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部分(第3/4 頁)
絲誠意,你為何不許我告訴二少爺,叫他與二夫人理論去。”
林依嚴厲道:“二少爺正苦讀備考,怎能讓他分神。”
青苗不敢再提這茬,但嘴卻撅了老高,忿忿道:“那她這般欺負咱們,就這樣算了?”
林依道:“惹她作甚,能離多遠離多遠。”
這話青苗贊同,點頭道:“她就似條瘋狗,逮誰咬誰,的確還是繞著走才好。”
林依笑著拍她一下兒,道:“休要胡說,小心被人聽去,我可救不了你。”
青苗衝她扮了個鬼臉,又道:“大夫人好本事,竟能讓二夫人上門道歉,我先前可是想都不敢想。”
林依重執了剪子剪窗花,暗道,這就是所謂背靠大樹好乘涼?雖說楊氏護她用意不明,但也顧不了那許多了,能擋一時是一時罷,再者,楊氏與她之間,既無矛盾,又無利益爭奪,相必內裡藏的,不是害人之心。
窗花鉸完,青苗送了一份到楊氏房裡,楊氏見後十分喜愛,忙命流霞去廚下熬糨糊,貼窗花。青苗趁機也討了一碗,端回來與林依兩個也把窗花貼了。
送林依去方家的計劃失敗,方氏在家看了一圈,再挑不出合適人選,此時又近年關,只得先將這事兒按下,待過完年再作打算。
過了幾日,除夕至,張家大房二房一商議,覺得雖已分家,但年還是得在一起過,楊氏提議兩家分頭做菜,再拼作一桌,方氏正不願與大房共廚房,便點頭應了,各自遣了下人去忙活。
大房廚下,流霞與田氏齊齊上陣,林依帶了青苗也為幫忙,他們這邊四人,隔壁卻只有任嬸與楊嬸兩人,聲勢高低立現。任嬸瞧了不爽快,故意提了條臘肉到門口顯擺,裝作驚訝狀問流霞:“你們怎連臘肉都沒得?”
大房臘月二十八湊足錢買了塊豬肉,來不及燻,自然沒得臘肉,流霞氣不過,還嘴道:“你這肉倒是好肉,只不知有幾多能進你嘴裡。”青苗最愛與人吵嘴,忙走出來幫腔:“咱們肉雖不多,下人卻能分到一半哩。”
自張家二房少了田,方氏確是變得小氣,任嬸說不起嘴,訕訕回了廚房,又是生氣,又是抱怨,講個沒完。
流霞與青苗站在門口放聲大笑,林依道:“你們也消停些。”田氏也道:“當心她去向二夫人告狀。”流霞道:“三少夫人膽子也太小,我們是大房的人,二夫人管得到我們頭上?”
田氏覺得她語氣不甚恭敬,欲斥責,又不敢得罪楊氏跟前的紅人。林依見她眼角開始泛紅,忙打圓場道:“大過年的,一團和氣,一團和氣。”田氏勉強笑了一笑,稱去燒火,藏到了灶後去。
青苗心實,忙道:“三少夫人,哪能叫你燒火,快放著我來。”林依猜到田氏是要躲著去抹眼淚,連忙攔了青苗,遣她去河邊洗菜。
流霞撇了撇嘴,悄聲與林依道:“三媒六聘來的正室夫人,卻膽小如鼠,不怪大夫人瞧不上。”
林依不肯講他們是非,沒有接話,自走到砧板前把肉切了。待青苗回來,她瞧見那些菜蔬水靈靈,又想到都是自己所種,一時手癢,搶過流霞手裡的鍋鏟,炒了個黃瓜肉片,燒了個麻婆豆腐,又拿白菘打底,做了一大碗水煮肉片。
流霞與青苗瞧得直流口水,待她一做好,就忙忙端了上去。林依極有成就感,除了圍裙,也去堂屋吃飯。不料因通房一事未成,方氏對她懷恨在心,指使任嬸將她攔在了門口,道:“你如今並不在我家寄養,只不過是個租客,怎好與房東一起團年。”
楊氏不悅,但考慮到林依身份特殊,還未成親就與夫家一起過年,確是不妥,便沒作聲。
張仲微急道:“娘,何必計較這麼多,也不是外人。”
方氏道:“怎麼不是外人?”
張仲微欲道“這是我未過門的媳婦”,又怕當著眾人的面,林依會害臊,急得直朝張伯臨使眼色,央哥哥救場。張伯臨正欲出聲,林依自己轉身離去,青苗跟在她後頭,邊走邊回頭罵道:“誰稀罕你們家的年。”
第六十一章 一壺暖酒
二人回到房內,林依託腮發呆,青苗猶自氣憤:“二夫人真不像話。”林依道:“是我自討沒趣,不過這年,還是要過的。”說著起身,帶了青苗重回廚下,把方才做的幾盤菜,原樣做了一份,端去房中擺了一席。
青苗年小,見了滿桌子的菜餚,立時又高興起來,忙著擺筷子,搬凳子。林依指了個座兒與她,道:“就我們兩人,不立甚麼規矩,你也坐罷。”青苗應了一聲,與自己拿了個碗,在下首坐了,主僕二人同桌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