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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他,但還不至於愛上他。
或者說,他是我心底的某些東西。但他不是我的慾望,所以也不會是我的生活。或者,另一種說法是,牛牛是我的夜生活,施剛是我的日生活。哈哈。我想到這個詞時,忍不住在心裡又多唸了兩遍,日生活,日生活。這時候,施剛到了,把手機放在桌子上,說,“笑什麼呢?”
“沒什麼啊。陽光好,高興啊。”我抿著嘴裝嗲,笑盈盈地看著他,“請我喝什麼?”
“愛喝什麼喝什麼。”他不解風情地開啟公文包,從包裡翻出一堆紙來,上上下下地看。我側對著他,迎著陽光,蹺著二郎腿,等小姐送冰咖啡來。他的線條全部在我眼角的余光中,低著頭,姿態十足地叼著根細細的雪茄。我猜這雪茄就是他上次在公司酒會上拿的那兩包,一包六百多塊錢,公司買全單。否則,他這種小裡小氣的男人,連煙都捨不得買很好的,怎麼會捨得花錢抽雪茄。
他翻的卷宗是老太太的資料。我伸手抽出一張從練習本上撕下的紙來看,不知道是誰寫的,歪歪扭扭,很難看清。我掃了幾眼,故事的開頭是這樣的。
老太太有子女六人,先住大兒子家,因為其他兒女並不給錢,媳婦就不太高興,讓丈夫把老太太送到小女兒家。小女兒離婚,一個人帶著一女兒生活,住在前夫留下的一間房裡,房子已經是危房,要求限期拆除。老太太住下的當晚停電,女兒和外孫女號啕大哭,叫電視臺來拍她們孤兒寡母老太太三代女人受人欺負的慘狀。
電視臺的鎂光燈把小房間照得通亮,老太太昏頭昏腦老眼昏花地跟著小女兒痛哭一場。電視臺一走,小女兒給了媽媽二十塊錢,叫她打車回大兒子家。老太太回去了,大兒子卻死活不開門,讓老太太在樓梯口坐了一夜,第二天一早,送了碗稀飯下來,叫她自己再到二兒子家試試。
整個故事很無趣。一幫孫子,吃喝完畢翅膀就硬了,不管老孃死活,巴不得她早點死,好省下幾口飯的故事。
這個故事告訴我們,糧食是很珍貴的。
看了一半,我就還給了施剛,“喏,收好。”
“慘吧。怎麼可以這樣!還是不是人啊?”施剛頭也沒抬,“我氣得一晚上沒睡著。”
“作為一個律師,你知道你的情緒是不必要的嗎?”我尖酸刻薄地回答他說。從我們開始戀愛的這大半年,他從一個民法老師變成了一個律師,其間不下十次得意忘形,嘲笑我是個典型的女人,容易動感情,而法律從業人員最忌諱的就是自己動感情。我看見他一臉周正嚴肅的模樣,忍不住想瞪圓眼睛呈驚訝狀,“大律師!原來!你也有情緒!”
當然,我沒敢。這樣沒幽默感的人,肯定受不了我這樣。果然,他頓了頓,嘴角一牽,笑了起來,“現在沒上庭呢。”
“施剛同志,我能不能採訪你一下,你怎麼能做到把感情收拾得跟放屁一樣自如,上庭不放,下庭再放?”
“得了你,沒正經。”他一點笑容沒有,一本正經地說,“好啦,好啦,你看看這卷宗,幫我整理一下有用的資料,然後找找媒體吧。”
“好啊。不過,我現在得回家了。公安局的人說要到我們家看看現場,我爺爺回老家了,家裡總得有人。”
“失竊一個月來看現場?有這種事?”
“也許他們把上個月的現場丟了,這個月補一下。”我喝光了飲料,“好啦,好啦,我走了,打電話給你。”
27
到了樓下。
我忍不住在信箱前停下了腳步,想了想,開啟信箱。果然,一封藍色的信躺在花哨的廣告頁間,安靜得像一枚炸彈。
左右看看,四下的風聲正輕,陽光大好,路人的臉都很平靜,不像有什麼人在窺視。我把信放進包裡,上樓。
抽屜裡前一封信還在,邊緣撕成了一張兔子嘴,露出一縷撕破的信紙來。我把新收的信放在上面,鎖上抽屜。
大概是看見我的腳踏車在樓下,牛牛在樓下叫,“妞妞,妞妞!”
我探出頭,看見牛牛摟了女朋友站在樓下。兩張臉,張大了嘴仰著臉往上看,穿著情侶裝,一紅一白兩件緊身網孔衫,綠軍褲,滿頭的金黃色亂髮,從上面望下去,像兩朵開過了頭就要爛掉的胭脂花。
他看見我,就招手,“下來吧,一起去覓食。我中午沒吃飯,餓呢。”
“我等會兒才能走。你們要不上來坐一會兒?”我看看錶,公安局的人說四點鐘來,現在剛剛三點半,大概還要一會兒。
“好啊,我們買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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