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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到老位子上。
今天的談天物件是個年輕的女孩子,我有些喜歡她。
短短的綁得五顏六色的小辮兒,頭上帶著幾個精緻的小卡子,滿可愛的。
只是,這個年紀,大約也就12、3歲吧,難道要向我傾訴她的失戀?
我猜錯了,女孩子一開口便說,“其實我覺得這很愚蠢,找不認識的人說話。”
我沒有吭聲,實際上我也覺得很愚蠢,但是理智和職業自尊不允許我這麼做。
“可是我真的想要找個人說話,否則我快要憋死了,家裡根本沒有人理我。”
唷?這可出乎我的意料,我沒想到是家庭問題。現在的小孩子都堅強。我記得小時候父母吵架幾欲拳腳相向,我和姐姐偏要紅著眼圈寫下“我有一個溫柔美麗的母親和一個嚴格要求的父親”,然後挺直胸膛在班上朗讀。現在想想是多麼可笑的虛榮心。
但是聽下去與我的想象差距甚遠。
“我爸爸很愚蠢,以前當警察的時候窮,媽媽跟人跑了,從此拼命掙錢,說什麼要給我最好的補償,其實我根本就不希罕那些東西。一個人在家,維尼和泰迪堆成山又管什麼用?小阿姨除了做飯,就是坐在那裡看《還珠格格》,蠢死了。爸爸根本不知道我在想些什麼,每天都忙著做生意,晚上很晚才回家,我心裡想什麼,在學校都作了什麼他根本就不問,只要我考了100分就好了,他壓根兒不知道那是我用10頓肯德基5頓披薩向科代表換來的紙條子。”
我挑挑眉毛,代價很大呢,我記得小時候買通學習委員也只是2根冰棒而已,該說現在的孩子更懂得討價還價還是那個時候賣得太賤?這東西原本就是水漲船高。
“然後我故意考不過,只得了20分,其實大多數題我都會,老師找他去談話,他談了不到10分鐘就業務繁忙的走掉了,回來就從清華和北大各請了兩個家教給我。爸爸大笨蛋!我再也不要見他,那個家是還珠格格和小熊維尼的天下,我再也不要回去了!”
我一直耐心的聽著,此時突然覺得有些不太對勁兒:
“小麗,你該不會是離家出走吧?”
拐賣未成年兒童的罪名我可承擔不起,雖然不知道公司接這種小女孩子的活兒算不算違法,不過我們好歹是正經營生,起碼我是。
自稱小麗的女孩子很不屑的掃了我一眼,“我才不會呢,我離家出走他也會以為我是找姥姥姥爺去了”,說著說著就扁起了嘴,很是有些委屈,“我二年級的時候曾經離家出走過一次,什麼也沒說就走了,早上出去晚上6點才回來,結果他根本就沒發現。”
我點點頭,“嗯,我可以體會你的失落,我中學的時候也離家出走過,因為道北區實在太大,而且街上的每一個人都認得我的樣子,所以我沒走到火車站就被我爸爸找了一堆人拎回去。”
我還記得他說,“小子,給你老子來這套,你還太嫩,不是想試試離家出走的滋味嗎?老子給你這機會!”然後帶我去流民收容所,和那些人一起背木材,背了足1個禮拜才被舒煒找到並告訴了心急如焚的母親,當時我又黑又瘦,幾乎認不出來,結果領我回去的第二個禮拜母親就和父親離婚了。
於是我問小麗,“你呢?既然決定離家出走為什麼回去?”
她答得理直氣壯,“餓了,困了,而且都沒人找我,沒意思。”
“你離家出走幾公里?”
“我家樓下的小公園,我一天都呆在那個鞦韆上,沒有人來接我。”
我沒吭氣,現在的孩子遠比當年的我們聰明的多,起碼不自虐。
她又補充說,“連騙子都沒有。”
“噢?那你知道什麼人是騙子?他們臉上又沒寫字。”我饒有興致地問她。
“就是問些‘小朋友你吃不吃這個’呀,‘小朋友叔叔阿姨帶你去玩那個’呀的唄。”
我好笑,“那你看我不是壞人?”
她翻我一個白眼,“壞人才不會到處說自己是壞人呢,無聊的人才這麼說,書上說的。”
這小姑娘真是有趣極了,不知不覺和她竟然聊了直有2個小時之久。
臨近11點的時候,我說,“我送你回去吧,太晚了小孩子不安全。”
她想了想,發了一個簡訊,然後抬起頭來眨著大眼睛問我,“叔叔你真的要送我嗎?”長長的眼睫毛在燈光下一顫一顫的,一幅天真爛漫的樣子。
我點點頭,她便很聽話的拉著我的手出去,臨出門的時候小聲地說,“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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