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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無言以對,因為我十年前的記憶裡實在沒有她這號人物。
“人人都以為我是你女朋友,其實我們的關係你是最清楚的。”她也仰頭喝了口酒:“我一直以為只要我有耐心,只要我能等,總有一天你也會愛上我。”
“小靜,”我很心虛的揉了揉額角:“我其實……”
“主動這麼久,我累了,我也等不下去了。我努力過,我已經沒有遺憾了。愛情可以不計一切,但是婚姻不可以。”她放下高腳杯,直視著我:“遲暮,我們分開吧。”
突如其來的訊息讓我先是愕然,隨即居然覺得心裡舒了口氣:“這幾天我看你一直心神不寧,就是想跟我說這個?”
“嗯。”她爽快的承認:“我想我已經找到了適合結婚的那個人。”
我本不想關心這個,想了想還是很多嘴的問了句:“誰?”
“林遠。”
林遠。林氏集團的太子爺。雖然我只與他在酒會上有過一面之緣,不過看談吐倒的確是個有真材實料的人,不像某些傢伙就是草包一枚。
只是他的風評向來好壞兩極,如今竟願意安定下來結婚,想必也是動了真心。
“對不起。”我很誠懇的向田靜道歉。
有另外一個比我更合適更真心的男人待他,倒也可以讓我減免那麼些愧疚。
她的手微微一顫,眼眶都有些發紅:“你甚至連句挽留都沒有。”
不遠處笑容溫暖的waiter推了車過來,在我們身邊停住,車上那一大束玫瑰花紅的耀眼。
“這是……”她抬起頭看著我,眼裡滿是震驚。
“有個更好的男人照顧你,我很為你高興。”我拿起那束玫瑰,交到她手裡。
這是我第一次對她做如此浪漫的舉動,我想,大概也是最後一次。
她愣愣的接過玫瑰:“你本來準備……”
“不重要了,”我打斷她:“祝你幸福。”
花裡裝有鑽戒的小盒掉了出來,在地上骨碌碌滾了幾圈,只是我們誰都沒有去撿。
“遲暮!你混賬!”伴隨著一句她失控的罵聲的,還有打在我臉上的一記響亮耳光。
我目送著她把花扔了轉身出門,無視周圍人或驚愕或打量或同情的目光,站在原地自嘲的笑了笑。
也許我就是這麼個混賬。
“先生,”一旁的waiter紳士風度的把戒指遞到我手裡:“請問有什麼可以幫您?”
我看看他:“買單。”
出了餐廳,我看著深黑的夜色,重重吐了口氣。
或許我該去喝點酒,慶賀我又恢復到了單身的身份。
十年前我孑然一身離開這個城市,十年後回來,還是一樣。
手機響起,我接聽,那頭傳來熟悉的大嗓門:“美人!上次酒會來不及多寒暄,啥時候咱單獨見個面啊?哥請你喝酒!”
美人遲暮,當初那幫惡趣味作祟的小子,從此就美人美人喊個不停。
尤以打電話來的這位裘少為最。
每次在公開場合,這傢伙一把摟住我的肩膀樂呵呵的大喊美人的時候,我總覺得周圍的目光都帶著一種看戲的不明意味。
對了,這位我們都稱之為小球的裘少,就是屬於除了吃喝玩樂什麼都不上心的草包之一。
“明天吧。”我想了想:“今天有點晚了。”
“成!五點鐘,debut de soir,不見不散!對了,我把你家許岸也帶來,讓你們老情人見個面!”
然後他不由分說掛了電話。
然後我的手一抖,手機差點直直撲向大地母親的懷抱。
“許岸。”我對著空氣無意識的重複了遍這個名字。
作者有話要說: 番外包括當年那點事兒,包括之後相處神馬的,如果有的話(喂
小江那一對的應該木有,最多打打醬油。他們的故事要麼就開新坑,要麼就沒有要麼了……
俺在想要是以美人的角度寫下去,該寫多少內容啊……TUT
好吧不管了,寫到哪兒算哪。
友情提示:請把番外當童話看。
十年很長,童話很短。
既然現實不若人意,何妨在小說裡給一個完美的解釋。
哪怕真相其實是殘酷。
☆、番外一 原點2
對於許岸這麼個人,我的第一印象是,這傢伙是個神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