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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了一筆不小的中介費用,最近一段時間,都不打算接手生意了,在家陪男人孩子。
背完了一整本《三字經》,小笙爬到了花清遠的膝頭,抱著花清遠的脖子,童聲稚稚地說:“叔叔,菊仙嬸嬸說,要是生個小妹妹就給我當媳婦,要是生個小弟弟,……”
小笙垂著頭,有些迷茫不解,“叔叔,為什麼生個小弟弟就不能做我的媳婦了呢?”
這個,花清遠也不好回答,他自己喜歡程蝶衣,不在乎程蝶衣是男是女,他只是喜歡程蝶衣這個人、這份性情而已。
他努力組織一下,才說:“因為小弟弟是男孩子,你也是男孩子啊。”
花清遠解釋完後,小笙更糊塗了,“為什麼男孩子就不能在一起呢?叔叔你不是也做了爹爹的媳婦嗎?”
“噗!”
花清遠喝到嘴裡的茶水,一氣噴了出來,還差一點被自己的口水嗆到。
童言無忌,童言無忌啊
“哈哈……”那廂裡,散場剛回來的程蝶衣,恰巧聽到這一句,笑得整個人都搖顫起來。
要說這世上,還是自己兒子最貼心,越看越是可愛了,他衝著小笙招招手,“兒子,過來,爹帶你去天橋,看胸口碎大石玩。”
小笙高聲歡呼著,也不在乎花清遠噴了他一臉的茶水,從花清遠的腿上跳下來,撒歡地向程蝶衣跑去了。還是爹爹最好了,叔叔嫁得好、嫁得好。
程蝶衣拉著小笙的手出去時,回眸望了花清遠一眼。微微上挑的眼睛,彎起一條弧線,拋來一個優雅華麗的眼神給花清遠,綻出星光燦爛的欣喜來。
花清遠如觸了電一樣,打了一個顫,心情也跟著愉悅起來,——媳婦就媳婦吧,只要那個人開心就好。
清明一過,踏青的日子到來了,青草翠鬱、野花綻放,連著風都柔和起來,不似初春那般如刀鋒入骨了。
遠離人群的後山,小徑崎嶇,山路多石子,兩旁總有些去年經歷過冬風摧殘的樹枝橫斜著,花清遠細心地拔開,拉著程蝶衣,一路向山上摸去。
“昨兒,在戲院見到袁四爺了,袁四爺說我和師兄的《霸王別姬》唱的不如剛出道的時候了,缺失了最初些的味道。”
程蝶衣淡淡的惆悵著,抬頭望了一眼,還很遠的山路,以及聳在霧裡、若隱若現的山頭,有些難言的失落。終究是用過心的,現下卻漸行漸遠了。
“怎麼會,你們唱得久了,當然是越唱越好才是,”花清遠心中不喜。袁四爺幹嘛多這個嘴,好不好的,他還不是有時間就癩去戲院一遍遍地聽,“四爺不過是聽得多了,期待也就更高了,蝶衣,你用心唱就是了。”
“不用四爺說,我也清楚的,哎,總是一顆心散了,不如那時一心一意學戲時好了,”
有得就有失。他命幸,得了花清遠,總是要隨之失去一些東西,不用花清遠幫著開解,他也懂的,但這份失,他覺得值,就好了,他之所以說,還是有點子落寞的。
——戲,畢竟是他忠愛的事業。他曾經小半輩子的執著。
“四爺說,我的霸王在臺下了,”
程蝶衣幽幽說完,瞟了身邊人一眼,花清遠已經開心得像偷到嘴的大白貓似的了。
這時的花清遠也不怨袁四爺多嘴了,這嘴多得好多得妙,頗成人之美。下次還得建議四爺多來才是。
“你是我心裡的虞姬,不是臺上的也不是臺下的,”花清遠抓住程蝶衣的手,放到心中,“永遠都是這裡的,永遠就是我們都老了,我比你晚死一天。”那種沒有期限的承諾,不是承諾,是謊話了。
什麼生生世世的,誰能記誰那麼久遠,三途河邊一碗湯,誰又可能成為誰的執念呢。珍惜此生,珍惜現在,才是真的。
“不,我不要,”程蝶衣搖頭,溫情脈脈地說:“我們要是死,也要在一天一起,你比我晚一天還是我比你晚一天,都會傷心的。”
“好,”花清遠並不多言,有他在,自然不會叫程蝶衣先死的,至於同生同死,那真是看緣份了。
兩個人邊說邊走,竟也走到了半山腰處,正想坐下來休息一會兒,卻聽到距離山徑不遠的地方,一陣吵嚷叫罵之聲。
那流裡流氣的淫詞蕩語,聲聲字字地飄了過來,小樹林裡的場面,不用看,聽到的人也能猜到是什麼了。
程蝶衣的手下意識地抓緊花清遠,整個身體都繃緊起來,一雙鳳眼戒備地看向四周。
花清遠好像沒有聽見似的,拉著他繼續往前走,還有心情說:“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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