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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種家庭裡的婦女被剝奪了積極參加社會生活的機會,她的興趣只是滿足丈夫和孩子的需要。顯然,這種生活是痛苦難忍的。
在我國已經建立了使家庭成為堅實細胞的一切條件。進一步把婦女從日常家務勞動中解放出來,是推動實現這些條件的因素,也是促進道德繼續進步的前提。她們執著追求更高的、更自由的社會地位,以及社會為此提供的相應物質條件(託兒所、幼兒園、全日制學校),這一切將把婦女的道德尊嚴提到了更高的水平,使她們不僅在物質方面,而且在同男人的精神交往方面居於更主動的地位。
擴大幼兒園機構網,這在今後也具有重大意義。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在父母之間合理分擔教育子女的義務問題可以束之高閣了。生活表明,家庭的物質水平越高,物質上的順遂同精神生活的充實,同夫妻間愛情的道德審美因素結合得越緊密(特別是同後者的結合具有決定性意義),他們就越不願意把自己的孩子送進寄宿學校裡。家長把孩子送進寄宿學校,在絕大多數情況下,是由於經濟困難或自己不會撫育孩子。可是要知道,沒有孩子的家庭不會是美滿的家庭。
照料孩子的生活,承擔教育孩子的義務,這不僅需要付出一定的體力勞動,而且是一種精神的、道德的、審美的活動。它在父母和孩子的心裡都會留下印記。有孩子的家庭是進行情感教育的必要條件,否則便不能培養和鞏固孩子對父母的感情,以及人對人的一般道德義務感。那種認為在寄宿學校裡較之在家庭裡更具有對年輕一代進行教育的有利條件的人,是既沒有考慮到人民的物質福利狀況將不斷改善的前景,也沒有考慮到孩子在鞏固家庭的精神心理和道德審美關係方面所起的作用。婦女勞動日的縮短,在不久便會成為現實,這種情況將使兒童的家庭教育被更多的人認為是一種社會義務。
在那些夫妻情深意篤、致力於道德情操日臻完美的家庭裡,孩子不僅是愛情的最好化身,也是相互間的道德義務感的體現。為使所有家庭裡的道德修養都達到如此崇高的境界,必須教育為社會人口半數的男人對婦女抱正確的態度。如果可以這樣表達的話,就是說男人要防止用私有者滿足自己需要的態度來對待婦女。須知,這種態度在精神心理生活中的反映十分離奇古怪。
女人須從步入自覺生活的最初期起,就樹立自尊心,不要認為自己在愛情中起著某種特殊作用,更不要把自己看作是生活中的裝飾品。對婦女來說,這種觀點越少,她的美就越有魅力,越具有道德尊嚴的性質。那些指望脫離社會生活和勞動而使女性美更富有魅力的婦女,是大錯特錯了。關於女性美的標準,將用專章論述。總之,它不是體現在消極的活動中,而是體現在積極的精神活動中;它是在具體條件下透過婦女的才能、天才、提高自己行為美的能力表現出來的。
婦女的柔弱(男人把它看作是美)和她的精神、理智、天才的力量之間的交相輝映,這才是女性美的標準。
精神心理和道德審美關係的統一,是建立穩定的、牢固的、白頭偕老的愛情的極重要條件。要把社會最少直接干預的人們相互關係領域裡的道德提高到新的水平,不僅需要克服舊世界遺留下來的各種舊的殘餘,而且應當從根本上徹底改變關於人對人的道德義務的觀點。
社會的道德進步常受到被傳統勢力弄得僵化了的教育工作中的缺點的牽制。在需要用新的關係來堅決反對舊的傳統和習俗的時候,學校往往落後於其他部門。在1959年付諸執行的普通中學的教學計劃中,把女生(5……7 年級 )在木工車間進行的勞動課改為家政課了。主張做這種改動的人所遵循的指導思想,顯然是對學校與生活聯絡所持的粗淺觀點。看來,他們認為一個人學了木工技術,將來就應當去做木工,而女孩子既然不會去做木工,又何必給她們開設木工課呢?如果按這種邏輯推論下去,那麼就會得出絕大多數男孩子也不需要學習木工的結論,因為將來可能做木工的只是極少數人。他們不知道在木工課上所獲得的技巧,不僅有實用意義,而且有心理意義:掌握這些技巧,說明他們已面向社會生產。再者,如果深入考慮一下,男孩子也需要有管理家務的能力。因為在家務勞動中,總有些事需要男子漢去做。未來家庭中的父親需要成為自己妻子的得力助手。
人們在心理上對管理家務的認識也總是存有偏見的。一提到家務就想到女人不過是“生活的裝飾品”。在許多學校裡,一般都過高地估計了家務勞動對訓練女生適應未來生活所起的作用。有時還違反國民教育機關的指示,讓地道的市儈習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