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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完朝廷人事,李縣尊升堂理事,放告牌。收狀子。
按照程式,收狀不是審案。要先看一遍狀子,批下準還是不準,再將結果公佈出去。需要查訪的派衙役下去查訪。需要上堂審理的,事先備好相關人證物證,另擇日審問。
一直收了三四十件狀子,李大人在心裡計算了一下,以每月九個放告日為準,再去
香掉年節假日。每年有近百個放告日。照今天這個情況看,排除不受理的狀子,一年也怕不得有三千件案子?
即使今夭數目多是因為四月二十九日沒有放告累積下來的,但去掉半數一年也有一千多大小案子了,江都縣果然是號稱事繁的縣。二十一世紀沒有哪位法官有這個工作量罷,難怪說國朝親民官不是以行政官員身份兼職法官,而是以法官身份兼職行政官員。
終日埋首案牘若刀筆小吏。顯然與李大人施政理念不合。他便指著狀子對刑名師爺崔真非道:“今後刑名重任託付給你了,小事代批代理,只交本官簽押,強盜、人命、姦情、不赦等重案除外。”
煥發第二春的崔師爺這兩日正舒爽,拱手道:“不負東主重託!”
李大人想從文牘勞神中解脫出來,顯然師爺是必不可少的角色。現在還不像另一個時空的偽清那樣請上十幾個師爺平平常常,李大人的幕僚數目在這年頭算多的。
但為了輕鬆省心,付出的代價也很重。李縣尊聘了三個師爺,還有一個潛在的,按照時下行價再算上年節之禮,以四名師爺計每年共要付出五百兩銀子的束假,
這就佔去某江都縣正堂全部俸祿加常例銀的一半了。剩餘五百兩,養著日漸奢侈的四房妻妾、兩個兒女和二十來個家奴、婢女、奶孃,顯然有點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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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李大人沒對自己的財務危機憂心忡忡,做了父母官,銀子總是會有的。
收完狀子,退到後衙,卻有一封從淮東分巡道按察分司轉來的公文放在了案頭上。這淮東分巡道與前文介紹過的陳大人所在蘇松分巡道職能是一樣的,負責刑名獄案糾劭之事,駐地也在揚州。
李佑拆閱公文,入目卻是一篇駁斥,責令江都縣衙重新對按察分司上報關於江知縣自殺案的詳文,不過沒有細說原因。
這沒頭沒腦的是何意?李大人皺眉暗恩。
後面還帶有幾張附件,這正是那件江都縣呈給府衙的詳文原件。關於前任自殺這個案子,李縣尊當然是極力將自己描述為無辜中箭醬油黨,再把江大人描述為為籌謀鹽課、好心辦錯事的官員,當然庫房汪小吏也有很大責任,縣衙會從嚴處置的。
分巡道能得到這個詳文原件並不奇怪,按程式府衙肯定要將此報給按察分司。李佑翻了翻,卻見府衙在詳文上加了幾句批詞才轉載的,前任為虧空自戧駭人聽聞,雖多半屬自取,但後任全無過錯乎?當有岢酷威逼之處。
啪!李縣尊拍案大怒!府衙這是什麼意恩?不,府尊這是什麼意恩?沒有知府的簽押,這條批詞焉敢出現在公文中?
分巡道兼有監察官員之責,如果這條批詞被按察分司存了檔案,他李佑考語豈不多了一個很不好看的看點?
他自'香上任以來,幾乎沒有出過縣衙,所辦之事沒有與府衙有衝突的,知府突然偷偷來這一手,太不地道了罷!
幸虧按察分司不知道出於什麼原因,將這篇詳文轉了回來責令自己重報一份,並直接報到按察分司,不必再經過府衙。這明為駁斥暗為掩護,肯定是示好。(未完待續)
三百零三章 就憑他也配麼?
國朝對州縣官的考績有很多種標準體系,有地方年度考計、有巡按或者分巡道的任期考察、有三年一次進京朝覲時的述職考核,書迷們還喜歡看:。
升遷流轉查閱考語依據時,其中知府直接負責的考計只是其中一部分而已,雖然這部分可能是最全的一部分。但李大人現在好歹也稱得上手眼通天之人,完全有能力將知府考計對他前途的影響力壓到最低,書迷們還喜歡看:。
再說廷推和廷杖資本在這裡擺著,官場中人皆知李佑只不過因為觸怒了太后才會暫時被貶成六品署理知縣,並不是一蹶不振的坐死冷板凳官員。若因為知府一條莫須有式的批詞就能毀掉他前途,聽起來像個笑話。
因此,能夠決定李縣尊前途的可以是朝廷大佬,可以是治下造反的百姓,但絕對不是他的直接上級隨口一句話。
“我不相信知府是糊塗人,他這是想表達出什麼意思罷。”庒師爺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