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 無官有罪,有官事發(第三更)(第1/2 頁)
張老師不愧是隋唐史的大家,見到徐鎮川的問題,立刻就有了迴音。
“在《唐律疏議》中有一條規定,是卷二名例的第十六條,具體內容就不跟你說了,咱們主要說和你冒充徐山有關的。
在這一條律法中說的明白——無官有罪,有官事發,聽用贖章。
什麼意識呢?就是說你沒有當官的時候犯了罪,但是沒有人發現,等到你當了官之後,才被人發現,根據這個罪名,允許你使用贖章,也就是允許你花錢頂罪。”
徐鎮川聽了,一陣無語,這個……好像……跟我還是沒有啥關係吧?我這個台州參軍事不是冒充來的麼?嚴格來說,不算得官啊?
張老師忍不住數落他。
“你這孩子怎麼這麼笨!?
你不是奉旨進京、領取封賞麼!?
你想,要是僅僅賞你點錢財之類的,還用你從台州跑到長安麼?
肯定要給你升官啊!
只要你升了官,就是正經的得官!
這不就是‘有官’了?
到時候你再主動承認冒充台州參軍事的罪名,這不是就‘無官有罪’,然後‘有官事發’,使用‘贖章’花錢頂罪,邏輯上嚴絲合縫!”
對對對,張老師你說的太對了!
徐鎮川一聽,這回總算是把心放到肚子裡了!要不說還得多讀書啊!你看看,就算是要鑽法律的空子,也得前前後後都明白怎麼回事才好鑽啊!要不然的話,還不得一腦袋撞在槍口上!?
張老師最是看不得他這個樣子。
“小徐,你也就是趕上好時候了,大唐的律法雖然是我國各個封建王朝中比較成熟的,不過和後世嚴密的法律體系相比,還有很多欠缺,你這種事要是在後世發生,你可沒有這麼好的運氣。”
是是是,張老師您教訓得對。
“另外我還得提醒你一點,大唐可沒有‘依法治國’的理念,說到底還是人治,這種時候,你這件事,如果按照律法來說,可以這麼辦,但是如果有人從中作梗的話,說不定就直接叛你個流放兩千裡,你也一點脾氣都沒有。”
徐鎮川一聽,心裡一咯噔,隨後突然福靈心至,直接就是一句:“所以,我得想辦法找個高官做保護傘?”
“叮,使用者大江,退出直播間!”
不是,張老師,您別走啊,我哪說錯了我?
這個時候高義又竄了出來。
“川子,你是真牛,敢和我們張老師這麼說話,你知道麼,我們張老師為人最是方正,最是見不得蠅營狗苟的事情,還找個保護傘?也就是你沒在華清,就你剛才那句話,張老師就敢不讓你畢業你知道嗎?按照我們張老師的原話,這樣的學生,絕對不能放出去危害社會!”
徐鎮川看了,一陣欲哭無淚,好吧,看來後世的高考制度還是公平的,幸虧沒讓我考上華清,要不然該給這百年學府抹黑了……
張老師雖然退出了直播間,但是他提供的思路,乃是現在最為合理的,徐鎮川也顧不得其他,就和高義討論起這件事真正實施的可行性。
最後的結果還不錯,可以這麼操作,但是,有幾個地方必須注意。
首先,時間問題,要想利用“贖章”脫罪,就必須得到新的官身,也就是說,他最好趕緊抵達長安,然後第一時間領取獎勵,升不升官無所謂,哪怕是平調,只要有了新的官職,就成。
其次,在這個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千萬不能在得官之前被認出來,要是早早被揭破了假冒參軍的身份,那就啥都不用想了,流放兩千裡,老老實實地服刑去。
第三,在這個過程中,爭取能聯絡上高官,至少也是能夠參加朝會的官員,非常需要他在有人作梗的時候仗義執言,最少也要保證讓徐鎮川得到使用“贖章”的機會。
總之,就是一句話——趕緊的,別浪,猥瑣發育,穩住,咱們能贏!
好吧,事情到了這一步,徐鎮川總算能夠安定一點了,有了方向,努力就好,總不會剛才一樣不安了。
不過,還有幾個問題要處理一下。
“老湯,你對徐三……嗯,就是我的以前,瞭解多少?”
老湯見徐鎮川沉默良久,正心裡發慌呢,聽了他開口,不由得精神一振,等到回過神來,不由得苦笑。
“小郎,我一直跟著徐山來著,幫他複習書判拔萃,幫他選官,幫他聯絡商家借款,對你的過往,瞭解真的不多。
不過,咱們在一起前往台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