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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三千餘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於禮義,上採契后稷,中述殷周之盛,至於衽席……三百五篇孔子皆絃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頌之音。禮樂自此可得而述,以備王道,成六藝。”這表明,在孔子的時代,《詩經》的音樂已發生散失錯亂的現象,孔子對此作了修定工作,使之合於古樂的原狀。他還用《詩經》教育學生,經常同他們討論關於《詩經》的問題,並加以演奏歌舞,對《詩經》的流傳都起了重要作用。《禮記…經解第二十六》載:“孔子曰:入其國,其教可知也。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詩》教也;疏通知遠,《書》教也;廣博易良,《樂》教也;……故《詩》之失,愚;《書》之失,誣;《樂》之失,奢;《易》之失,賊;《禮》之失,煩;《春秋》之失,亂。其為人也,溫柔敦厚而不愚,則深於《詩》者也。疏通知遠而不誣,則深於《書》者也。廣博易良而不奢,則深於《樂》者也。……”可見孔子對詩歌教育的重視。
孔子要求學生“誦詩三百”:“小子何莫學乎詩?詩,可以興,可以觀,可以群,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多識於鳥獸草木之名”(《論語…陽貨第十七》)。孔子所說的“興”即“感發意志”,是指詩歌運用比喻聯想,託事於物,因物寄興,有激發情感意志、使人奮發有為的作用;“觀”是“考見得失,觀風俗之盛衰”,就是說詩歌可以起到觀察社會現實,認識生活,感悟哲理,瞭解風俗習慣,知曉國家盛衰的作用;“群”是“群居相切蹉”,即互相啟發,互相砥礪,引起感情共鳴,改變輕薄妒忌的惡習,培養群體意識,就是說詩歌可以使人們交流感情,達到和諧,起到團結人的作用;“怨”是“怨刺上政”,就是說詩歌可以干預現實,批判黑暗的社會和不良的政治,即運用諷刺的形式針砭社會不合理現象,批評當權者的政治;“事父”、“事君”則是懂得倫理道德,培養忠孝觀念;“多識鳥獸草木之名”,則是學習自然常識。“興、觀、群、怨”說是春秋時期孔子在文學方面的重要見解之一,全面概括了詩歌的社會作用和審美效果,也是其“詩教”的重要內容。這是我國古代最早的系統的詩歌教育理論。《毛詩序》說:“故正得失,動天地,感鬼神,莫近於詩”,是孔子詩論的直接繼承和發展。孔子的“興、觀、群、怨”學說奠定了中國古代儒家溫柔敦厚的“詩教”傳統,他整理的《詩經》成為我國詩歌教育教材的典範。
由於詩歌具有多種作用。孔子強調學習《詩》,是認為它可以培養想象力和觀察力,用其中的道理修身養性,可以用於政治和社交。孔子指出:“《關雎》樂而不淫,哀而不傷”(《論語…八佾》),“《詩》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無邪‘”(《論語…為政》),因而提出了“興於詩,立於禮,成於樂”(《論語…泰伯第八》)的見解和主張,甚至認為“不學詩,無以言”(《論語…季氏篇第十六》),“誦詩三百,授之以政,不達,使之不能專對,雖多,亦奚以為?”(《論語…子路》)他指出學《詩》有兩個目的:一是博通政事,能治理好國家;二是做外交使節使於四方,能做好外交工作。古代的使節出使外國時,“受命不受辭”,就是隻接受使命,至於如何談判應酬,全靠自己隨機應變,獨立行事,這叫做“專對”。孔子的“不學《詩》,無以言”,不是指一般人與人之間的談話,而是外交場所的“專對”。正因為如此,在孔子私學裡設有言語科,《詩》是言語科中的主要教材。孔子說:“子說雅言,詩書執禮,皆雅言也。”
《詩經》作為我國曆史上第一部詩歌總集,較廣泛地反映了周王朝很長一個歷史時期的社會生活和政治狀況,其中有很多做人、做官、治國的經驗教訓,以及其它各方面的常識可供人參考。所以,在春秋時期,《詩經》不僅是詩歌教材,而且被看作政治教科書,其中的篇章辭句,在當時上層社會的交往中也經常被引用。尤其是在諸侯國之間的一些外交場合中,各國外交人員為了含蓄文雅地表達自己的意見,更是經常吟誦《詩經》來對答。《漢書…藝文志》記載:“古者諸侯卿大夫交接鄰國,以微相感,當揖讓之時,必稱詩以喻其志,蓋以別賢與不肖而觀盛衰焉。”據統計,《左傳》中有219處引用了《詩經》中的詩句。魯襄公十六年,齊國派高厚參加晉國招待各國諸侯的宴會,東道主請各國使者賦詩,高厚也賦了詩,但用得不得體,惹惱了晉國君臣,結果聯合與會各國一起攻打齊國。魯襄公二十七年,齊國慶封防問魯國,因吃飯時失禮,魯國的叔穆子當即就賦了一篇《相鼠》,譏諷他“人而無儀,不死何為!”由此可見,在春秋時期,上層人士學習《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