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第3/4 頁)
關店,嬸子還在家裡等你呢。”
寬叔關切地叮囑他:“嚴儼,你也別留得太晚。把剪刀夾子歸置歸置就行了,反正明天照樣扔得到處都是。趕緊回家,明天有你累的。”
嚴儼乖巧地點頭:“我知道。”
嚴儼不想回家,魏遲相親的日子就定在這個晚上,這個時候,他應該正和那位據說樣貌不錯的女孩坐在咖啡店裡聊天。對方家庭恐怕真的很著急,把初次見面定在這個時刻。這一年的大年初一恰好是情人節,如果雙方今晚見得滿意,那麼,在這樣一個甜蜜而喜慶的日子相約再度見面,就顯得十分浪漫而有紀念意義。
戀愛半年,籌備婚禮半年,到了來年的春節就可以擺喜酒辦婚宴了。魏遲的手腳如果再快一些,年底就能抱上小寶寶……一切都是嚴儼無聊的揣測,魏遲信誓旦旦說,只此一次,下不為例。可是,嚴儼不願獨自回去面對空蕩蕩的屋子,屋子太空不好,容易讓人七想八想,想多了就要出問題。
終於連最後一個客人都推門走了,夥計們拖著疲憊的步子招呼著相繼離去,只剩下嚴儼一個人站在燈火通明的店堂裡,收拾著散落在各個角落的髮夾和梳子。
老闆娘懸在門框上的風鈴清脆作響,這個點還有顧客上門。
“打烊了,明天來吧。”嚴儼頭也不抬地回絕。
“我想……把頭髮燙卷。”
嚴儼直起身,門前站著笑笑。表情漠然彷彿傀儡一般的女孩,穿著她媽媽喜歡的鵝黃色毛衣,又黑又直的長髮自肩頭披瀉而下。她的眼圈是紅的,眼眶裡還有沒擦乾的淚。
“我出來透口氣。”她坐在鏡前面無表情地說,“他們逼我和他交往,就是上次那個,每一個話題都聊不了兩三句的那個。因為我年紀不小了,應該要結婚了。另外……他家有兩套房子,工作也穩定,兩家的父母都認識,知根知底。就這樣。”
嚴儼心疼地看著她眼中的淚水慢慢劃過臉頰。
“我說了,我不喜歡他,我們沒有任何一點能夠交流的話題,我討厭看到他的臉,我看到他的簡訊就想扔手機。他們說我小說看多了,世界上沒有真正純粹的愛情。結婚跟愛情沒有關係,如果再過兩年我還沒有結婚,我們家就會被鄰居議論,在親戚面前也會抬不起頭,誰都知道他們生了個嫁不掉的女兒。所以,我必須結婚,不論是跟誰,是個男的就行,哪怕結婚之後再離婚。可笑……”
嚴儼自背後將她的頭髮分成兩股,向前堆在臉頰邊,認真審視著鏡子裡的她:“給你燙個梨花捲吧,先把髮梢修一修,頭髮下半段打卷,髮捲向內,卷得大一些,會顯得臉小。你面板白,要不要試試染成自然色,帶一點點紅,會很漂亮。”
“好。”她試圖彎起嘴角笑,淚水卻掉得更多。
嚴儼抓過鏡臺上的紙巾盒塞進她手裡:“別哭了,快過年了,要高高興興的。”笑笑用力點頭,勾起的嘴角沾上了頰邊的淚:“像你多好,一個人在外邊,沒有人會催你結婚。”
嚴儼苦笑著搖頭,怎麼會沒有?
都活在這個世上,世俗觀念到哪裡都是一樣。父母不在身邊,還有寬叔,寬叔不提,還有七大姑八大姨這些熱心腸的親朋好友,再不濟,那些常來店裡打毛衣的阿姨,坐在居民樓前曬太陽的婆婆,進進出出時,都要好心好意關懷一下:“嚴儼啊,有女朋友了吧?該有了……”
那樣善意的目光你走到哪兒都逃不掉。看吧,那麼肆無忌憚的魏遲都無可奈何地被押著相親去了。世俗的威力何其巨大。
人是活在他人的目光裡的。男女在光天化日下的相擁接吻是值得祝福的美好圖景,而他和魏遲在角落中哪怕一次的指尖相觸都是不為世情所容的叛逆。什麼是正當,什麼是不正當,不是經法律審判,而是由世人公裁。婚姻,家庭,生活,與是否相愛無關,與是否快樂無關,與是否幸福無關,裁決條件亙古唯一,是否符合世俗。
不存於世俗,即為大逆不道。
洗頭,吹乾,上藥水,向來寡言罕語的女孩彷彿換了一個人,滔滔不絕地說著深埋在心底的那些委屈與不甘。相親物件的無趣,父母以愛為名義的專橫,周遭那些看不見的壓力。
“只要是男的,大學畢業,有房子,有工作,夠了,他們就可以高高興興地把我推出去了,管他是二婚還是有病,這年頭,結婚就是這麼現實。呵,找工作還要再看是不是合適。”
最後,她坐在鏡前,淚流滿面:“我爬到窗臺上,跟他們說,再逼我,我就死給他們看。我爸爸哭了。他覺得女兒沒有男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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