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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防。好在我修煉的金縷衣恰好是他的剋星,這才讓他折服。入了烈馬堂,他依然與蟲蟻為伍,每月都須三十一具屍體作為蠱蟲的飼料。你所看到的屍體,其實只是一張皮和一幅骨架,裡面早被蠱蟲吃空了。他能發出一種人耳聽不見的聲音駕馭蠱蟲,所以你看見屍體搖頭其實不是搖頭,抬手其實也不是抬手,而是蠱蟲隨著聲音蠕動。天下不知有多少人被他迷惑了,以為他能附魂於屍身上,其實根本就是騙人的勾當。”
“風無影之所以不肯見人,一是他相貌醜陋,二是……”
連啟雲介面道:“因為他是侏儒。”
“不錯。”方裂谷忍不住看了看連啟雲,道:“你可從沒真正見過他,你怎麼知道他是侏儒?”
“因為他所說的話,他總是有意無意說自己高大英俊,又特意擺了一具骨架高大的死屍在我面前,唯恐別人不知道他的“高大”,其實卻是欲蓋彌彰。胖子總怕旁人說他喘,挫子總怕別人說他矮,風無影也是人也有一樣的心理。再聯想到屋門的大小,我就是想不知道他是侏儒都不行。”
“別人都說小人難養,這話真沒說錯。這死矮子不知為什麼總是和我不對勁,在冷獨孤到來之前,我曾經狠狠把他收拾了幾頓,他這才老實了些。誰知如今,又死灰復燃。”方裂谷憤憤道。
連啟雲忍不住想笑。
小人的本意可不是說身材矮小的人。不過身形畸形的人,難免自卑,走在街上又易招惹路人指指點點,被人歧視。久之,心理便多有變態了。
打人不打臉,揭人莫揭短。方裂谷人前人後一口一個死矮子,一口一個死矮子,讓風無影怎能不生氣?
可生氣也不是辦法,他打又打不過,惹又惹不起。正萬般無奈,忽然趕巧遇上了連啟雲這個失魂的人,他一時興起,便想下蠱,置方裂谷於死地。
他想得很美。就算事情敗露,首當其衝的也是連啟雲。
不過,他卻找錯了人。連啟雲根本不上這個當。
說完了風無影,連啟雲又道:“我聽趙亂紅說,你與冷大堂主曾起衝突,而冷大堂主這人恐怕不是那種說放下就放下的人。”
方裂谷一驚,動容道:“你是說風無影這次下蠱是受人指使?”
“我可什麼也沒說。”連啟雲一口否認,道:“不過防人之心不可無,凡事都要做最壞的打算。”
最壞的打算?
最壞的打算,自然是謀反。
可方裂谷一想到這個詞,就臉色發青。謀反,說來容易,但他拿什麼反,他有什麼實力反,他敢反?
連啟雲見他臉上難看,又笑道:“我是說萬一,所謂萬一就是萬中之一,你倒不必多慮了。你不妨先說說,冷大堂主可有什麼缺點?”
缺點?
方裂谷再次皺眉。女色?好象他不愛。財富?似乎他也並不動心。易怒?他幾乎沒有感情,就象一塊堅石。他的人就象他的劍法一樣,冷靜,冷酷。家人?他可沒見過冷獨孤有什麼親人,他就象突然從石頭縫裡蹦出來的一樣。
他搖頭,再搖頭。
連啟雲苦笑,他不認為天下會有完美無缺的人。是人,就總會有弱點,有缺點。
他只好換一種方式:“那他喜歡什麼?”
有時候一個人沉迷的、喜歡的,恰恰就是他最致命的。
比如花蝶貪戀美色,就可以以色誘而殺之。錢世命嗜財,就能夠借財而除之。
只是冷獨孤喜歡的東西,大出連啟雲的意料。
花。
“他喜歡花。”方裂谷很肯定地說:“他的後院種了幾棵花樹,他簡直把它當作寶貝,連看都不讓人看。每日必親自施肥、澆水。聽說當年步虧請他出山,就是因為承諾把這後院連同花一起送給他。”
這個答案太出人意料了。
堂堂烈馬堂老大,一代梟雄,喜歡的居然不是烈馬,也不是美酒,更不是寶劍。而是花。
這究竟是什麼樣的花?
連啟雲很想親眼看看。
上部烈馬風雲:第十章錢世命的命
錢世命要瘋了。
他有一個習慣,總喜歡在酒足飯飽時清點金銀。
他清數,不是怕這些財寶自己長腿跑了。
而是在清點的過程中,他有一種滿足感,有一種成就感。
他喜歡這種感覺。
+炫+
+書+
+網+
在他看來,坐擁一大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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