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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避開了那個回答,施越張了張嘴,他們在一起這麼多天,她還從未發現他的尾指內側有一塊褐紅色的疤痕。
有點猙獰,醜醜的。
“怎麼留下的?還真有點醜。”施越嘟著嘴仔細瞧了瞧。
“剛抽菸那會兒,給讓菸頭燙的。”程毅從施越身上躺回了右側,擁她在臂彎中。
“怎麼不去疤呢?”
無論是哪的醫院,程毅都不愛去,剛入英國那會,他酗煙厲害,被菸頭燙疼時,他正靠在陽臺的椅子上看月亮。
只可惜,明明是同一個月亮,卻沒有在北京看得那樣有感覺。
那道疤起了水泡,程毅疼了好幾天,水泡沒了後,他就再也沒管過。
至於那枚戒指,程毅是在第二年登山的途中買下的,碰到了一位賣中古商品的商販,帶著刻刀,他比了比大小後,讓他刻了兩個英文字母。
那枚戒指,他戴了也有九年,當真只是簡單的遮掩那塊傷疤。
卻被很多女人看成了單身標誌。他想,之所以他能百花叢中過,片葉不沾身,大抵是因為她們都知道自己並不是程毅的終結者。
“留個教訓,抽菸的時候還真不能走神。”程毅淡淡回道。
“你在英國待了幾年?”他們開始了聊天,施越將床頭的燈按滅,又鑽進了他的懷裡。
“十年吧。”他說的很輕鬆,彷彿十年只是眨眼之間。
“比我待在北京還要久三年,待了這麼多年,怎麼不考慮留在英國呢?”無盡的夜裡,施越的問題越來越多。
一個地方待了再久也會厭倦,程毅回來的原因很簡單,厭了英國的工作和生活,也包括女人。
“北京到底是我的地盤,我也算落葉歸根。你呢?一個南方姑娘北漂,勇氣可嘉啊。”他其實想問得更清楚些,比如,為什麼要跟一個男人七年,是為了他留在的北京?
“在南京發展有侷限,我學的專業在北京會吃香一點。”她避重就輕,只回答她其中的一個想法。
“哦,這地方住了多久了?”程毅轉話題。
“兩個多月。”她悶著聲音。
程毅動了動唇,舌尖掃過一排牙尖,“是香港回來後搬的?”
施越抬頭,望不清程毅,她摸著他的紋身處,感慨,“嗯,回來後先住在酒店的,這房子是我好姐妹給我找的。如果我不住酒店,咱兩說不定還真就拜拜了。”
“可你卻找上門了。”
施越哼了一聲,“是你好吧!大晚上央人換房,真難伺候。”
“那間房我住了好幾個月,卻被你搶了,你還真是賴上我了。”程毅嗤笑,在她腰間摸了一把。
“講點道理好不好,我可是付了房錢的!”施越咬他肩頭,看他痛的吸氣。
他忽然想到那日衣服裡的港幣和紙條,笑道,“是!施小姐可愛付房錢了,敢情我那日的鴨子費最多值五百是吧?”
施越那日查了房費,港幣超了五千一晚,她包裡統共就六千元。為了扞衛自己的尊嚴,她下樓後找了好久的銀行才取到了錢。
她躲在被子裡咯咯的笑,細軟的頭髮把程毅的胸膛磨得又癢又舒服,“第一次嘛,我又不知道行價,程毅,別老說自己是鴨子了,只有老富婆才喜歡你這類的。”
“欠'操。”
施越有耐心和身心和他消磨,彼此嬉鬧時,施越攀在他胸膛裡深呼深喘,“程毅,謝謝你陪著我。”
程毅前進的動作頓住,這一刻,他恍惚感受到了身下姑娘的虔誠之心,她似乎將自己所有的美好都交付於程毅,再將千言萬語匯成了一句謝謝。
他緊緊摟著她,將顫抖的人撫慰平靜。
程毅何德何能,他們不過是,剛剛好遇見了。
作者有話要說:沒有遇見,哪來故事。
程毅早晨醒來時,身旁再次沒了溫度,他朦朧的大腦瞬間清醒了一半,睜開眼,還是一片熟悉的暗色。
身旁還殘有她的氣味,他輕扯了嘴角,想到昨晚她糯糯的聲音。
施越今天醒得很早,昨晚和程毅弄到凌晨才睡的覺,七點一過,她就再也睡不著了,側過身細細看了看程毅手上的那塊疤後,她便悄悄起了床。
他喉嚨有點乾澀,支起身子坐在床上揉眼睛,冰涼的觸感碰到面板時,他撤手一望,頓了幾秒,忽而笑了。
那枚尾戒,失而復得。
施越起床後在儲物筐裡翻了好一陣才找到了那枚尾戒,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