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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到楊瓚“刑滿釋放”那一天。
弘治十八年五月己丑,朝廷下詔,停止婚娶,採選各地美女進京,充東宮妃嬪。
為防內廷與朝堂勾結,洪武帝令儒臣修女誡,立綱陳紀,嚴令后妃嬪嬙不可干預政事。更定下規矩,凡后妃宮嬪,慎選良家女。
自永樂朝後,天家妃嬪多采選民間,四品以上的官家女,縱然才貌雙全,溫柔婉約,也不會入採選名額。
五品以下的官員想送女進宮,也是困難重重。一句“進者不受”就卡死了門檻。
朱厚照年少英俊,雖是愛玩些,到底沒有如後世般的名聲。弘治帝仁厚,雖下詔停民間嫁娶,卻也言明:凡有親者,不可採名。
詔書先頒京城,旋即飛送各府州縣。
飛送的快馬抵達宣府,恰好是端午節當日。
彼時,大理寺複審的文書已達涿鹿縣。如文吏所料,楊瓚無罪,告發他的閆二郎卻要倒大黴。
“民告官,流千里。”
這些日子,閆二郎一直關在縣衙,先時還盼著閆大郎來救,隨著日子過去,連家中僕人都沒見到,對楊瓚的恨意竟漸漸轉到閆大郎身上,甚至連閆王氏一併恨上。整日裡咒罵不休,狀似瘋魔一般。
聽他罵得不堪,隔壁囚室的人犯難免出口譏笑:“還是個讀書人,就是這副熊樣?呸!老子做賊還知道孝敬爹孃,這樣的簡直是天生狼心,書都讀到狗肚子裡去了!”
見閆二郎仍在罵,乾脆撕開衣角堵住耳朵,好歹還能清淨一會。
“閆二郎,出來!”
賊囚剛躺下,兩名皂吏提著枷板鐵鏈,一前一後走了進來。
獄卒開啟囚室,呼喝道:“閆氏子誣告今科探花,現已查證,依大明律,行十杖,流放千里。”
早看閆二郎不順眼的犯人登時來了精神,囚室中的閆二郎卻是目瞠口哆,大驚失色。
“我不信!”
撲到皂吏身前,閆二郎滿面猙獰,嘶聲道:“那小畜生斬衰殿試,為何不判他?!我不服!該死的是他,是他!”
一個皂吏狠狠踹在他的膝上,隨手抓一塊爛布,堵住閆二郎的嘴,並獄卒一起將他拖出大牢。
“打完板子就要上路,我勸這位‘童生老爺’還是省點力氣。路上暈過去,餵了豺狼虎豹,可就要到閻王殿前喊冤了。”
“童生老爺”四個字說得尤為大聲,牢房裡鬨笑一片。閆二郎被打板子時的情形,早成衙役皂吏私底下的笑料。
閆二郎被拉出大牢行杖,當日流放。閆家也沒能安穩,縣衙二尹帶著數名衙役,手持朝廷發下的官文,親自踹開閆家大門。
宣府事發,天子下令嚴查。
參將李稽,副總兵白玉等都被押解進京,或移送刑部,或投入詔獄。
若在平時,閆家買通縣衙典史,改換正役,算不得大罪。然太子殿下正怒火熊熊,磨刀霍霍,同時也為做出些成績讓親爹看看,能嚴辦絕不輕縱,能砍頭絕不流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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