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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鎮住了場面。
“王璞,怎麼回事?”
王璞都控制不住爭功計程車兵了。
王璞道:“報告大人,我們隊加上我有十二個人,可是這次只斬殺了幾個人頭。都說他們殺了三個四個人,這人頭根本就不夠分的。”
楊潮哼道:“瞧你們這點出息。什麼分不分的,當時的情況都知道,誰敢說那個人是自己殺的。再說了,當時都在用命,哪裡有空算這些東西。全體都有,出去跑五圈。至於軍功的事情,本官自有考量。”
楊潮盛怒之下,漸漸的立功受賞的熱情被澆滅,一個個黯然的離開營房。
其實他們這次表現很好,理應得到獎賞的,結果卻被責罰去跑圈。
弓兵表現拙劣,理應受罰的,卻被獎賞喝肉湯。
但是這種做法,楊潮卻有自己的想法。
弓兵沒有表現好,受到了打擊,心情低落,楊潮如果再次責任,很容易將他們的自信心徹底打垮,而這些槍兵,這次僥倖立功,爭功心切,如果不打擊一下,卻很容易驕傲自滿。
雖然楊潮帶兵不行,可是琢磨人心的本事,卻還不差,所以才能在南京城,在那些官場、商場上的老滑頭面前如魚得水。
第一百一十節報功
第一百一十節報功
懲罰了槍兵後,給了他們一頓紅燒肉吃。
晚上又把他們一一叫道自己營房中寬慰一番。
告訴他們獎勵他們是因為他們打贏了江匪,而懲罰他們是因為他們胡亂爭功。
接著告訴他們自己打算給他們報功。
如此一番,充分展示自己賞罰分明的一面。
十二個人,只有九顆首級,自然不可能一人一顆了。
因為分配不公他們才爭執起來,這種情況從古至今都有。
人頭受賞來自戰國時期的秦國,秦**功制度執行極為嚴格,士兵斬首一級就能得到一級功勳,斬殺五人可以得到五戶僕人,同時斬首還可以讓獲罪的父母親人得到釋放,讓淪為奴隸的親人得到解放。
嚴格的軍功獎勵制度,保證了秦國士兵只要勇敢作戰,只要能夠斬殺敵軍,就能夠改善自己的命運,讓一個窮苦平民,甚至罪民後代,變成貴族,變成軍官。
因此秦國士兵打仗的時候極為勇敢,同時腰裡纏著砍下來的一顆顆人頭,向前奮勇衝殺形似惡鬼,讓六國士兵聞風喪膽。
可以說人頭受賞成就了威名赫赫的秦軍。
所以秦朝之後的許多朝代繼承了這種制度,大明朝也不例外,明初時候還有其他獎勵,後期完全就按照人頭計算功勞了。
可讓人疑惑的是,人頭受賞的秦軍戰力無雙,同樣人頭受賞的明軍,卻墮落**。
根源其實不在人頭受賞制度,而在於執行,中國自從秦朝之後,大都矯枉過正,都認為秦朝的滅亡是因為嚴刑峻法,因此後世的朝代大都講求懷柔,在儒家的倡導下法律很寬容。
對此楊潮很不理解,一個國家竟然會因為法律的嚴格執行而滅亡?這簡直不可理喻。
哪怕秦朝刑罰確實不夠合理,但是法律絕對不會制裁無罪的人,相比因為嚴格執行法律,造成的罪犯過重懲罰,楊潮認為法律執行不力的危害更大。
儒家統治理念之下,國家充滿一種寬厚仁人的假象,實際上黑暗汙穢暗中橫流。
楊潮管不了社會的黑暗,不過軍中的問題卻必須考慮了。
人頭受賞制度有不合理的地方,尤其是在執行了幾千年之後,各種空當早就被人發現,最嚴重的是殺良冒功和爭搶首級。
殺良冒功不用說了,就是殺害平民冒充賊寇首級領功;爭搶首級則是戰場上有時候會出現打敗了敵軍後,士兵不思立刻追擊潰敵,反而就地爭搶打死的敵人屍首,甚至兵戎相向,導致敵人從容逃走。
更壞的是,有的敵人利用了這種情況,加裝扔下一地死屍逃走,結果當明軍爭搶首級的時候,他們殺一個回馬槍,結果反而把明軍大敗。
當年戚繼光大帥就經常遇到倭寇如此做法,倭寇甚至直接拋棄一些他們砍的人頭,或者大量的財物逃跑,等明軍爭搶的時候,他們突然殺一個回馬槍,將明軍大敗。
楊潮計程車兵雖然不是在戰場上爭搶,但是仍然屬於爭搶首級的性質。
對殺良冒功解決的方式是嚴格的軍法軍規,和軍官的高度自覺,戚繼光的軍隊是不會殺良冒功的,因為戚繼光本人不會這麼做,而他也總能斬殺足夠的人頭,也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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