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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原本認為許言只在夜晚活動,因而才猜測他是蝙蝠精所化,可如今苗榛榛既然說他能見日光,那蝙蝠的推論自然就被推翻了。
可如果不是蝙蝠; 為什麼路燈滅掉的時候會消失在夜色之中,為什麼許言和苗榛榛約會的行程這樣固定; 為什麼許言不願意進苗榛榛的家門呢?
林愫有些愁眉苦臉; 她不知道許言是什麼精怪,就很難出手對付。
宋書明跟著愁眉苦臉,末了靈光一現,試探性的問她:“要麼; 我把子鼠帶去聞聞?”
話音剛落,哎呦一聲,腳腕子上就被子鼠狠狠咬了一口。
林愫撲哧一聲,嘆口氣; 說:“沒用的。”
待到週末,許言再約苗榛榛出去約會; 宋書明千叮嚀萬囑咐,讓苗榛榛告訴他約會的時間地點,他好過來盯梢。
苗榛榛對此很有意見,在電話裡支支吾吾對著宋書明半真半假的抱怨:“我請你,是請你幫忙查查許言的。可怎麼你不跟著他,倒一天到晚跟著我們,還專挑我們約會的時候?”
宋書明有苦難言,只能嘿嘿搪塞她:“我這是在崗敬業,敬職敬責。相信我,週末大好時光,我也有女朋友,要有的選擇,誰願意去當個燈泡精啊?”
於是這次盯梢,宋書明帶著女朋友林愫,一併跟著去了。
宋書明和林愫提早到了苗榛榛家對面,許言出現的那一瞬,饒是有了足夠的心理準備,林愫仍是抑制不住的驚呼一聲。
許言生的實在是太好了些!
面板白皙晶瑩,亞麻色的頭髮微微卷曲,玻璃珠般漂亮的眼睛,像戴了美瞳一般。他今天身上倒沒穿風衣,穿了件再普通不過的薄羽絨服和牛仔褲。那般爛大街的衣服,穿在他身上卻顯得風姿綽約,長腿筆挺,整個人像是從電視銀屏中從出來的小鮮肉。
林愫“哇”了一聲,到底只是二十出頭的小姑娘,身體中的荷爾蒙在見到帥哥的那一瞬間飆漲,目不轉睛地盯著他。
宋書明酸溜溜看了林愫一眼,清清嗓子說:“長得那麼奶油,有什麼好看?”
林愫卻連眼睛都沒從許言身上挪開,說:“這還不好看?那什麼算好看?”
宋書明也不知怎麼,心裡來了氣,伸手把她的臉掰過來對著他的,乾脆地說:“經歷過事的,三十歲左右的,成熟的,最好還有幾道傷疤能凸顯下男子氣概的,這樣才算好看。”
林愫眉眼彎彎,難得見他吃醋的樣子,也不出聲懟他,倒歪了腦袋,認認真真看他半響,這才伸出雙手托住他下巴,說:“這才好看。”
不過片刻功夫,苗榛榛從樓上下來,撲進許言懷中。兩人手拖手,先去離得不遠的華茂大廈吃飯,又坐車去了清河郊野公園,放風箏。
兩人一路卿卿我我,一直玩到下午四點多,許言才送苗榛榛回家。
宋書明已見過幾次兩人擁吻,此時實在見怪不怪。林愫與他相處,平日裡素來冷情,見苗榛榛與許言如此熱情奔放,有些不好意思轉過來臉去。
還是宋書明出聲叫她,說:“苗榛榛回去了,許言轉身離開,估計是坐地鐵去了。”
說到這裡,林愫又多少感到有些奇怪。許言一直自詡投行工作,收入可觀,可好像極少打車,與榛榛約會習慣坐地鐵來回。
宋書明抬眼示意林愫,兩人挽起胳膊只作是路經的情侶,不遠不近跟在許言的身後,等到了地鐵站前,又加快腳步趕了上來。
他們與許言趕上同一班地鐵,只在前後不同的兩扇門上車。
地鐵五號線一路向南,宋書明與林愫在車廂裡小聲聊天,眼睛卻一直沒有離開過半個車廂外的許言。
車上人不少,他們立水橋南站上車,經過北苑路北的時候,上來了許多人。宋書明視線微微被阻,只能緊緊盯著許言的衣服和背影。
可地鐵剛剛開過大屯路東,他們,卻還是將人跟丟了。
“就像是憑空消失一般!”宋書明心有不甘,“不知他是否有備而來,才專門挑了這樣普通的衣服。”
“一個車廂裡都有兩三件,不一樣的乘客卻穿同一款外套。很可能是在北苑北上下車的時候,我們就將他盯漏了。”
宋書明仍有些憤憤,林愫輕聲安慰他,說:“他路燈下都能消失,真的在地鐵上玩一出消失,也不是不可能的。”
“我倒是覺得,這個許言樣貌雖好,性格實在是古怪又死板,由不得人不生疑,虧得苗榛榛忍受他這麼久。”
宋書明奇怪,問:“這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