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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給人端茶遞水,你這是提前體驗上了?”
小靜抿抿唇,看著他,有些委屈道:“我只是想找點事情做而已。”
“非得違逆我的意思?”孟歌淡淡道。
小靜身份特殊,兩人訂婚,她受了秦晴的擺佈,孟歌心知肚明,對她的感覺也實在有些複雜,說不上喜歡,倒也談不上厭煩,眼下,有些習慣她的存在。
孟歌伸手接了水杯,抿了一口。
小靜看著他,登時高興起來,蹲下身,趴在他的躺椅扶手上,仰頭道:“對不起,我知道我惹了你不高興,別生氣了好嗎?”
她仰著頭說話,粉嫩的唇一開一合,夜色下,有點誘人。
青澀稚嫩,很蠱惑。
孟歌突然想嘗一嘗,他這樣想,便也這樣做了,將水杯放在手邊的圓桌上,一手拉了小靜起身,禁錮在懷裡,低下頭去。
他的吻很直接,帶著男人強勢的毫不掩飾的侵佔欲。
一隻手扣著她後腦勺,孟歌眯著眼,就那樣一邊打量她,一邊吻著她,氣息灼熱,毫不避諱,好像,她此刻已經被扒光,置身於他的眼皮子底下。
他掌控一切,按著自己的想法意願掠奪。
和孟青很不一樣。
孟青的氣息是冰涼的,慢慢地、試探卻從容不迫的侵入,他閉著眼睛,清秀的眉眼看上去極為沉醉,有纏綿不盡之意。
小靜胡思亂想著,看著孟歌略顯邪魅的長眉,猛地閉上了眼睛。
她竟然會想到孟青,小靜有點被嚇到。
孟歌卻因為她這反應極為愉悅,甚至,罕見地笑了笑,更強勢地吻了她一會,直接抱著她起身,上樓去。
庭院裡立著保鏢,眼見他上樓,也落後幾步,跟了上去。
樹隨風動。
孟青隱在暗處,靠著門扇,月光攏了他半邊蒼白的臉頰,將他俊秀的一張臉,分割成兩半。
他靠著門,站得筆直,抿著唇,雙拳握緊,再握緊,在安靜的夜色裡發出咯嘣咯嘣地響聲,慢慢地,又一個手指一個手指,慢慢鬆開。
剛才的一切,他盡收眼底。
小靜的討好,孟歌理所當然的吻,甚至,罕見的低笑聲。
實在是太刺眼,太刺耳。
他十六歲給孟秋擋一槍,眼下,來了孟家四年之久,每每看見孟歌,都會如此刻一般,恨意難平。
孟秋有許多女人,秦晴算得上正房,此外,有三個女人住在孟家。
沒有他媽媽。
他媽媽是社會底層的人,包廂裡賣酒的服務生,被孟秋看上,在包廂裡直接強佔,而後,棄若敝履。
那個傻子一樣的女人,懷上他的時候,才只有十九歲。
她完全可以不要他,可她實在愚鈍,天性純善,艱難地生下他,讓自己的生活,徹底地成了一團亂麻。
她來自農村,沒文化沒學歷,除了長得好,再無所長。
二十歲的她,帶著剛出生的他,能做什麼?
她不知道被多少人玩弄過,最後染了病,還不到三十歲,整個人就瘦成一把骨頭,蜷縮在家裡的小床上,讓他去孟家求救。
當時他剛好九歲,跌跌撞撞,好不容易到了孟家大宅外。
他見到的第一個孟家人,就是孟歌。
當時的孟歌也就十五六歲,出落得十分高挑挺拔,他不知道當時的他究竟有多高,只記得他穿著筆挺的西裝,從純黑色加長轎車裡下來,像電視裡的養尊處優的少爺。
他本來就是少年,他才十幾歲,那些人卻畢恭畢敬地喚他一聲“二爺。”
他說不出的害怕緊張,可是念著奄奄一息的傻女人,飛快地跑過去,攔著他求救,想進孟家,見孟秋一面。
他永遠也忘不了孟歌當時的眼神,他居高臨下地看著他,笑容邪氣肆意,眉梢高挑,一臉嫌惡道:“哪裡來的乞丐?”
分明是手足,他說了自己是孟秋的兒子,可他說自己是乞丐。
可不正是乞丐?
他從六歲起自己洗衣服,那些衣服從來洗不乾淨,皺皺巴巴地穿在身上,穿得很髒了他才換。
學校裡同學厭惡他,老師厭惡他,平素,就像躲髒東西一樣地躲著他。
媽媽病了以後,兩人一日三餐都困難。
他不到十歲,打工都沒人要他,個頭太小,面黃肌瘦,在餐館後廚幫別人洗碗都碰不到水龍頭。
他沒辦法掙錢,放學放假,就在街頭裝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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