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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y》第五冊第十一章)【譯註1】Decemvirs,公元前451-450年羅馬十人委員會,擁有絕對權力負責立法事宜。公元前449年,它公佈了羅馬第一部明文法,被稱為《十二銅表法》。《十二銅表法》從公佈之日起便深受非難,十人委員會也因其惡法而最後解散。(小螞蟻《羅馬人的故事》)【譯註2】先知默汗墨德。
《社會契約論》第二冊第八章
人民
興建華廈,建築師就得勘測其地基來決定它能否承受華廈之負載。同樣的,聰明的制憲人並不會一開始就寫成一部只是本身不錯的法典,他要首先研究這部法的統治物件是否有能力支援它。這就是為什麼帕拉圖拒絕為阿卡迪安人(Arcadian)和薩仁尼安人(Cyrenian)制憲,因為兩者都太富了而不能容忍平等;科萊特(Crete)卻有著好法和壞人,因為汨諾【譯註1】只是用法來訓戒充沛著邪惡的人民。
世上成千的民族都不能接受好的法律,有些能夠接受法律的民族也只是在其歷史的短暫時期具有這種接受法律的能力。大部分的人民類似個體的人,年輕意味著可塑,而年老帶來僵化和頑固。一但這個民族形成了習俗,其偏見得以根深蒂固,任何改造都會成為一種徒勞的冒險;這正如那些愚蠢膽小的病人最怕看到醫生,雖然病入膏肓,還是忌病諱醫。
正如某些疾病影響了病人的大腦而讓他失去了對過去的記憶,有時,一個國家在動亂中,暴力和革命可以讓人民達到如此同樣的效果,這裡對過去的恐怖對應於病人的失憶,使飽經戰火的國家得以浴火重生,也就是說,逃出滅亡的擁抱而重獲青春的活力。萊科古斯時代的斯巴達,塔克文【譯註2】之後的羅馬,驅逐了暴君之後的現代荷蘭瑞士都是這樣的例子。
但是這種例外是相當少見的,每一這種例外都只存在於相關國家特定的歷史環境裡。這甚至不能重複發生於同一個人民兩次,一個人民之爭取自由,只有在其未開化的時候,而非當文明的精力耗盡了的時候。人民只會在動亂中失落,而不會在革命中恢復自我;當人民身上的鎖鏈一旦打破,它也就解體分化成為個體,而不再是人民了。從此,這些個體的烏合之眾需要的是一個主人,而不是解放者。自由的人民,記住這一格言:自由是可以獲得的,但絕不能重生。
青春不是童年。一個民族,正如個體,有其風華正茂的時候,如果喜歡或者可稱之為成熟期,其後它才能接受法制社會。這種成熟並不是那麼一目瞭然,過早的法制只能導致失敗。有的人民在他誕生之始就能接受法律,而有的人民就是十個世紀也還是處在童年。俄國人永遠不會真正地開化,因為它過早地開始了文明的嘗試。彼得大帝不過是模仿的天才,而非可以從無到有地創造的真正天才。他有些事情做得不錯,但他大部分的業績都是被誤導了的。他看到他的子民都是野蠻的,但他沒有看到他們還沒有成熟到可以開化的程度;沒有經過訓練,他試圖讓他們成為文明人;他首先嚐試要把他們改造成德國或英國人,其實他本應該把他們變成為俄國人的。說服了他的臣民去變成另一種不同的文明人,他也就阻止了他們成為其本還能夠成為的俄國人了。這就象有的法國教師把孩童教得在童年獨放異彩,而以後終其一生事無所成。沙皇俄國會試圖征服歐洲而結果自身被征服。他們的臣民和鄰居韃靼人將成為他們和我們的主人。這種革命在我看來已無可避免。歐洲所有的君主都在合力加快其步伐。---------【譯註1】Minos,希臘神話中的科萊特國王,宙斯和歐羅巴之子,死後成為冥界的三個法官之一。【譯註2】Tarquins,羅馬王制的最後一代,稱傲慢王。公元前509年,驅逐了傲慢王的羅馬進入了共和制。(小螞蟻《羅馬人的故事》)
《社會契約論》第二冊第九章
人民(續)
自然對體格正常的人都有身高的上下限,超此產生的就是巨人症或侏儒症。同樣的,對應國家的最佳構造,它的大小也有其限制,不能大到不能妥善治理,也不能小到不能保全自身。每個政體都有一個它無法超越的最大國力極限。擴張往往使國力達不到這個最大值。社會紐帶越是延伸,它就越脆弱,把國力比例於其大小,小國往往比大國強大。
這是有很多原因的。首先,行政管理在偏遠地區很難推行,正如槓桿越長越難舉重的道理;隨著行政級別的增加,管理也日益變得昂貴:每個小城都要有一個百姓負擔的行政機構,每個區還有如此,然後是每個省,然後是更高一級的行政區劃,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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