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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腳任意球極其刁鑽,正打在門框角上,發出“砰”的一聲大響。你早就不踢球了,你穿著黑色風衣,拿著公文包,站在高中校園的操場邊。“20年前,我看見一個人踢出了一記相同的球,然後向我走來,從那時我認識的你。”你身邊另外一條中年漢子似乎無意中說出這樣的句子。20年的流光突然從你身邊經過,腳踏車、磁帶、小妞、香菸、醉酒、打架、翻牆……然後是在大雨裡跑,穿襯衫的兩個年輕人,在大雨地裡飛快地跑,每一落足就濺起半人高的水花,他們大笑著跑,在雨裡輕快地跑,眯著眼睛縮著頭大叫著瘋跑。柔情似水,你看見了流光,你感覺到了時間之沙沉甸甸的重量和超越這沉重的手,它一直在你肩頭。
在每一個柔情似水的時刻,都有某個人突然駐足。一個單詞就是一整本書,一句歌詞就是一整首歌,可以慢慢思量。從序到跋,從序曲到華彩,那些個在水面上閃閃發光的字和音符。
我打不贏愛情
海明威說過:你打不敗一個人,你可以殺了他,但是你打不敗他。而我卻是打不贏愛情,我最終被愛情打敗了。
中文的不精確之處就在這裡,很多人會把這話理解為我被愛情所征服,變成了瞎子一般的情人(愛神教人盲目),可我想要表達的意思是我為愛情所擊潰,覺得我這樣的人一輩子都不應該得到任何形式的愛情。
在我很小的時候,當愛情對我來說還只存在於書本上的時候,我就知道了世間有那麼一個複雜的存在。記得我小學三年級的時候看《封神演義》,裡面說紂王為了取悅妲己,請她看活人為蛇群吞噬,砍開人的腿骨驗證她的話,我就覺得紂王對小狐狸是真的愛。
年少的時候,覺得愛情就應該是全心全意,而且得是那種瘋瘋癲癲的,甚至有點變態才對。
後來就到了自己操作的時間了。在十多年的時間裡,我榮幸地認識了六七位女士,蒙她們垂青,最長的一位陪我走了四年,最短的一位走了三個月。
我要說,我很感謝這些女士們。她們讓焰火在我眼中升起,使我覺得我的面板在燃燒,心臟在擊鼓,這一點並不難,關鍵在於光照、顏色、味道、風向,或者牙齒、手腕、腰以及瞳仁;甚至使對方和你一起大頭朝下,栽入愛河,也並非是什麼駱駝穿針眼那樣的難事,真正困難的是你們如何一日日地相處,這事很難,因而我很感謝每一位和我戀愛過的女士。
原初的愛,在你血液中為荷爾蒙加溫,在極短的時間內到達熾熱的程度。我毫不懷疑它燃燒時純淨的程度,因而我更不懷疑它那熾熱的溫度所帶來的傷害。從戀愛到婚姻,有如在酷寒的夜裡拿了一團燃燒的炭玩擊鼓傳花:每個人都需要那種熱量,但把燃燒的炭握在手中到達忍耐的極限時,卻只能把炭扔掉,下一家再拾起來。遊戲時間可能會很長,在這個過程中,炭的溫度會慢慢降下來。最後的那個人把炭拿在手裡時,它已經不再灼人地熾熱,而是持久的溫暖,因而可以永遠地握在手中。
我很感激每一位和我戀愛過的女士,她們中的任何一位,對下一位都是福音,因為她們已經承受了某種程度的燒傷,後來的人也就避免了這種命運。對於我來說,如果真的存在某種意義上的幸福,我個人的努力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只佔到一小半,付出更多的是那些被燒傷的人,她們以她們的智慧、容忍、心碎及淚水降低了我的溫度,教會了我如何與女孩子相處。
很多年過去了,更多的歲月還將過去。我一個人住,每天提醒自己早起,而且要記得買早點吃。我過段時間會去買張彩票,但中獎依然是在永恆的“下一次”。
我曾經在今年七月份以為自己無限接近戀愛過程的終點,但事實上這並不是真的。如果這個終點確實存在的話,那麼這個終點之前的過程已經漫長得令我無比厭倦。問題出在我自己身上。
我習慣把女孩子當成平等的人對待,把那些先人警告的話語撕得粉碎。我不覺得男人可以對女孩子指手畫腳,於是我就被指手畫腳;我不覺得人與人之間有隸屬關係,於是我就得習慣被背叛;我不覺得女朋友在身邊傾訴時看報紙是個好習慣,於是我所有認真的建議都被當成了某種冒犯;我不覺得中國人在眾人前對女友相貌貶多於褒有利於女性自信心理的建立,於是在培養出女友的絕對自信後我顯得又胖又蠢給人提鞋都不配。
慢慢地,我勾勒出一個完美的中國情人的形象:
他首先是個暴君,只習慣於釋出命令,習慣於怒吼,不習慣商量,他是主,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