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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又實在很不好受。
如果說程維可以去婚禮現場砸場子摔桌子搶新郎,那麼自己顯然沒有權力去那麼做。更何況,這次……即使是程維,都沒有任何的動靜,只是淡淡然的給了句祝福,並無詰難。
他又還能抱怨些什麼。
那個熱帶小島還是像幾年前一樣風和日麗,景緻怡人。幾年前正在動工的主題公園修建好了,掩映在棕櫚樹後面的娛樂設施嶄新漂亮,年輕的夫婦帶著小孩,
情侶們手牽手漫步。夏志英獨自一個坐在摩天輪上,支著下巴俯望窗外霓虹燈閃爍的繁盛夜幕,心裡卻有些空蕩蕩的。
自從畢業以來,他都好像過得很迷茫,從來沒有找對過自己的位置。明明放不下手中的畫筆,卻不得不被家族推搡著跑上爾虞我詐的商場。那種行屍走肉的感覺,真的是糟糕透了。
來L城攝影畫畫,是自己長那麼大以來,第一次違背父母的旨意,自己做出的選擇。
雖然看著老爸已經有些斑白的鬢髮,心裡會有愧疚之情,但好歹,當他走在銀色的疏曠海灘,呼吸著小島溫暖鹹溼的海風時,並沒有絲毫後悔。
人總是要離開父母,獨自在這個社會上摸索的。就好像動物終將離開巢穴,果實終將離開高枝。誰都不能例外。
哪怕有家底殷實的背景,那也只意味著你或許可以比別人少繞些彎路,多一些機會,否則即使是搖錢樹,也遲早會有被揮霍殆盡的那一天。
在海邊寫生,不知不覺天色已漸晚,濃重輝煌的霞光鋪滿了半邊天涯,粼粼海水被夕陽流淌下的熾熱血液染成熱烈如花的深紅色。一朵一朵靉霴絢爛的雲層彷彿凋零的花瓣,橘黃的,淺金的,夾雜著瑰麗紫色的,天地間霎時一片錦繡風華。
夏志英站在潮溼的漫灘邊沿,泛著泡沫的海潮溫柔地湧上來,沒過他白皙的腳背,海風吹拂著他柔軟的頭髮,白色的襯衫。
他舉起胸前的相機,眯起漂亮的鳳眸,將這海天一色攝入了鏡頭中。
咔嚓。
眼裡的壯麗風景在摁下快門的那一刻定格成永恆。
將照片洗出來,一組一組精美如畫的海島印象如同他最珍惜的記憶,他原以為自己會毫不猶豫把這些美好都寄給祝霖,然而拿起鋼筆,在旅館小音箱輕輕流淌出的加州旅館音樂聲中,流暢寫下的,卻是工整平直的“致陸飛”。
連他自己都愣在了桌前,直到新鮮的墨漬逐漸乾透,在相片平滑的背面,顏色逐漸泛深。
那個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人,總是一副無所謂的隨性模樣,絲毫不願成為別人矚目的焦點,恨不得一輩子就像個路人似的活著,叫他襯托別人的輝煌成功他也毫不介意。
廉價的香菸,款式陳舊的襯衫,亂七八糟一團的房間,床底下堆著的是單身漢必須的泡麵。
一直都是那麼低調,不懂得照顧自己,也不希望別人把目光集中在他身上。
就好像一個在三線跑了很多年龍套
的小角色,如果突然被哪個導演看中,拖到舞臺的最中央來,應該會……很不自在罷。
所以一直活的小心翼翼,不敢走出自己的圈子,唯恐不小心踩到了哪個大腕的戲服衣襬。
那個傢伙輕手輕腳慣了,就連他是什麼時候溜進自己心裡,夏志英都不知道。
拿著那張色彩濃重深厚的火燒雲照片,夏志英白皙的手指尖摩挲過上面挺拔纖細的“致陸飛”,看了很久很久。
作者有話要說:下一章應該就可以完結了~~~尊開心~~~飄~~~
☆、平坑
陸飛曾經在書上讀到過一句話,他素來不是個擁有好記性的人,可是那句話他只看了一遍就記在了腦海裡,他不知道究竟是因為自己的境遇被這句話剖析的太過鮮血淋漓,還是因為他實在是對著那一行小小的四號字看了太久太久,直到那雙被歲月磨礪的不再清澈的眼睛終被水汽模糊。
那行字平平淡淡地寫著——長恨人心不如水,等閒平地起波瀾。
此時陸飛坐在與瓷碗湖邊,他看著在微風吹拂下皺起一輪輪波紋的湖面,這句話又飄飄忽忽地蕩回了心底。他原本並不是T城的人,這個靠著瓷碗湖的小小村落才是他的老家,只是在他還很小很小,甚至小到還沒有什麼記憶的時候,他的爸爸便外出打拚,他只有在逢年過節才會跟著爸爸回去看看,對那個被他稱為爺爺的人,他其實並不熟悉,但是卻覺得很親切。
陸飛說不上為什麼,大概是因為每次過年回去,他都能老遠老遠就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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