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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神清澈無比,恍惚中崇華似乎重又回到當初第一次看到他的時候,秋水澤畔笑得純真無憂的男孩。
輕輕抱住了崇華,在他耳邊低語:“皇兄,珍重。”
崇華一時有些哽咽,好不容易才平復下心中的起伏,深情道:“珍重。”
沒有過多的語言,沒有過多的親密,卻都被淚水濡溼了眼眶。
殷斯堯從侍衛手中接過白色鎧甲,細心地為楚凌雲一一系上,相視一笑,竟都忘了言語。
“王爺,末將已將冰魄拿來了。”羅虎上前,遞上一杆通體銀白耀眼的長槍。
“這是什麼?”楚凌雲好奇地問。
羅虎得意地昂頭道:“這可是跟著王爺東征西戰二十多年、絕不離手的冰魄槍!槍身乃精鋼白金煉成,槍頭則是極北之地的寒鐵所鑄。曾經在戰場上,雅爾丹人一看到王爺手中冰魄的寒光,就聞風喪膽了。”
殷斯堯將冰魄交到楚凌雲手裡,“冰魄是一杆有靈性的槍,好好使用它,它身上匯聚的靈氣和殺氣,可以保護你。”
楚凌雲只覺手中一沉,這杆槍看上去輕盈,卻沒想到那麼沉。但一握在手中,就有種莫名的心安和熟悉感,彷彿它是真的有生命,正在與他對話一般。
看著侍衛將他的赤焰牽來了,楚凌雲忍不住問道:“殷斯堯,你還有什麼話想和我嗎?”
殷斯堯俯□,湊近他耳邊,“小混蛋,給我活著回來!”
楚凌雲燦爛一笑,眼中閃現的光彩,眩目得讓人無法直視。
“放心吧,小爺命大得很,連閻王爺都不敢收!”說罷,瀟灑地轉身,卻禁不住,兩行淚水無聲地落下。
楚凌雲仰起頭,讓淚水吹散在風中。絕不能讓他發現我哭了,這一刻,不是應該灑脫地、笑著說離別嗎?緊緊握住手中的冰魄,跨上赤焰,不允許自己再多做留戀。
殷斯堯,有你這般真心待我,此去無論是生是死,我楚凌雲今生無憾了!
秦烈有些百無聊賴地坐在馬上,看著他們各自與親人、愛人告別,一剎那,心裡頭竟也有些淡淡的落寞和酸楚。用力揮去心頭的無聊想法,註定孤獨的人,又何必去羨慕別人的溫情脈脈呢?
隆隆的鼓聲乍起,全軍集結,嚴陣以待。
崇恩身穿銀白色戰袍與鎧甲,腰間佩戴泛著冷月般光華的渾白玉具劍,騎馬走到軍隊之前,鳳翎軍的每一個士兵都穿著統一整齊的白色戰袍,如同一片洶湧的白色海洋。崇恩高高舉起左臂,右手抽劍,在左臂上劃下,瞬間,鮮紅的血液,順著無暇的皓腕,蜿蜒流淌而下,紅得刺眼。
他高舉著手臂,任由鮮血不斷流下,高聲道:“鳳翎軍給我聽著,我安平王殷崇恩,今日在此,以我血起誓。漠西不平,永不還朝!”
“漠西不平,永不還朝!”
“漠西不平,永不還朝!”
鳳翎軍所有將士高舉起手中的兵器,齊聲吶喊。這氣吞山河的聲勢,這排山倒海的聲浪,猶如雷鳴於天地間一般,響徹大地,震撼人心。
在場的朝中大臣都被驚得說不出話來。
夏侯延年更是吃驚得合不攏嘴,半晌才回過神來,望著身邊的皇帝,結巴地道:“這,這不是出兵白澤嗎?怎麼,怎麼變成平漠西了?”
崇華沉默不語,遠遠望著軍前號令萬人的年輕元帥,望著他的崇恩,極為熟悉卻又極為陌生。
崇恩,這就是你心底最深處想要的嗎?如果是的話,我願成全你。
作者有話要說:五行之中,西方蕭瑟,屬金,為白色。所以鳳翎軍無論將軍還是士兵,戰袍都一律設定為白色。而北方陰寒,屬水,水為黑色,所以北殤王和他的玄冥軍都穿黑色。北殤王平時的衣物也以黑色為多。
不過若是真實的歷史上,很少有軍隊全軍穿白色,我也不知道原因,難道是不耐髒?呵呵~白色很好看啊,乾淨帥氣,很適合崇恩他們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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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章 元帥的煩惱(一) 。。。
作者有話要說:這章起,秦烈要碰到他的真命天子了!歡喜冤家上場!
另:因為這週末有事外出,所以就放在週三、週四更了,若給讀者們帶來不便,在此致歉!
燕臺關剛下過一場雪,無比晴冷。
一個俊俏的白衣少年,從雪地上跑過,腳下的積雪發出嘎吱嘎吱的聲響。少年臉上滿是焦急的神情,匆匆跑進了營帳。
“元帥,元帥,不好了!”
正在提筆書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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