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2章 花錢頂罪?做夢!(第2/2 頁)
,無論你是徐山還是徐三,都不影響,所以,等你徹底洗白之後,重新在大唐開始,相對來講,是一件比較簡單的事情。
那麼現在的重點,就是如果認了冒充台州參軍事這個罪名,會對你有什麼懲罰。
有個好訊息要告訴你,大唐乃是一個標準的特權社會,所謂的特權階層,就是官員,所以大唐對官員的處罰很輕,甚至在某種特定的情況下,可以用贖銅來解決,也就是花點錢,就可以抵罪,而且數量很低,我記得最高好像是罰銅一百二十斤……”
徐鎮川一看,頓時激動了,這是好事啊!一百二十斤銅錢,這才多少?一斤銅錢六斤四,一百二十斤銅錢還不到二十貫,這對他來說,簡直毛毛雨啊!這要是花點錢就能把這件事情解決,別說一百二十斤,就是一千二百斤,他也願意啊,大不了去找王胖子再賣他幾個劇本唄!
就在此時,久違了的張老師出現了,一張嘴,就讓徐鎮川的心一路下沉。
“唐朝律法確實在很大程度上對官員進行了保護,但是這些保護,具體不到主播小徐的身上。
具體來講,有八議,議親、議貴、議功、議賢、議勤、議故、等等,但是那都是針對死刑,只有犯了死刑才會拿到朝堂上討論,討論的結果,一般是罪減一等,說白了,就是死罪不用死,這對那些死刑犯來說,是救命稻草,但是對小徐來說,根本沒用。
剛才高義說的贖銅,是《唐律疏議》之中的‘贖章’,簡單來說,就是九品以上的官員以及官員家屬,如果犯了流刑以下的罪名,可以採用贖銅的方式抵償刑罰。
不過,他是針對官員而言!
小徐,你是冒充官員,你覺得,你有資格使用贖章麼?”
一句話問得徐鎮川冷汗都留下來了。
沒你們這樣的啊!剛剛說能花錢頂罪,結果轉眼就告訴你沒資格,幹啥?逗呢!?
不過現在也不是鬧脾氣的時候,他恭恭敬敬地問道:
“張老師,那您說,我咋辦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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