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部分(第1/4 頁)
人家欲生欲死,全家要上吊。
要說把人全家逼死了,只要不漏出來,沒人彈劾,這事兒也就過了——大家都是這麼做的。土地兼併是哪朝哪代都避免不了的事情,本朝開國快九十年了,兼併也越來越常見了。張丞升職希望渺茫轉而要為家裡多置些田產,他家本就豪富,只是出身不顯,能力也不逆天,故而是個從六品小官。即便是小官,那也是個官,買個民田什麼的也佔優勢。
不幸被人間正義袁曼道遇上了,袁曼道是出門抓他那個四處蹓躂的兒子的,父子倆你逃我追,一路追到京城邊兒上遇了這麼檔子事兒。袁曼道救下了小民一家,兒子也不找了!正好,為了抓兒子,他帶著一隊家丁,連張丞家上門逼迫的狗腿子一起抓了來。
換個人挑刺兒張丞還不至少這樣氣急敗壞,偏偏是袁曼道!
一聽是袁老頭兒,李丞也啞了。趙丞道:“你回家看看,二十畝田也不算什麼,退回去,別惹這個煞星。”
“我也想退啊,可袁曼道要參我。”這一參,怕是官職要飛。就算去求唐文淵保他,唐文淵也不一定幹得過袁曼道。鄭靖業估計能行,可是為了二十畝地,為了你一張丞,讓原本關係就緊張的鄭袁兩人翻臉?張丞並不抱多大的希望。兼併這事兒,沒人管就不算事兒,然而按律呢,張丞這樣辦事不厚道的,那是要處份的,不但是官職問題,還要罰款,還有其他的懲罰。
池脩之一直沒說話,等王丞說:“你先退田,寫個請罪摺子上去,許會貶那麼兩級,保住官身再說。”才起身,扒拉出一份卷宗出來,翻了一翻:“張郎是從誰手上買的田?”
張丞道:“是個姓胡的人。”
“胡飛?”
張丞一驚:“你怎麼知道的?”
池脩之微笑道:“張郎且去,毋憂此事。”
“老弟,你還是給我句準話吧。”
池脩之翻開了卷宗遞給張丞,張丞看完了也是舒了一口氣,拱手辭謝而出。李丞的八卦之魂又燃燒了起來,池脩之不等他問便道:“這事兒我也只有五分把握,等成了再與李郎說。眼下是安張郎之心,張郎本是聰明人,冷靜下來他自己就有對策了。”心裡卻說,聰明個P!聰明人才不會逼得人狗急跳牆。
第二天,袁曼道的彈章就上來了,皇帝大怒:“為了二十畝田就要逼死一家人,這是什麼說法?”嚴令徹查。
在齊慈親戚案子上失了一局的東宮系理所當然地跳了出來,指責張丞。說得張丞簡直是人間敗類,不殺不足以平民憤、正綱紀:“此誠非二十畝田,乃是其家所有。猶奪張丞之官、吞其家千頃田致令無以為生。”張丞是鄭黨外圍,幹掉他也是示威,也是給東宮立威。如果鄭靖業不管,鄭黨便會漸生離心。如果管,袁曼道這回佔著理,可不是那麼好啃的。
唐文淵則說:“國有法紀。侵田若干,該當某罰,法有明文。”是有開脫之意。
皇帝這一回對唐文淵這個鄭黨不滿了:“張丞為卿屬下,卿當自重。”由於是袁曼道抓的現行,苦主證據又齊全。皇帝也就越俎代庖了一回,令歸還田產,罷職,還要把張丞打死。
唐文淵只能硬扛:“張丞為臣下屬,法為陛下法。張丞敗壞法紀,當按律當罪。陛下不可自毀律法,行非刑之誅。”
於是侵還田產案又變成了律法大辯論,不用說,大理寺又被捎帶上了。皇帝讓他們研究案情,給一個交待。
池脩之響應皇帝號召,深挖案情,第三天上表,又捅出一個大案來。
第八十章 這下熱鬧了
當池脩之說:“張某不當誅。”的時候,皇帝怒了:“才說你善斷,你卻包庇罪人!”
池脩之鎮定地回道:“非臣包庇,只是若張某當誅,臣不知此人該如何處置了。”袖子裡抽出一本奏章來。
原來這胡飛不止有二十畝田,他本有數百畝地的,但是十年前被一個叫周禧的人侵佔了三百畝田,弄得只剩這二十畝保全田。胡飛上次告狀,卻被人壓了下來,還吃了不少苦頭,耗了不少錢財。這回田被佔了,再不敢告狀了,只好去死,但是被袁曼道這個好人給救了。
池脩之給張丞看的就是當年的案卷,當然,案卷上寫的是刁民無狀,然而觀案卷中所附胡飛的訴狀,與張丞之事是一模一樣,周禧也是侵奪田產來的。池脩之對比了兩下侵佔的數目,把周禧罵得體無完膚,最出彩的一句話便是:“豺狼當道,安問狐狸。”
這小子的外表太有欺騙性了,一臉的正義凜然。弄得皇帝也覺得自己冤枉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