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3/4 頁)
需要顏料,而書法只要墨汁。
原本只是為了培養耐心的興趣,沒想到如今卻幫了她大忙,一筆蠅頭小楷在這個時代可是文人上佳的門面。
字這關是過了,卻卡在了更重要的內容上。陸秀對著稿紙枯坐了半天,尷尬地發現除了根本沒辦法抄的歐亨利,自己唯一能抄的竟然只有科幻小說。別的小說別說劇情了,連影子都已經忘得一乾二淨。說不定重新拿到她面前,她都不記得自己看過它們。
科幻小說就科幻小說吧,總比什麼都寫不出來好。
糾結片刻後,陸秀硬著頭皮寫下了《你們這些回魂屍》這幾個大字。沒錯,她要抄海因萊恩那篇著名的穿越時空,雙性人,女變男,回到過去嫖了自己,還讓過去的自己生了自己的神文。
陸秀的科幻小說啟蒙其實是一本英漢對照的科幻小說選集,原本是她為了學英語而買的。當時還是個小蘿莉的她第一眼看到那本小說集就驚為天人,不僅反反覆覆看了N遍,還背下了好幾篇的原文。《你們這些回魂屍》就是其中之一。
為了最大程度地保留原作的精髓,她拼命回憶先在稿紙上默寫出了原文。果然年深日久,當初背得滾瓜爛熟的文字竟然也已經模糊了,她廢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將原文默寫出來。默寫完畢,她並沒有第一時間將它譯成中文,而是趁熱打鐵,把另外幾篇還有些印象的小說也默寫了出來。
她害怕再過一段時間,等到肚子裡的小傢伙開始跟她的大腦爭奪養分,說不定她連現在這樣模糊的記憶都會沒了。
雖然她拼命回憶,但能夠完整回憶起原文的就只有海因萊恩的《你們這些回魂屍》和阿西莫夫的《推理》,其他那幾篇都只記得大致的劇情跟原文裡的一些片段。片段歸片段,陸秀依然不厭其煩地寫了下來。
用毛筆寫英文果然不方便,將能夠記得的都寫下來之後,陸秀的手臂已經酸得抬不起來了。不是她不想買鋼筆,實在是這個時代的鋼筆都貴得要死。她剛進文具店的時候原本是想買的,發現小小一支筆竟然要她好幾個月的房租後,當場嚇得縮了手。反正她只是寫文救急,沒打算長期吃這碗飯,能省則省。
擱下筆,正準備活動活動,剛好聽到房東喊吃飯,陸秀立刻屁顛屁顛地奔了下去。她一個人做飯不划算,考慮到將來肚子大起來買菜做飯實在太折騰人了,她索性跟房東搭了夥,每月交伙食費。
雖然省了麻煩,卻讓她原本就不多的錢顯得更加捉襟見肘。想到未來還不知道在哪裡的房租錢跟伙食費,陸秀那點因抄襲而生的罪惡感終於還是漸漸淡了下去。
吃完飯,她字斟句酌地把回魂屍的中文版給譯了出來。現在再看,回魂屍真的是個寂寞的故事。
1962年,一個女嬰被拋棄在孤兒院門口。1983年,當時的女嬰長大後在公園與一個男人一見鍾情,男人與她春風一度後消失,女孩懷孕並生下了一個女嬰,女嬰不久後就被一個神秘人抱走。此時,女孩已經做完變性手術,成了一個男人。1988年,他路過一個小酒館,酒館的老闆把他招募進一支神秘的部隊,進行時光旅行。為了找那個拋棄他的混賬復仇,他回到了1983年,卻在公園與曾經的自己一見鍾情。女嬰出生後,被酒館老闆抱走並遺棄在了1962年的孤兒院門口。1993年,他接到任務招募人手,於是他決定返回1988年,去招募曾經的自己。
這個故事裡,主角既是女主角,又是男主角,既是女嬰,又是酒館老闆。就像一條銜尾蛇,吞吃著自己的尾巴。
那個孤兒院裡無人領養的小女孩,那個輕易就上當受騙的傻姑娘,那個想著回到過去找那個混蛋報仇卻愛上了曾經的自己男人,那個為了讓曾經的自己能夠再遇到自己,所以偷走了女嬰的酒館老闆。
故事的最後,未來的自己對曾經的女孩那句“我真想你”,反而讓故事顯得越發的寂寞。原來從頭至尾,都只有自己一人。
獨自一人坐在陌生的亭子間裡,跟原本生活的年代隔著近百年之遙,陸秀從來沒有如此深刻地理解過這篇小說的真正涵義。孤獨,那是一種從骨子裡滲出來的孤獨。
她知道這個時代的中國人未必能夠理解這篇小說的意義,糾結了片刻後,終於還是寄了出去。要是這個時代恰巧有人能夠讀懂,她覺得他們一定能夠成為朋友。用後世的話來說,她寄的不是稿子,是寂寞。
為了配合這篇怪力亂神的小說,她甚至還給自己起了一個筆名,子不語。
此時,懷抱著尋找知音念頭投出稿件的她並沒有想到,子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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