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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對於所有非正常死亡的屍體,法醫都必須要進行檢驗,明確死亡的性質,判明死因等,為下一步法律工作提供服務和依據。
所以,作為一名法醫,不僅要參與偵破命案,還要研究猝死、中毒等其他各種可能存在的死因以及這些死因的特徵和形成機理。而這些內容就是法醫病理學教會我們的。
總而言之,法醫病理學是研究死亡的一門科學,喜歡法醫學的同學們一定會喜歡這一門像是系列電影《死神來了》一樣的科學。
研究死亡,不等於研究死因,死因只是死亡的相關知識中的一部分。那麼,法醫病理學究竟要研究多少內容呢?
1。死因
這是法醫病理學中內容最多的一部分。能夠造成機體死亡的方式非常多,想要研究出每一種死因的特徵確實不易。作為法醫病理學中最基礎的內容,很多同學認為,死因豈不是很簡單?我不是法醫,也能初步判斷一個人的死因。大部分案件中,死因判斷是很容易的,但是也有一部分案件的死因判斷很難。有的是因為屍體毀壞,丟失了大量線索;有的是因為死亡後的特殊徵象不明顯;還有的是因為多種原因糾結在一起,難以判斷哪種原因才是主導……
死因鑑定,除了為相關訴訟活動提供證據以外,有時候還會成為破案的關鍵。
曾經有一個案件,一個奶奶帶著兩個孫子。某天,奶奶在家中被人掐死,兩個孫子失蹤了。兩天後,兩個孫子的屍體從河裡浮了上來。專案組有兩種意見,一種意見是兩個孫子殺了奶奶,然後投河自盡。另一種意見是兇手另有其人,兇手殺完人後,把兩個孫子移出屋外,扔進河裡。這時候,兩個孫子的死因就成為案件偵破的關鍵,他們是溺死的,還是死後被拋屍入水的?最後法醫判斷兩個孫子是被人捂壓口鼻腔導致窒息死亡後,扔進水裡的。也因為這個正確的判斷,真正的兇手才沒有能夠逃脫法網。
2。損傷
很多死亡都是有損傷的,所以法醫對於損傷的研究也非常重要。哪一處損傷是致命傷,有可能在一些共同犯罪的案件中,明確真正的兇手是誰。對於損傷的研究,除了研究損傷形態以外,還需要研究損傷時間。比如屍體上的損傷是生前傷還是死後傷。曾經有過一案,法醫在屍檢過程中發現,屍體上有很多死後損傷。說明兇手在殺完人後,又對屍體進行了破壞,這個動作表明兇手和死者之間一定有著深仇大恨。警察叔叔從死者的一些仇人中進行排查,很快就找到了殺人兇手。(見本書第十四講 損傷)
3。死亡時間
刑偵劇中,法醫到達現場後,看一眼屍體就會說出死者死於幾點鐘。其實這是不科學的。因為個體差異巨大,所以死亡時間的推斷,一直是法醫界的一個難題。雖然現在有很多種研究死亡時間的辦法,但是無論用哪一種辦法,都很難做到死亡時間推斷的高精度和高準確率。對於死亡時間推斷的介紹,老秦會在後面用專門的篇幅介紹。在這裡,先說一個案例:在一起命案中,因為法醫準確判斷出了死者死亡的大概時間,透過影片監控的這個時間點,很快找到一輛可疑車輛,從而將案件偵破。可見,有的時候死亡時間推斷是破案的捷徑。
4。死亡方式
死亡方式就是判斷死者的死亡是意外、自殺還是他殺。雖然法醫是判斷死亡方式最重要的警種,但是死亡方式絕對不能僅僅依靠法醫來判斷。死亡方式的判斷有的時候很簡單,比如一個人被人掐死,那麼這起案件肯定是他殺,因為沒有人能夠自己掐死自己。死亡方式有的時候也很複雜,必須結合調查、現場勘查的結果來綜合判斷。比如一個高墜死亡的人,法醫只能解決死者是高墜死亡,還是被人殺死後又被人從高處拋屍。至於他是自己從樓頂跳下來的,還是別人把他推下來的,則需要調查和現場勘查後再進行綜合判斷。
5。個體識別
很多對於死者的個體識別工作都是透過法醫人類學、法醫物證學的理論知識來進行的。但法醫病理學有的時候也可以利用屍體的個體特徵、瘢痕、體表附著物、文身、體內特異結構等來進行個體識別。比如一個右位心的患者突然失蹤,而在不久後發現一具未知名屍體也是右位心,因為右位心的發病率是萬分之二,那麼這個死者就很有可能是這個失蹤者。這樣就可以給偵查部門節約很多確證屍源所需的時間。
6。傷病關係
在很多案件中,傷病關係也是法醫需要研究的一項較為複雜、疑難的問題。比如在一起死亡案件中,死者全身多處骨折,但是這多處骨折也不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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