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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我們研究一下劉亦婷早期教育的神話。
我第一次給婷兒測智商的時間是1984年2月中旬,婷兒差一個月滿3歲,測出的智齡為5歲4個月,智商為183。凡是語言能力方面的測試題,3…7歲全部透過;常識方面(如“玻璃和木頭有什麼不同?”)2…7歲的題絕大部分透過;7歲的7道測驗題只有一道“倒數三位數”的題做不出來,還有一些4…6歲組需要小肌肉的題(如畫圖形、繫繩結等)不能透過。
這個結果已經夠讓人振奮了———據心理學家調查統計,在3歲時,一個心理年齡“早兩年”的兒童是絕頂聰明的,5萬人中才有1個!
(引自《哈佛女孩劉亦婷》增訂本第67頁)
這段文字成了劉亦婷家長對劉亦婷進行早期教育獲得成功的證據之一。他們的早期教育真的有那麼神奇嗎?我們先來溯本求源,看看劉亦婷在3歲時進行的智商測試到底是個什麼東西,看看劉亦婷真的如其家長所說,“絕頂聰明,五萬人挑一”嗎?王小波說過,“根據我的人生經驗,假如你遇到一種可疑的說法,這種說法對自己又過於有利,這種說法準不對。”或許劉亦婷的家長應該好好揣摩一下王小波這句話。
《牛頓———科學世界》上刊載了一篇題為《智商的誤區》的文章,對智商測試的起源做了介紹:
在1904年,比納被法國教育部要求研究一種辦法鑑定那些學習能力有問題、需要特別輔導的小學生。或者說,要找出一種鑑定學生智力高低的辦法。這時候,比納已放棄了從大腦形態鑑定智力的努力,而改用測試辦法。他發明了一套與功課的內容沒有關係,只測試學生的推理能力的試卷。到1911年比納去世時,他共發表了三種智力測試的版本。1905年發表的第一版只是把測試問題按從易到難排列。在1908年發表的第二版中,比納把這些問題按“心理年齡”排列。他設想,對每一個問題,智力正常的小孩要能夠回答的話,最少要有多少歲,這個年齡被當做“心理年齡”。受測試者從為最小的心理年齡設計的問題開始測試,難度逐漸增加,與受測試者所能回答的最後問題相關的心理年齡就是這個受測試者的心理年齡。受測試者的心理年齡減去其實際年齡,即是其智力水平。如果心理年齡低於實際年齡,說明未達到同齡人的學習能力水平,那就需要特別輔導。在1912年,德國心理學家威廉·斯登(WilliamStern)認為,將心理年齡除以實際年齡,更能準確地反映智力水平,“智商”(IQ)由此誕生。
但是比納本人很清楚,他發明的這套測試,並不是真正在測量智力,“因為智力的好壞是不能疊加的,因此不能像測量線性表面那樣地測量。”換言之,智力是一種極其複雜的、多樣化的現象,不能簡單地以一個數字來表示。而且,比納也很清楚,這套測試所設定的所謂“心理年齡”,只是許多測試者的平均結果,並不代表一個真正的實在。在去世的那一年,他警告說:如果根據測試結果說一個8歲小孩有7歲或9歲的智力,那只是一種簡單化的、主觀的說法,容易引起誤解,導致其智力測試是真正在測量智力的幻覺。總之,比納測試只是一種實用性的測試,目的是為了發現學習能力有問題的兒童,並不是真正在測量智力,也不用於對正常兒童劃分智力等級。那些被發現學習能力有問題的兒童,也不一定是天生如此、不可改變,透過特殊的訓練有可能提高其能力。
劉亦婷3歲時做的這個智商測驗正是比納發明的智商測驗。而劉亦婷家長宣稱的劉亦婷“絕頂聰明,五萬人裡挑一”正是這個發明人所擔心的。他警告說,“如果根據測試結果說一個8歲小孩有7歲或9歲的智力,那只是一種簡單化的、主觀的說法,容易引起誤解,導致其智力測試是真正在測量智力的幻覺。”這是因為,比納測試只是一種實用性的測試,目的是為了發現學習能力有問題的兒童,並不是真正在測量智力,也不用於對正常兒童劃分智力等級。
所以說,劉亦婷3歲時進行智商測試拿到的高分,只能說明她在3歲時的學習能力比同齡兒童要強一些。而她之所以比同齡兒童要強一些,是因為她過早地進行了數字、語言學習的結果,而並不能證明她的智力就比其他人高出多少,比別人聰明多少,因為智力實在是一個太過複雜的東西,幾乎是不可測量的。
隨著近年來人們對智力的研究越來越深入,對於智商測試的質疑也越來越多。最大的質疑是,難道創造性和想像力不算智力嗎?《智商的誤區》這篇文章還寫到:
什麼是智力?智力是極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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