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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可秀最初定義“理學”,將格物之理放入其中,就是要重視物理之學,促進形而下的知識體系(科學技術)的發展,但她在“格物致知”的反思中發現:如果將人心與道心混同之後,向物理之中求天道自然不會成功,反而會堵住人心求物理的道路,這同樣會阻礙儒家面向物理世界的求知進路,從而排斥對知識體系的追求與思考,於是,物理之學仍然會淪落。
經過名可秀重新釋義的“格物致知”說,使理學消除了這個隱患。
但是,將人心、道心明確分開後,又迎來了一個問題:道心、人心為二,如何使人心不迷於物慾呢?
名可秀在寫《中庸正義》時,論“惟精惟一,允執厥中”之旨,便以中庸的平衡之道來解決這個問題,她在新“格物致知”說中論道:
人心與道心二者之間存在著自然的平衡,道心知天道自在,自然與天地萬物一體,而無爭奪佔有之心,自然除人慾之不正;人心考察物理只為滿足生命所需,使物為我用,而不是“物至而人化物也”。
是故,修心秉持“惟精惟一,允執厥中”之旨,就是要人守正“中道”,上求天道而下得物理,上下一貫,中行為人,才是“惟精惟一”。
這即是孔子《易傳》說的:“聖人之作易也,將以順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立人之道曰仁與義。”——天道陰陽為“形而上者謂之道”,地道柔剛為“形而下者謂之器”的“物理”,而人道仁義則是處於道器之“中”的“人道”。
故而人道為“中”,向下為人心,向上為道心;因為處於“中”,故可上下一貫,中行為人,人心與道心取得平衡,即是:達到道心和人心的平衡,也即道心與物慾的平衡了。
名可秀講,人心不可能“求無慾”,只不過所求之慾有高下之別,有多少之分——有的人求功,有的人求名,有的人求利,有德者想求利國利民,而人生能至圓滿者,無外乎道心與人心所求之慾達到平衡。
故此,不為物慾所惑。
作者有話要說:道心與人心(物慾)達到平衡——覺得對做人、做事、教育孩子都很有幫助。
中庸的思想就是平衡,不要求做到“最”——事業最成功,錢財最多,學習成績最好,等等,未必就覺得幸福了、圓滿了。你錢最多,但你是最幸福的嗎?因為追求物慾的成功,而丟失了生命本質的一些東西,於是,道心和人心不平衡了。所以現在很多人有錢了,轉而去學佛,求得內心的寧靜……我就講,其實不用學佛,多讀幾遍《中庸》就對了(笑)。
現在的父母都希望子女學習成績好,拿到第一那多好。這未必是好。於是高分低能出現了。看看畢業後投身社會後的,最適應競爭的往往不是學習最好的。綜合能力平衡發展,比起高分更強。
☆、重定理學(下)
既然;名可秀重新詮釋的格物致知論已經明確了道心和人心可以上下一貫,中行為人;為何還要將“格物之理”分出理學呢?
名可秀在理學會上闡釋道;格物之理就是“去認知”,建立起的是知識體系;但是;知識體系不涉及價值觀。而儒學的全部在於怎樣實現一個和諧天下;它以“仁”為核心,以“中庸”為大本,以“致中和”為達道——格物之理的知識體系就是實現這個的手段。
名可秀講;格物之理是刀,刀可以殺人;也可以救人;它只是一個手段,沒有道德傾向。故,刀誰都可以用,但持刀者卻是不同的,因為有思想,有價值取向。
故而,儒學是思想價值觀,而知識是實現思想價值觀的手段。
將“格物之理”從理學中分出去,就是不讓目的和手段混淆。這也是道心和人心分開的要求。否則,很可能出現“知識至上”,取代“道德至上”,於是知識體系便會成為追求物慾利益的手段,失去道德這個“持刀者”的統御,成為“殺人的刀”了。
名可秀道,為什麼最初我們要將“格物之理”放入儒學中呢?因為要富國強兵,就必須強工技;也因為儒家重道德而輕知識,沒有本末兼顧。所以,要強調“道器不離”。
如今,格物學科已經走上了發展道路,學科體系也在日趨完善,不需要再納入到儒學中為它撐架子——事實證明,這不利於思想價值觀的發展。
這是其一。
其二,儒家不認同格物之理是儒學,這是大潮頭,不能背離。
名可秀道,過去那二十四年,對我們理學是一個教訓。現在,是時候將格物之學從理學中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