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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偏京裡鄴侯為嗣子訂了名門顧氏,這一處是父母給訂的婚。
兩下撞上了。
兩邊都算是合法,師妹這裡有父命,且事急從權,法理不外人情。顧彝這裡是正經八百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但合理,它還合法。
每個深愛小師妹的令狐沖,都會遇到一個任盈盈。
每一個金刀駙馬,最後都跟黃老邪的閨女跑掉了。
蔣卓,你咋選喲~
鄭琰摸著下巴,又看看慶林長公主:“先生會怎麼辦?”
“你說呢?”
“就算阿爹不理會,這個……葉廣學、韋知勉,都不是死人呢。”
宜和長公主雙手一合把字紙拍在手裡:“既這麼著,咱們就兩不相幫罷。”
這樣也算厚道了。
她厚道了,卻有人不肯厚道。第一,顧氏不肯吃虧,第二,季繁摻和進來了。
季先生是做過官的人,蔣卓在他那裡還受過一些指點,這回情知私自娶妻不妥,乾脆在恩師的靈堂上寫了封情真意切的信寄到了老上級那裡,請求援助。季老先生老而不死,還活得挺硬朗,他給在京的三位最耀眼的學生都寫了信。
鄭靖業、顧益純、李俊,頭一次有志一同地在心裡把季老師罵了個半死!剛剛被拎回來重新做官的李俊在朝會上與師兄們露出了惺惺相惜的目光。
朝堂上就此展開了禮儀之爭——究竟哪門親事算合法?或者說,蔣卓先訂的這一位,算不算合法?是做妻還是做妾?按照正經的婚姻法,這世上就沒有什麼兩頭大的說法,從來大老婆只有一個,什麼平妻都是胡扯!不是東風壓倒西風,就是西風壓倒東風,必須辯出個誰是誰非來。
由於蔣卓有季繁這個隱形靠山,大家也不好說得太過份,於是辯來辯去。
各路人馬煽風點火,各為利益,葉、韋二人是希望蔣、顧反目的,蔣氏當然只承認鄴侯訂的這門親事,陳氏想攪黃蔣顧聯姻,趙氏想彌合。反是鄭、顧二人,被季老師一封書信壓了過來,有什麼話都要嚥下去,安安靜靜地聽人辯論。
朝中各人從婚姻繼續法等各個角度進行剖析,許久都沒有個結果。
“究竟怎樣了啊?”鄭琰非常八卦地問池脩之,“聖人怎麼說?”
“聖人也犯愁。蔣卓離京的時候京中尚未定婚,他是不知情。他已出仕,自己答應了婚事再回稟也是可以的。閔氏(師妹)之婚,也不是無媒苟合。京中父母為子女定婚,就更合理合法了。再者,此案一判,從此便成定例,關係甚大。”
此時除了律條之外,還兼行判例法,有的時候,判例法因為便捷,適用得更廣泛,很有群眾基礎。
“還有人翻出季先生的例子來了。”池脩之想了想,又添了一句。
季某人的老婆,就是他師妹,婚事是他自己答應的,還合理合法地過了幾十年。當然,他家裡爹媽沒給另訂婚。這也從另一個側面證明,季先生的做法是可行的。
事情爭論了個沒完沒了,還是蔣卓解了難題。首先,他死認了閔氏,其次,鄴侯是給嗣子定的婚事,他不做嗣子就行了。這樣,他不失信於人,蔣氏也不失信於人。只是造化弄人罷了。
第一百零六章 於明朗終於結婚了!
顧氏心中有氣,卻不得不忍氣嫁女,再由著自家被人天天在嘴裡過來過去的,顧氏顏面何在?蔣氏也想把這段公案了結。兩家又笑顏相對了,顧氏贊蔣卓高義,想來他弟弟也是不差的。蔣氏謝顧氏明理,想來顧彝也會是個好媳婦。兩家不斷地輿論造勢,還有季繁這貨在中間唱高調,蔣、顧兩家居然成了禮儀之家的典範!
皆大歡喜。
只苦了朝廷,不得不頒下法令:未經稟父母,娶的老婆都不算——除非爹媽都死了,或者爹死娘嫁人。
“這個蔣卓真是做得出來啊!”對著這樣的結果,鄭琰也只有感嘆了,“不管這個了,阿舅家給你帖子了麼?到時候別太管那個新郎倌兒,我看他未必樂意的,”又把前因後果說了,“白氏是前行有虧,可是遇上於五郎,也算是倒了八百輩子血黴了。”
池脩之道:“事情並不難辦,端看男人下不下得了狠心,看男人有沒有把妻子放在心裡,肯不肯為她去想。蔣卓於明朗,霄壤之別。蔣卓對他師妹是有良心的,有這份心智,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