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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遙能沒有發現麼?他還發現,司徒“側寫”的時候,是以第三人的角度出發。三種不同的角度,得到的結論自然也不同。司徒分析出的幾個最重要的疑點,也是困惑了林遙的問題。但是,對於兩位相互不看好的側寫師,林遙覺得他們的幫助並不大。
於是,問題又繞回來了。司徒彥究竟抱著什麼目的而來,這一點必須搞清楚。不把這事鼓搗明白了,司徒睡不好覺!
司徒勾著林遙的下巴賊兮兮地說:“你信不信,司徒彥下一步就是拉攏咱倆。”
“拉攏我們?”林遙琢磨著這種事的緣由,不甚其解。
司徒給他分析了一下,“司徒彥不可能輕易放棄。但是樊雲娜的存在他也無法撼動,那麼,他要想留下繼續查案,只有拉攏我們。想讓我們來重視他,他必須做的比樊雲娜好,所以,他再出現的時候一定會給我們帶來意想不到的好東西。”
“所以?”
“所以,咱倆再做一次。”
“媽的,去死!”
☆、第15章
這一夜,林遙做了很多夢。他夢見了幾年前跟司徒一起辦過的案子,跟司徒一起走過的路。他夢見了司徒老家的那道彩虹,還有彩虹下十幾年的大石頭。過往的種種,如走馬觀花一般在夢境裡重現,最終還是逃不過緊張與膽寒。那時,若司徒稍有偏差,他與他便是陰陽兩隔。
天才微微亮,林遙在“撲下潭水尋找司徒”的夢中醒來。他滿頭大汗,氣喘吁吁。扭頭看著身邊睡的香甜的司徒,伸出手摸摸他的臉,摸摸他的胸口。
手心下是強而有力的心跳,林遙這才長吁了一聲,讓自己回到現實中來。卻也因此,再沒了睡意。他給司徒掖好被子,輕手輕腳地下了床。在沙發開啟臺燈,拿過司徒的包,在裡面翻找葉慈調查王錚的資料。
摸索了好半天,也沒摸到。林遙乾脆把包裡的東西都倒出來,仍舊不見那份資料。林遙猛地意識到,資料很可能被司徒彥拿走了。為什麼?那時候他就知道自己馬上要被排擠在外了?
想到這裡,他有些坐不住,起身拿了衣服準備去衛生間穿好。褲子才拿到手,他看見了床上酣睡的司徒,衝動的念頭就在這一眼裡消弭。或許,他不該這個時候離開。
林遙耐心下來暫時把司徒彥和資料的問題放在一邊。開啟膝上型電腦,整合兩個案子的線索進行分析。
姚志案、王錚案,相同的地方不少。首先,案發時間都是深夜、兩名死者的死因都是鈍器擊打頭部、兇手食用死者身體部分的時候都用了容器,用過後都擦洗乾淨。
王錚案在前,姚志案在後。從時間上來看,姚志案的兇手的確有時間作下王錚案。但是,林遙總覺得兩起案件不是同一個兇手。他的看法跟司徒相同,姚志案那個兇手要比殺了王錚的兇手聰明。
但是,透過昨晚跟司徒聊了一些情況後,這個推論似乎產生了動搖。而起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王錚家裡的那面鏡子。
這一點,可以做一個簡單的邏輯分析。
倆人扭打,碰碎鏡子,鏡子的碎渣有一些掉進死者褲腳的折邊裡。在倆人繼續扭打的過程中,死者的腳踩到了鏡子碎渣,腳破。好吧,鏡子碎後,倆人扭打的地方馬上改變,死者沒有踩到鏡子碎渣,也是有可能的。
林遙又把主現場的佈局圖開啟,上面標示了每一樣傢俱的位置。穿衣鏡在門旁,對著床的右下角。假設,當時兇手背對著鏡子,站在死者面前。死者揮拳打他,兇手避過,死者的拳頭打在了鏡子上留下少許血跡。然後,兇手必須把死者撲到。死者的腳底處於無落處狀態,這才不會踩中鏡子碎片。接著,兇手騎在死者的肚子上毆打他,抓著死者的頭髮朝著床上扯。
為什麼是床?
既然兇手不在乎殺人手法,殺人過程,為什麼還要固執地把死者拖上床?亦或,兇手只是想要一個更能施展手腳的空間?那臥室的地板才是最好的選擇啊。
等一下!
林遙想起,姚志是先被兇手誘騙到林間。兇手將他打昏後,扛起來徒步行進約有三十分鐘,到達主現場,也就是林間的小木屋裡。其實,兇手大可不必非要進入屋子再行兇。林子走的深一些,照樣可以殺人取腦。姚志的死亡時間,跟溫雨辰巡邏時間相互錯開。這說明兇手知道保安半夜巡邏的具體時間,所以,他成功地避開了溫雨辰。那麼,問題回來了,兇手為什麼固執地要進入小屋?
就像王錚案一樣。兇手為什麼固執地要在床上取了死者的骨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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