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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曾靜、呂留良案。雍正六年九月二十六日上午,駐屯西安的川陝總督嶽鍾琪練兵完畢,正由一隊清兵擁護著乘轎返回總督衙門。當隊伍行進到署前西街時,忽然一個30多歲的男子攔轎大喊,說向嶽大人投書。嶽鍾琪令隨從接過書信,見信封題“天吏元帥嶽鍾琪”,大驚失色,不敢當即拆開,急忙讓人將投書人一起帶回衙門。回到衙門,嶽總督才開啟信封細讀。該信署名“南海無主遊民夏靚遣徒張倬上書”。所謂“無主遊民”,就是不服從於朝廷。在當時情境下,敢這麼自稱無疑是對滿清朝廷不滿的人。信中羅列了雍正謀父、逼母、弒兄、屠弟、貪利、好殺、酗酒、淫色、懷疑誅忠、好諛奸佞十大罪狀,並說華夷之分大於君臣之倫。華自然指的是當時的漢人,夷則是蠻夷。信中表明滿洲女真人乃是禽獸,入主中原是“盜竊王位”,華夏與夷狄不共日月,如何能以皇皇大夏之民效忠於夷狄禽獸政權?因此寫信之人要反對滿清政權,恢復漢朝天下,並說岳鍾琪乃是民族英雄岳飛的後人,當繼承先祖風采品德不能“俯首屈節於匪類”,“今握重兵、據要地,當趁時反叛,為宋明覆仇”。總而言之,這信的主要內容就是策動嶽鍾琪響應反清復明的口號,起兵造反。叛亂分子阿爾布巴千刀萬剮、全族發往寧古塔與披甲人為奴的下場還歷歷在目,嶽總督是傻了才會放棄現在的身份地位去做那掉頭的買賣,更別說他的祖先岳飛雖說是民族英雄,但下場可不算怎麼好。 嶽總督嶽鍾琪, 字東美, 號容齋,四川成都人。不是漢族包衣, 也不是漢軍旗出身的旗人, 而是地地道道的漢人。嶽鍾琪可以說是將門之後,他的父親嶽生龍曾管至四川提督, 乃是歷經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流芳後世的清朝名將。康熙五十年之時,嶽鍾琪由同知改為武職,被任命為四川遊擊;康熙五十八年, 以準噶爾部入擾西藏, 奉命率兵入川。康熙五十九年, 奪橋渡江,直抵拉薩。到了雍正元年時, 嶽鍾琪以參贊大臣隨年羹堯徵青海和碩特部首領羅卜藏丹津, 出歸德堡,斷敵退路。雍正二年正月, 授奮威將軍, 二月襲破羅卜藏丹津大營, 青海平。雍正三年,授川陝總督,加兵部尚書銜。雍正四年, 奉命將雲貴兩地\"改土歸流\"。更別說雍正七年的現在,雍正還打算嶽鍾琪為寧遠的將軍,讓他率師出西路, 會北路靖遠大將軍傅爾丹備攻準噶爾部遊牧地伊犁。可以說此時的嶽鍾琪備受雍正重用,算得上漢臣總最春風得意之人。如今接到這種掉腦袋的書信,並且了,嶽總督是冷汗直流,只恨不得穿越回接書信之前抽打死自己,要你手賤,居然收了這麼一封一不小心就會害死全族人性命的書信。這下好了,信看過了,小心肝也受到了強烈的驚嚇,但信該怎麼處理考驗嶽總督的腦子的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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