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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知而又能相愛者,能有幾人?
這樣的事,竟能被我碰上,豈不是這一生最大的幸運?
第五十二章 朝會議
大朝會聚安都鴻儒、賢士、耆老、士人、學子、文武官員一千四百人。最讓我高興的是除去文人,這些耆老賢士大多都出身民間。他們比我這幾年困居深宮,對外地民情無法深入瞭解,只能臆測的人更加的通曉百姓的實際困難,提出來的主張都是輕徭溥賦,與民休息
這樣的想法一提出來,立即成了朝會的主流。雖然士、農、工、商幾派的利益互有衝突,各自都在為自己的利益做最大的爭取,可有這樣的主流思想,對我來說,實是一個極好的切入點。
平等民主自由的觀念沒到提出來的時機,但這時候借恢復生產的大義之名,禁止豪強士族借戰亂落井下石,收流民為家怒。反對士族閥門家奴制,廢除家奴血緣傳襲的奴名,卻得到了包括小部分士族在內的大部分人的支援。當然,為了安撫士族,這批“自由民”除了繳租以外,還是要每年為宗家服十五天徭役。
歷經戰亂,小部分士族失去了對家奴的人身控制力,不管他們是出於意識到家奴制對社會發展不利,還是為了維持自己的地位平衡,所以支援廢奴,這對新朝來說,都是一件極其有利的事。
挾著修編的新刑律來參加大朝會的城北司衙眾官,藉著廢奴的勢頭,由雷律方起頭,將他的“公法”觀點提了出來,反對宗族“私法”。
中昆舊制,十分重視宗族對族人的管束。一家一姓的祖宗祠堂裡供奉的“家法”,由族長與族中長者掌管,對族人的懲戒,從最細微的餓飯、跪牌位,到最重的處死。這種家法,對族人具有極強的人身約束力,不論對新朝的法律,還是對社會的發展,都是一種阻礙,必須廢除。
雷律方藉著廢奴的機會提廢除家法,真是用對了時機。
只是這提議也相當於在衝擊舊朝宗族的根本,頓時引起軒然大波。這一場爭論,卻不是士庶之別,而是成了長幼之爭。與會的年青人,不論是否出身閥門,都竭力贊同廢除家法;與會的老人,卻基本上都在反對廢除家法。
老派勝在德高望重,青壯派卻勝在人多勢眾;兩方各執一端,爭得熱火朝天。
雙方僵持不下,妥協的結果卻是家法依然保持,但無權對族人進行財產與身體上的處罰,只能教化風俗,做道德譴責,有膽敢以家法代國法者,官府反坐治罪。這樣一來,老派保持了他們的榮譽,青壯派卻得了實惠。
大朝會的第一天,由賢士耆老提出的休養生息的政策無異議的透過,我的廢奴思想搭了順風船。
大朝會的第二天,雷律方的新刑律又搭了廢奴制的順風船,從廢除家法入手,定下了“慎殺”的基調。“天道”“人道”二者合一,由嘉凜親自主持,立“笞、杖、徒、流、死”五刑,廢除殘人肢體,辱人尊嚴的肉刑。
第三天,是由中昆五老提出來的官制改革。除去三省六部整改,中書省一正二副兩相,擴建“長老會”;門下省也一正二副兩相,整合舊制的御使臺,除去督議院外,另設“納言院”。六部則統由尚書省管理,亦是一正二副兩相。
第四天,嘉凜親自詔令,廢除國庫分內外兩府的舊制。以免出現供奉皇室宗親及官員揮霍的內府充盈,而排程軍資、平衡國家經濟狀況的外府卻虧空倒欠的情況。這個詔令一出,朝會里頓時歡呼聲大作,有些官員雖有切膚之痛,卻誰敢冒天下之大不韙,這時候跳出來阻攔?
大朝會的前面四天,或有爭執,但都沒到無法調合的地步,又有眾人擋著,我基本沒受到什麼壓力。可惜如意的日子過得太快,很快就到了我焦頭爛額的時候。
第五天,我藉著內外兩府合為一庫的機會。提出取消丁口錢,統計工商農戶,丈量土地,工者以所得結餘納賦;商者以產業營運納賦,從農者以田地納賦。
前面兩條,沒人反對,後面這一條直指廣佔土地的地方豪強,佔地越多,賦稅越重。這地方豪強,百分之九十都是士族,以土地數量納賦,簡直就是在放他們的血,士族的反應頓時激烈起來。
支持者,大多都出身寒門,身無恆產或者田地不多。反對者,卻是士族閥門的子弟。這樣士族弟子,對於大朝會不分門第,以影響力及學識為標準,廣邀天下俊傑參與論政,本來就心懷不滿,此議觸動他們的根本利益,豈能不反對到底?
因為士大夫的激烈反對,賦稅制度眼看便只能沿用舊制,縱使朝廷減免,好處也會落到士族身上,百姓依然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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