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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裡的小姑娘,凡是有幾分姿色的,都沒能逃過他的魔爪,經常紅著臉跑來找本王,希望本王能仗著出身高貴,後臺強硬,敢於替她們出頭,說上姚書雲兩句。
本王原本只想著做一個安安靜靜的美男子,不去理會凡塵俗事,可架不住那群小姑娘的苦苦哀求,只得降尊紆貴地看了那混世魔王一眼,道:“你小子,差不多行了。”
本王原以為憑姚書雲那種唯我獨尊的性格,一準會跳起來,張牙舞爪地蹦躂一番。卻不想,他竟是眯起了那雙細長的眸子,笑出了一臉的春光爛漫,道:“不容易啊,入學半年多,你總算是肯理我了。”
☆、第67章
那許多年的時光,便如風吹樹葉,雨打芭蕉般,平靜中泛著絲絲漣漪。
姚書雲這個名字,幾乎涵蓋了本王的整個少年時代。
一起上學放學,一起讀書寫字,一起翹課偷懶,一起躺在山坡上,看雲捲雲舒。
這樣的日子,對於一個幾經輪迴的人來說,過得很快。
快到本王還沒來得急眨眼,姚書雲就從一個十二三歲,眉眼青澀的少年,成為了一個唇紅齒白,面如冠玉的青年。
其容貌,其風度,其學識,在京城裡算是數一數二。
父王每每見到他,總是一陣長吁短嘆,“長得這麼出挑,怎麼就不是個女孩呢,也好做我的兒媳婦。”
姚書雲眯著一雙狐狸眼,笑得滿是猥瑣,“要是世伯不嫌棄,小侄一樣願意做你的兒媳婦,給您端茶倒水。”
父王當做了一句玩笑話,朗笑道:“好好好,本王非但不嫌棄,還歡喜得緊。”
於是,姚書雲立馬順杆子往上爬,腆著臉喊了一聲:“岳父。”
本王抬起腿,踹了他一腳,“怎麼喊上岳父了?”
“錯了啊?”姚書雲一臉的醒悟,立馬又改了口,沒皮沒臉地喊了聲:“公公。”
本王:……
那時候,我還沒有成為“大奸王”,僅僅作為一個工於筆墨,風度翩翩的文人,在京城裡還算是受歡迎。
每年踏青的時候,姚書雲會在一片山花爛漫裡,彈彈小曲兒,而本王就在他的身邊,畫畫山中的美景。
若非我二人皆是男子,倒真是有那麼點神仙眷侶的感覺。
一曲《醉春》完了,姚書雲會收到許多女孩子們投來的山櫻。千櫻山上無桃花,女孩們無法以桃花定情,便拿了櫻花替代。
而作為與他地位相當的另一大才子,本王自然也收到了不少的山櫻,恰時天氣晴朗,心境開闊,本王便開了個玩笑,道:“承蒙諸位小姐錯愛,可惜我嶽某人已心有所屬,不能回應諸位的一片深情,實在是抱歉。”言畢,轉身折了一隻櫻花,贈與了姚書雲,道:“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飲,嬌花萬朵,獨摘一枝憐。”
一向厚顏無恥,專愛調戲本王的姚書雲,在那一瞬間,竟意外的紅了臉。伸手接過了山櫻,道:“我心亦然,茫茫人海,只系你一人。”
本王衝他笑笑,他回以深情的對望。
然後兩人背過身去,同時做了個嘔吐的姿勢。
那本是個玩笑,本王心裡明白,姚書雲心裡也明白,圍觀的群眾心裡也明白。
只是那番“深情款款”的對話,在傳遍京城之後,突然就變了味兒,直接成了“竹馬戀人,私定終身”,“山櫻為媒,喜結連理”,“多年苦戀,終成眷屬”,“情意綿綿,白首不離”……
自此之後,本王和姚書雲每一次外出,總會被姑婆嬸子的道一聲:“兩位少爺,恭喜啊恭喜。”
本王面上有些糾結,姚書雲卻滿臉的欣喜,一路同人說著“謝謝”,嘴角都要咧到耳根子了。
本王不知道他究竟在樂個什麼勁兒,不過看他春風滿面,笑意盈盈,忍不住也勾起了嘴角。
和姚書雲相處得久了,本王這“不食人間煙火”的罪仙,似乎變得越來越接地氣了。
前幾輩子,本王因為出生殘疾,沒人關心我的死活,我便將自己與世隔絕了,禁閉在一方角落裡,渾渾噩噩地度過此生。
然後,等我身死了,便麻木地穿過奈何橋,進入下一個輪迴。
本王從來就沒有正視過這個世界,也從來沒有對身邊的人和物付出過感情。
反正每一場輪迴到頭,所掛念的人和事都會成為過去。
既如此,何苦還要去浪費感情。花一瞬間就能記住的事情,卻要用幾輩子來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