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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跑。不停地跑。
我的逃跑行動在五分鐘後就失敗了。街上人太多,我又不習慣腳上的新鞋子,怎麼都跑不快。還沒跑到街口,就被人從身後抓住了。我回頭一看,抓住我的是一個不認識的彪形大漢。於是我掙扎叫喊。過了一會兒爸爸氣喘吁吁地追上來,衝大漢擺擺手。然而大漢說:“不行,放手的話說不定又跑了。”說完就一手把我挾了起來。如果大家想知道我那時候是個什麼樣子,不妨想象一下被抓著尾巴倒提起來的松鼠。
我就這麼被那個大漢——後來才知道他是爸爸的保鏢——挾著走回那長長的一段路,然後又被他扛在肩膀上晃晃悠悠地上了一處窄窄的樓梯。我也記不清他在樓梯上究竟拐了多少個彎,因為我已經暈得分不清東西南北了。等到他把我放下來的時候,我兩腳一軟坐在地上,眼前有無數的金星在飛舞。
所以我一時也沒看清傳說中的“我們家”究竟是什麼樣子。
“如果他再跑的話,請及時叫我。”我聽到那個保鏢對爸爸說。我異常憤怒,衝他吼:“你算老幾!■你女馬B的!敢抓老子!”
整個世界都安靜了下來。現在回頭想想,那時在場的人一定是因為從來沒聽過類似的髒話而震驚得說不出話了。他們愣愣地看著我。我突然發現原來這個家裡還有很多人,大概十幾個吧,年輕的,中年的,都穿得整整齊齊。片刻的沉默之後,爸爸說:“起來吧,大家都歡迎你回來呢。”
我相信他的話,但是更相信那些人是受他的邀請而來的。因為他們臉上的表情看上去都不是那麼回事。
五年之後,爸爸在月亮宮重演這一幕。他幾乎邀請了所有認識的人,舉行了一個非常盛大的晚宴慶祝我退役歸來。我和他一起從寬大的階梯上走下去的時候,看到金碧輝煌的大廳裡站滿了盛裝的達官貴人。所有的人都舉著酒杯微笑著看著我們走下去。而他則不動聲色地小聲叮囑我應該怎麼做。那時候我才意識到,他有一個長久以來一直未變的願望,那就是我這個兒子能夠得到全世界的認同。
很可惜,我,出於某些不可告人的理由,一直在有意無意地和他做對。
他叫我用筷子吃飯的時候我就用手抓。他要我穿鞋我就打光腳。他叫我對別人禮貌,我要麼動不動就打人,要麼就爆粗口。他怒斥也好,溫和地勸導也好,全然沒有效果。我比以前的任何時候都更像一個小混混。他越是管教,我就反抗得越起勁,並且在他的憤怒中得到異樣的快/感。
我就是喜歡他看著我的時候那種無可奈何的眼神。這樣會使我非常有成就感。你是國會議員又怎麼樣?你受萬眾矚目又怎麼樣?你照樣拿我沒辦法。
這種想法,在他後來當選總統的時候達到了巔峰。
扯遠了,還是說回五年前吧,我剛到文廟街五十三號的那一天。
我之所以對那一天念念不忘,是因為那是我在“回家”之後,和他相處的時間最長的一天,我們從早到晚都在一起。從第二天開始,照顧我的責任就被轉交給了家裡管家鄭太太。他每天從早到晚都在不停的工作,而我每天能見到他的時間,不過是吃早餐的那三十分鐘。
107、番外:榮景笙回憶錄…第三章
文廟街五十三號從外面看上去和普通的民宅沒有什麼不同。但是當我真正有機會仔細觀察它的時候,才發覺它其實比我想象的要大一些。客廳連著餐廳和陽臺,房間大約有七八個,只看空間的話還是相當寬敞的。但是我們一家四口加上管家女傭保鏢司機全都住在裡面,還不算那些偶爾會留下的客人;所以在住在那裡的短短几天裡,我總覺得人來人往的,非常擁擠。
我一直很奇怪為什麼爸爸非要住在那裡不可。文廟街的地段其實很不錯,租金非常貴。更便宜更安靜的地方也不是沒有——事實上沙羅的國會議員大都住在文昌街以北的別墅區裡。後來我才知道爸爸看上的恰巧是這裡的吵鬧。難得有閒下來的時候,他就喜歡到下面的餐館裡點些茶點,一邊喝茶一邊聽街坊鄰居閒聊。他發起的很多議案都是在那種場合裡產生的。後來他當選總統的時候我正在國外,只聽說他退租搬走的時候,幾乎整條街的人都出來送他。而爸爸搬走之後,屋主立刻在門上掛了個“總統舊居”的牌子,租金又漲了幾倍。爸爸曾經開玩笑說,等到他卸任的時候我們就無家可歸了。
到了吃晚飯的時候,我終於認全了爸爸身邊的人。除了家裡為他工作的全班人馬之外,還有兩個弟弟景筠和景筌——他們那時剛放學回來。
那是兩個差不多大的男孩,比我矮一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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