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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阿曼斯基的錯,他大概會希望她做全職,變成公司裡一個有效率的小螺絲釘。但已經二十五歲的她缺乏學歷,她實在不想到了五十歲,還在賣命調查企業界的騙子。這是有趣的嗜好,但不能做一輩子。讓她猶豫著不肯回斯德哥爾摩的另一個原因,是那個男人--布隆維斯特。在斯德哥爾摩,她和小偵探布隆維斯特可能會不期而遇,此時此刻這是她最不希望發生的事。他傷害了她。她知道他不是有意的,也一直表現得很不錯,怪只怪她自己“愛上”了他。最後這句話用在“大賤人莉絲·莎蘭德”身上還真是矛盾。
布隆維斯特以風流出了名。她頂多只是個有趣的消遣,在需要的時候、在沒有更好的選擇的時候,他一時憐憫的物件。但他很快地又轉向更有意思的伴侶。她不禁咒罵自己不該卸下心防,讓他闖進自己的生活。
再度恢復理智後,她已切斷和他之間的所有聯絡。要做到並不容易,但她硬是鐵了心。最後一次見到他時,她站在舊城區地鐵站的月臺上,而他正搭著地鐵要進市區。她凝視著他整整一分鐘,最後確定自己對他已毫無留戀,否則那種感覺將會讓她失血至死。去你媽的。車門關閉那一瞬間,他看見她了,還用搜尋的目光看著她直到列車啟動,她也同時掉頭走開。
她不明白他為何如此固執地試圖保持聯絡,好像在負責什麼該死的社會福利計劃似的。見他如此摸不著頭緒,更令她氣惱。每當見到他發來的電子郵件,就得強迫自己看也不看就刪除。斯德哥爾摩一點也不吸引她。除了米爾頓安保的兼差工作、幾個被拋棄的性伴侶和昔日搖滾團體“邪惡手指”的女成員之外,她在自己家鄉幾乎一個人也不認識。
如今她唯一還帶有些許敬意的人就是阿曼斯基。她對他的感覺很難界定。每當發現自己被他吸引,總不免略感吃驚。要不是他已經結婚多年,又那麼老、那麼保守,她或許會考慮向他示愛。於是她拿出日記翻到地圖的部分。她從未去過澳大利亞或非洲,雖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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