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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車。撞得並不嚴重,警察下車查問,發現他是尼米南,三十七歲,九十年代中曾是著名殺手。尼米南似乎狀況很糟,為他銬上手銬時,警方發現他的背心被割破,覺得十分詫異。皮衣少了一塊,大約二十平方厘米,看起來很古怪,尼米南卻不願多談。
他們將他鎖銬在車上,繼續開了兩百碼到小屋去。在那兒看見名叫鄂伯的碼頭退休工人,將一塊木片綁在藍汀的腳上,這個藍汀年三十六歲,是名為硫磺湖摩托車俱樂部的幫派首腦。這批警員由巡官尼斯亨瑞克·約翰森領隊。他下車後整整肩帶,看著倒在地上的可憐傢伙。
鄂伯停下為藍汀包紮腳的動作,苦著臉望向約翰森。
“是我打的電話。”
“你報警說有人開槍。”
“我說我聽到一聲槍響,跑過來看的時候發現這些傢伙。這傢伙腳部中槍,還被揍得很慘。看來需要叫救護車。”
鄂伯瞄了警車一眼。
“你們好像抓到另一個了。我到的時候他昏迷不醒,但好像沒受傷。沒一會兒他醒了,卻也不留下來幫他的夥伴。”
救護車駛離時,霍姆柏和南泰利耶的警方同時到達了。反應小隊簡單地向他報告他們的發現,但藍汀和尼米南都不肯解釋兩人為何來此,而藍汀也幾乎無法開口說話。
“所以說,兩名穿皮衣的摩托車騎士,一人騎哈雷,一人受槍傷,沒有武器。這樣對嗎?”霍姆柏說。
約翰森點點頭。
“這兩個大男人共乘一輛車,這種說法是否不太可信?”
“我想這在他們的圈子會被視為娘娘腔。”約翰森說。
“那麼就是少了一輛摩托車,既然武器也不見了,應該可以斷定有第三人騎著一輛摩托車、帶著一把武器離開了現場。”
“聽起來合理。”
“這樣就生出一個問題了。如果這兩個男人騎摩托車從硫磺湖來,我們還少了第三人使用的交通工具,他不可能把自己的車和摩托車一併帶走。而且從斯特蘭奈斯公路到這裡要走很久。”
“除非第三人住在小屋裡。”
“嗯。”霍姆柏說:“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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