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猶豫地接起來:「陳碩,哪位?」「就想知道你到沒到。」我整個人震了震,聲音極力維持鎮定:「你怎麼知道我公寓電話?」「這並不難。」「想幹嘛?」「隔個太平洋呢,能幹嘛?」他這麼說,「況且要跟你這個美國時間搭調,還真有點磨人。」我稍微放鬆:「別說兩天不見就想我了。」「還真有點。」那邊低笑,「老頭怎麼說?」「恭喜你勝利,我快被解僱了。」「很好,再收拾行李來香港,我等你。」「你別他媽的胡說八道,我現在沒心情跟你攪合。」我大聲用英語罵過去。「不是胡說,我跟老頭子談過了,只是三千萬港幣他不買賬,他要換成美金,我就說你很值錢。」「承蒙你看得起,但我不是驢,不必由人倒賣,明天我就離開成業。」「你以為可以乾乾淨淨脫身?」他這樣說,我沒法反駁,「以前知道的太多,現在要輕易走,想都別想。」「你用三千萬美金替一個奴隸贖身?夠偉大的啊,簡直可以戴上光環成救世主了。你應該深入尚比亞貧民窟普渡眾生。」「陳碩,你別跟我講這些瞎七搭八的,我也沒空跟你開玩笑,我跟你說認真的。」「我也是認真的。」「你到底要我怎麼樣?」口氣已經不耐煩。我一字一句清清楚楚:「鄭耀揚你聽好,我陳碩現在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了,就像你剛才講的,隔條太平洋呢,你沒有義務也沒有這個資格管我。懂了嗎?如果你再打來,我會換號碼。這裡是美國,不是香港!」我甩了聽筒,拔掉電話線。其實我極少動怒,現在被鄭耀揚弄得很心煩。以後遇上打劫可以說:「別傷我,我值三千萬美元。」鄭耀揚遲早會害死我。洗個澡換了身衣服,去林肯中心的大都會歌劇院消磨時間,等出來後逛到噴泉廣場東側時已經是晚上十一點多了,剛要拐彎,就被人猛地拖住手臂,本能地去擋,從後面又上來兩個壯漢,一接招就知道是高手,他們一共大概有七八個,這樣的身手絕對不是普通打劫,我跑出廣場,他們一直追,追得很兇。直到無路可退,我停下來,試著跟他們談判:「嘿老兄,我得罪你們了?這還是藝術會場轄區範圍,火氣可別那麼大。」「現在說什麼都沒用啦,小子。都堵你一個月了,再不出現,老子腳底板都要生蛆了。」一個操澳大利亞口音的大漢對我陰笑。原來不是張守輝要滅我,我突然笑了:「你們是費斯特家族派來的人吧?」「腦子倒不笨。」有一個掏出槍來,靠過來抵住我的腰。「想我怎麼合作?」我微笑著表態,希望他那把槍不要走火。「去見先生。」他簡短地回答。然後我上了他們的車,像待宰的豬一樣一路被運到曼哈頓島上東區的費斯特家族豪宅。保鏢終於鬆開了手,蘭迪默。費斯特從容地向我走來,玻璃珠似的綠眼珠閃著不善的光:「本傑明陳,恭候你多時了。」「莉蒂亞好嗎?」我淡定地笑。「看來,你還真不是普通的絕情哪,枉費我妹妹對你的一片痴心。」他遞過來一杯威士忌,示意我坐下,然後問,「你打不打算娶我妹妹?」「費斯特家不是一向看不起黃種人嗎?怎麼,現在開通了。」「這你要感謝莉蒂亞,她的反抗精神令我們吃驚。」「你們妥協了?」「不是向莉蒂亞妥協也不是向你,而是向她肚子裡的孩子。」我站起來:「你說什麼?!」「當然,如果你有辦法說服她不要這個孩子,我們也絕對不會反對,因為費斯特家對於不高貴的血統總是排斥的,可我們同時也反對暴力和謀殺,所以,我們不會親手扼殺任何家族成員的骨肉,即使是個雜種。」蘭迪默用那雙沒有感情的眼睛透視著我。「我,考慮一下。」這個時候也不免有些亂。「考慮結婚還是考慮要不要這個孩子?」蘭迪默犀利地逼問,「本傑明,別以為你還有很大的餘地考慮,我們費斯特家可不會等到莉蒂亞的肚子鼓出來再來要求孩子的父親承認,這事不可能發生在費斯特,明白嗎你?」我說:「好,我娶她。」蘭迪默挑起眉毛:「什麼時候?」「隨你們。」他嘲諷道:「一個有色人種想透過征服女人來進駐費斯特,這可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有話在先,婚後,你沒有資格享有這裡的任何東西,當然,如果莉蒂亞不介意將她的那份送給你,我們是不會干涉你家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