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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我煩躁的內心吧……)
“恩……對啊。”元雋拍拍藍暉的肩膀,笑著說。他覺得自己的笑有些心虛。
“真巧呢!我每天也搭乘這班地鐵的,那以後大家可以一起去上班了!”藍暉顯得非常開心。
“你……住在這附近嗎?”必須要裝做不經意,不能讓藍暉看出自己有另外的想法。
藍暉略為思索,點了點頭:“呃,是啊,就在衡山路附近啦。”
(衡山路附近…衡山路附近…記下了……)
這樣豪氣地作出了允諾,於是當天下午元雋就給家裡宣佈,自己要正式搬到虹梅路那邊獨立生活了。反正都是兒子的房子,搬出去隨時也可以叫回來,所以吳父吳母一點感覺都沒有。吳元雋悻悻地提了一些日用品,於當天晚上正式入住虹梅路。
此後,吳元雋屢次鬼鬼祟祟地向藍暉打聽他的確切住址,但是這小子竟然拒絕回答。
(藍暉每天都收拾得如此整齊地來上班,他又那麼愛睡懶覺……想起來就覺得詭異……)
(難道是有小蜜專門給他收拾……)
一旦有了這樣的設想吳元雋就一個勁往死衚衕裡鑽,他實在想不通作為藍暉的哥們兒,這小子有什麼必要不帶他去家裡玩。他隻身一人來上海,了無牽掛,應該是最適合朋友聚集的地方才是。
(所以一定有問題……)
過了幾天,藍暉問起元雋為什麼一個人要住虹梅路這邊,並提出要過來看看。
“咦?那找機會我去看看吧,要不也幫你收拾一下?”藍暉淡淡地說。
“誒?藍暉要去?”吳元雋臉上的表情明顯的不自然起來,他最近兩天剛裝了“機關”,這可是千萬不能讓藍暉看到的東西啊,“啊啊,亂得很,以後再說啦!”
藍暉明顯很不爽:“瞧我剛才說些什麼呢,我去給你打掃,別人還以為我們是同性戀呢,哈哈哈哈……”
(為什麼從他嘴裡聽到這個詞彙,我都覺得心裡很難受呢?)
(如果藍暉知道我,吳元雋,這個和他成為好朋友的上海男孩,其實是一個Gay,而且喜歡他到發狂,他一定會嚇得落荒而逃吧……)
“呵呵,是啊……”元雋忍住心痛,裝作若無其事地應了一聲。
情人和朋友之間就是有這樣的距離,元雋努力想伸手靠近,卻隔了很遠。藍暉不經意的一句話,一個詞,都會讓吳元雋的內心刺痛很久。
這個時候,他就會莫名其妙地想起那個MB。
“喂!你好,我是元雋。今天晚上可以過來嗎?恩,我記得你的名字,你叫越秀一啊。”
Chapter 3 秀:特別優異
跌跌撞撞一陣亂走,也分不清楚東南西北,到最後終於還是放棄,叫了一個計程車。
司機詢問我去哪裡,悶著頭想了半天,告訴他說:“長樂路,華山醫院。”
我打算去的地方自然不會是醫院,而是醫院附近的一個酒吧,Vogue。
那是一個同志吧。
來這個城市一年多,我去過兩次同志吧,兩次都是Vogue。
老實說,我是非常牴觸去同志吧的,重慶的同志吧很多,但是我一次都沒去過,那時我讀大學。
早在生理發育期的時候,我就意識到自己和一般男孩子不太一樣,也就是說,對於自己是一個同志的認識,我是先知先覺,毫不含糊的。
初三,1991年。那時候還沒有林志穎,大江南北還在迷戀小虎隊。被稱為年級之花的某女生來找我,說要和我交往。當時追她的男生幾乎可以整編成一個班,我卻總是覺得她嘴巴嘟起的時候有些像番茄。所以我異常冷酷地拒絕了她,番茄妹怎麼也想不到,我當時喜歡的人,竟然是看到她眼睛就發直的一個普通的男孩。
當然我和那個男孩也不可能有什麼發展,中學時代的我,更多時候是蜷縮在個人的殼裡,不讓別人看到我有絲毫的不同。
直到進了重大,我隱藏在內心深處的自我才慢慢甦醒。我開始上網,接觸一些網友。戲劇性的網友見面,對方竟然是我的同班同學,而且,第一次見面,他就這樣說:我喜歡你。
我不知道我這個同班同學算不算我的第一任BF,我想是不算的,因為我都忘記他的樣子了。他的出現只是讓我更加明確了自己的性取向罷了。
當然,還有家庭的一部分因素……
年少輕狂的時候,我曾經在一個同志聊天室做過很瘋的事情:上去什麼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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