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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不去住客棧,偏要把青樓當客棧住,住下了也不叫姑娘來陪,倒像是特地來送銀子的,可是一旦住下,連門都不出,就好像出了銀子就要拼命住個夠本一般,整天關在屋子裡,下人想來打掃都為難。
齊逢潤也沒有別的事情要做,叫人搬張涼榻到窗外,歪下,撐著眼皮,目不轉睛地盯著牡丹園的大門。從清早開店,直到晚上打烊,不敢有片刻的大意,若是一錯眼沒留意到杜雨時,那一天的住宿銀子就打了水漂了。戰戰兢兢的,整個人疲憊不堪,晚間原本可以歇歇,卻又覺得無所事事,憋悶得快要發瘋。
玉髓跟著他一起住著,百無聊賴,不過更害怕這個與往昔判若兩人的齊逢潤,不敢去驚擾他,有時候也有些心疼,看他夜裡發呆的時候,就出去找壺酒,默默端給他。
夏夜的晴空,看上去莫名的空洞,點點星光,在四下通明的燈火的反襯之下,顯得格外慘淡。夜風不停地從窗邊吹過,本來應該讓人平心靜氣,奈何這聲色之地,喧譁笑鬧徹夜不休,生生吵得人不得安寧。齊逢潤耐住性子喝著酒,可惜那酒也是出奇的寡淡,不論怎麼喝,都沒有一點醉意,在天亮之前,似乎已經熬過了無窮無盡的時間。而次日清晨,太陽剛升起,老闆就醉眼朦朧地過來收錢,就此又開始了一天。
齊逢潤絕不是小器的人,為了尋找杜雨時可以計代價,不過他的銀子並不從天上掉下來的,而是耗盡心機一分一毫地賺回來的,這每日一次的龐大支出讓他漸漸招架不住了,也越加沮喪起來,若是這一次還找不到杜雨時,那就乾脆瘋掉好了,從此對周遭對過往一無所知,一了百了。
十天,他像過了十年。每一時每一刻他都覺得,等到這次從這裡離開之後,這一輩子都不想再來這種地方了,他受夠了。幸好還是有那麼一點事情可供消磨時光,其間墨蟬來過兩次,每次都是獨自前來,進了鋪子,要麼算帳,要麼訓人,忙碌得很。齊逢潤瞪大眼睛細看,也沒看出什麼不尋常。
到第十五日,手頭的銀子已經開始吃緊了。齊逢潤坐在窗邊,一邊啃西瓜,一邊盤算著接下來該如何是好。突然一輛馬車慢騰騰地從眼皮子底下駛了過去。大清早的,街上人都很少,莫要說馬車了,而這馬車窄窄破破的粗布車篷在這紙醉金迷的金橋街上更是扎眼。齊逢潤一下子警惕起來,眼看著那馬車一路行到牡丹園門口停下。車簾一晃,一個女子從車上跳了下來,正是墨蟬。墨蟬隨手拍拍裙子邊上沾到的灰塵,又回身從車上扶出一個身形細瘦的男人來。這男人就算化成了灰,齊逢潤也認得。
第 137 章
過後,齊逢潤也曾琢磨過,為什麼當時能夠在短短一瞬就立刻認出杜雨時?他的穿著打扮完全不同了,遠遠的臉也看不清,怎麼自己一見到那身形就能認出來呢?這差不多就跟在問自己為什麼那麼喜歡杜雨時是同一個問題。不僅僅是那張臉,而是那種舉止、那種應對、那種態度,揉合在一塊兒,形成了杜雨時這個人的印象。那彷彿不是用看,而是用聞,或者說用什麼連自己也沒有意識到的觸角,只要那個人在那裡,一下子就能感覺到。之所以喜歡那個人,是因為那個人就自己喜歡的樣子。也許他不出現的話,自己也不能察覺。他突然鮮活地出現在自己面前,才點醒了自己,使自己明白過來,原來自己喜歡的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大致說來,就是如此,若還要追根求底,就完全是模糊難明。
然而就在當時,齊逢潤並沒有想,在那一瞬間,他身體先於他的頭腦做出了反應。他一躍而起,腳不沾地地衝下樓去,躡手躡腳地縮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裡,偷偷窺視著牡丹園裡的情景。儘管他的動作快得出奇,杜雨時與墨蟬卻已不在外廳裡。他不得不轉到那小鋪面的背後,做賊一般從一扇沒關緊的窗縫裡往裡瞧。
窗縫狹窄,小心翼翼湊得近些,還是將內室的情形看得一清二楚。那個男人確然是杜雨時無疑,穿著一身半舊的粗布衣衫,看上去寒磣得很,整個人也清減了許多,沒有了過往的細膩光潤,可是齊逢潤一看到他,心中還是湧起一陣一陣潮水般的情愫。等了這麼久,找了這麼久,終於再看見,一時恍如夢中。
杜雨時與墨蟬相攜而至,然而看起來並不像是夫婦或情人。沒有旁人的內室裡面,兩個人規規矩矩地對面而坐,桌上一排小小的白瓷罐子。墨蟬逐一遞給杜雨時,一邊還在解釋著什麼。杜雨時低頭聞聞那味道,用指尖挑些出來試試質地,沉吟良久,品評一番;墨蟬把他講的意見寫在紙箋上,再將紙箋貼在罐子上;待她寫畢,杜雨時端起茶來慢悠悠地喝上一口,再換下一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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