞中可以得知。
其三,衛忠賢此人十分可疑。方家商隊共計四十四人,連方家家主方同良都未能倖免於難,唯獨衛忠賢毫髮無損地逃脫,這是疑點之一。
而其逃脫之後,按理應該就近到野戎城向邊軍求救,但他卻沒有去,而是捨近求遠跑回犀浦,這是疑點之二。
基於以上兩點,某有理由懷疑,是衛忠賢受人指使,勾結吐蕃人,謀害其家主,同時嫁禍於我趙家。請明公對其施以大刑,使其招出真相。”
馬清泉不滿地斥道:“趙上益,本官如何審案,還用得著你來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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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7章庭審(二)
同在堂上的方同興,也立即反駁道:“明公,衛忠賢不去野戎城求助,是明公一向是秉公斷案,清名遠揚,某等小民但凡有事,首先便想到找明公申訴;其次是因胞兄等人已經全部遇難,求救已無用。再者,衛忠賢擔心趙家另有埋伏,是以不敢前往野戎城,而抄小路奔回犀浦。”
馬清泉聽了方同興的話,心裡受用之極,神色大霽,對方同興頷了頷首。才突然沉下臉,對趙上益斥道:“趙上益,你還有何話可說?”
趙上益暗皺眉頭,以他對方同興的瞭解,此人生性狂妄粗暴,不大可能說出這樣的話來,這番話肯定是得了高人指點,一記馬屁拍得馬清泉飄飄然了。
趙上益不禁悄悄回頭,看了看堂外的楊男,然後向馬清泉再拜道:“明公,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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