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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迪遜等多慮了。共同意願的資訊在美國這樣的大國傳輸和互動是要媒體和媒介的。只要控制住媒體一切遠沒有美國憲法制訂者憂慮的嚴重。因為媒體總會在富人手中控制的。
但是畢竟窮人是大多數,這樣的簡單控制是否有效,也值得懷疑。如果這些措施最終無力制止多數人的代表控制議會,怎麼能保障少數富人的利益呢?
第四百二十章 留下來吧
如何保障資產階級的利益,這是個資本主義國家的核心問題。
辦法就是透過三權分立來分散權力。一個部門只掌握一部分權利,每個部門的權利來源要不同。
哈密爾頓說:“我們需要從民主中被拯救,但提出的手段呢?一個民選的議會要受到另一個民選的參議院的制約,而這兩者都要受到一個民選的**官的制約”
它告訴大家:“一院制而人數眾多的議會,都容易為突發的強烈情感衝動而左右……這足以說明設立參議院的必要”。如果要聽更明白的分權目的,制憲代表約翰…亞當斯說得更明白:“要建立一個使富人的自由和財產感到安全的參議院,一反對窮人佔多數的眾議院的侵害”。
即使哪天窮人連參議院也佔據強勢地位,還有一道重要門檻,就是擁有司法審查權的聯邦**官。**官的作用在於“限制立法機關越權”。**官由總統提名,參議院任免,而且無失職行為終身任職。即使窮人偶然佔據參議院,甚至選了出了個總統,也無奈**官。
1895年,經過工人透過罷工、暴動和社會動盪,參院不得不透過了所得稅法,讓富人多納稅。但是最高法院法官認為這個提案是“這支6000萬的大軍——這個得意洋洋和蠻橫無理的多數——的新理論。他們要懲罰富人,沒收他們的財產”。並宣佈議會憲法修正案無效。過了100多年,**官們的口氣和出發點與當年聚集在費城的聯邦黨人的口氣一點也沒有改變。一直到今年,也就是1913年,才透過了這第十六條憲法修正案。
最高法院的保守性還表現在南北戰爭時支援南方。更表現在無數次否定勞工法,因為他們認定無產者根本沒有權利與擁有資產的人訂立契約。
眾議院議員任期只有2年,參議院任期6年,總統任期4年,最高法院**官終身。只有眾議院由選民直接選出,參議院由州議會選出,總統由選舉人選出。
三權分立的目的究竟是為了什麼,應該是一目瞭然的。最主要的是,憲法的制訂者並沒有隱瞞這裡的奧秘。
關於這一點,西方學者也不避諱,他們說:“美國製憲三權分立的全部目的,就是對民主最有效的限制”(阿克頓《自由史論》)。
李安生恰恰正是打算利用這點來限制民主,不是他不渴望民主,而是此時的中國根本就不具備資格。
有些滑稽的可笑的民主不要也罷。
如果說:美國民主制度是為了“富裕的少數人得到保護,不受多數人侵犯”,“美國代表性的三權分立體制設計初衷是為了富裕的少數人得到保護,不受多數人侵犯”,並不是對現在美國民主制度本質的描繪。
“因為1887年美國還不是一個依靠掠奪其他民族財富生存的國家,而是一個小農經濟、奴隸制經濟和資本主義經濟的混合體。這種狀態下,生產資料佔有者與沒有生產資料的打工者和奴隸之間的經濟利益是博弈關係,勞動者拿的多,資本擁有者就拿的少,反過來也如此。這種以私有制和美國人自己創造主要財富的經濟體下,票決決定重大事務是不可允許的。因此,即使有了什麼‘民主制度’,也都是‘多數人正在統治’的‘形式’,而實際內容,只能是‘少數人在統治’。”
李安生緩緩的對黃興與宋教仁闡述著他的觀點,不可否認的始終不要去嘗試否認,而是正確的分析與溝通。
這種爭論明顯是有效的,最起碼將眾人的分歧一覽無餘,雙方都在互相借鑑。
中國的民主實在是經不起反覆,最好是能夠尋找到符合中國國情的道路。
總統制的優點,是它賦予總統以全部行政權力,保證了行政高效率,具有獨裁君主雷厲風行的那一面。但唯其如此,它也具有導致獨裁的潛在危險。
宋教仁擔心的正是這一點,故而他極力反對總統制,更加反對美國式的總統制,可見,他的認知,還是相當詳盡的。
總統制的另一問題是它可能容忍一個不作為或者違背民意的總統長達四年或者五年,其間無任何辦法撤換之。還有個問題是總統任期有限,因此當選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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