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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我為什麼要再次探訪克雷。他從一開始就不打算寫書,也沒有理由要見我,他已經利用完了我,而且是我把他往死路上推了一把。可是,我憑直覺知道他願意見我,而我也沒猜錯。作為他本人的歷險故事的主題和真正作者,他的自尊和自負都要求他必須這麼做。就算我不再為他寫故事,我依然是他的捉刀人,現在更是他唯一的讀者。但是,故事還不完整,我想知道結局,哪怕這本書永遠不會被寫出來也一樣。
就這樣,我又在那個我幾乎住不起的爛旅館湊合了一夜,吃了個潮乎乎的總彙三明治,在隆隆車聲中半夢半醒地睡覺。我在訪客等待區徘徊。我曾在這裡見過弗洛斯基,弗洛斯基的律師恐怕很快就要在這兒等著見身處死囚區的她了。我去售貨機上買了個陳年士力架。獄警帶我進去。
克雷顯得老了、瘦了,頭髮更花白了,但並不顯得害怕,甚至談不上不開心。
他看見我,喊道:“好啊!”露出燦爛的笑容,舉起戴手銬的雙手打招呼。他坐回椅子裡,蹺起腿,像是在等待飯後咖啡,或者接受傑·雷諾的訪問,只是腦子一熱穿了橘紅色的連體服而已。他似乎並不特別擔心即將死去,雖說他上訴了十來年,還和母親演了那麼一場好戲;母親很可能因為他要被判處死刑,他對此似乎也沒什麼感覺。他連看見我都不生氣。他似乎很想聊天。
他說得很清楚:無論他說什麼,我反正都用不上。之前的合同就算剛開始確實合法,現在也已經作廢。他對外仍舊否認所有罪行,還透過公設律師特別發表宣告說他是無辜的,一切與此相反的說法都是謊言。我沒帶錄音機,也沒有筆記本。不管我寫什麼,都會被認為是虛構的。
我說我明白。於是他開始講述,我默默聆聽。他一直說到警衛出現、我不得不離開才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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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殺的第一個活物是隻沙鼠。也可能是豚鼠。我不記得兩者的區別了。小動物的主人是另一個寄養兒童。一個女孩,叫貝茨。格雷琴夫人很喜歡她。她比較喜歡女孩,因為她說女孩愛乾淨。總之貝茨有隻沙鼠——或者豚鼠。還是倉鼠?對,是倉鼠。倉鼠活在玻璃缸裡,有個輪子當玩具,缸底墊著松木屑接小糞球,還有個帶金屬小噴嘴的飲水瓶。貝茨是個自私鬼,年齡比我大。我好像七歲還是八歲。我在寄養機構已經待了兩三年。每個寄養父母都有最喜歡的孩子,但從來輪不到我。好吧,有些男人挺喜歡我。反正貝茨本來可以讓我玩倉鼠的,讓我撫愛它,但她從來不允許。
有一天放學後她留下排練話劇。好像是《安妮》。格雷琴夫人在院子裡喝酒。她的男人還沒下班。我溜進去,取出倉鼠,放在我的大腿上撫摸。我還記得它有多麼柔軟,你的手像是放在了貂皮手套裡,兩隻黑色的眼睛像是紐扣。想象一下它們能看見什麼真是很有意思,對吧?它的小小大腦、小小意識,透過針尖大的小眼睛看世界,轉著倉鼠的那些小念頭?小小的生命,和你我一樣,和萬事萬物一樣。很難不這麼想,對吧?告訴你我是怎麼看的吧。就像浪頭退去後的沙灘。無論是大海本身,還是海里的一個浪頭,還是沙灘上留下的一汪水,還是小貝殼裡的一滴水,水永遠是同樣的水。我記得我怎麼撫摸那隻倉鼠——唐尼,好像是這個名字——感覺小小的心臟跳得那麼劇烈,我忍不住加大了手上的力氣,想著我有多麼憎恨貝茨,感覺小小的骨頭在我手裡斷裂,我使勁捏下去,直到它的心臟停止跳動。我把屍體放回玻璃缸裡,放在轉輪上,然後出去玩耍。貝茨發現倉鼠死了,大家都以為它是在轉輪上奔跑時突發了心臟病。我們把它埋在屋後的小樹林裡。
你應該已經知道——或者猜到了,我母親和我一直保持著聯絡,並沒有中斷多久。她找到我,我們偷偷見面。一段違法的親情。放學後她帶我去吃冰激凌,或者我撒謊說和朋友去看電影,其實是和她去的。當然了,她還在站街,接客,帶男人回她的住處。有時候我等在外面,後來她租了套小公寓,我就在廚房等。有時候我趴在門縫上看。事情就這麼持續到我十六歲——也可能是十七歲,高中最後一年。我母親帶了個嫖客回家,他揍得我母親滿地亂爬。這倒不是新鮮事。不消說,她不怕裸露身體。她換衣服或洗完澡出來時我經常見到她身上有各種瘀青。我覺得她挺喜歡這樣。我見過男人打她,捱打讓她性慾高漲。但這次有點失控。我聽見她慘叫咒罵還擊,有什麼東西砸碎了。我開啟門,看見她在流鼻血。那男人是個大塊頭,至少高六英尺,體重兩百磅,鉚足了力氣打她的臉,打得她飛起來,嘴裡吐血。剛開始我愣住了,不知道該怎麼辦。當時我還小。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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