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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條道路。”
“你不要說了。”他語氣懇求道,眼睛大睜著,淚痕留在臉上泛光,眼淚大顆大顆滴到我本子上,染出一團一團的淚漬,“別說了。”
我閉上嘴。
他握著我的手不安的捏著,渾身發抖。
我將頭抵到他肩上,“我好愛你。”
他不抬頭,無聲地落淚。
“臥槽,你別哭啊,像我在欺負你一樣,”我用手去擦他落在我本子上的淚漬,看到自己手上戴的那戒指,心中莫名難受。
“什麼時候輪到你欺負我?”他輕笑。說罷把拿著筆的手蓋到我手上,大拇指不停擦拭那戒指,未幾又用筆在我無名指上寫下‘我好愛你’。
寫好後棄筆而去,頭也不回出了教室。
我幼稚嗎?我只初二而已,就戀愛了,還同性,還虐戀。
我也覺得自己噁心。
但不是我的錯,是陳學凱的錯,是他先對我好的。我喜歡上他了沒錯,但我是無辜的。
晚上他幫我洗衣服,我從背後抱他,並告訴他一直很喜歡他這樣抱我。
他沒答話,任憑我貼著他。
週六我跟他一起去上課,我坐在旁邊看他學。下課之後和他在落地窗前接吻,樓下是川流的人群,不耐煩的鳴笛聲,還有我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建築、綠植和十字路口。
他問我是不是初吻,我說是。
晚飯我們又吃的肯德基,我和他在桌下牽手。
晚上他在我床上睡覺,側身將我摟著,說了些‘我愛你’、‘晚安’之類的話便睡著了。第二天早上睜眼便見他盯著我看,我抱著他,朝他笑笑又閉眼睡著了。
周天我們睡到中午一點過,我早就醒了,不想起。
起床之後我匆匆趕了一篇週記,下午交了這篇。
晚飯是陳學凱從校門外買回來的蓋澆飯,我把肉沫茄子裡面的肉沫用勺子舀到他碗裡,他盯我一眼,“你又變回民了?”
“肉沫裡有肥肉。”我一本正經點點頭,“膩嗎?”我問他。
“不膩。”他搖頭道,把小炒肉的肥肉和瘦肉分開,瘦肉夾到我碗裡,肥肉和著肉沫吃。
晚上我睡的迷迷糊糊,聽到他下床的聲音,幾秒後又聞到他身上的味道,他湊到我耳邊說‘晚安’,又在我嘴上輕輕啄了一下。
早上剛亮燈他就把我叫醒,我倆趁大家都還睡著,牽著手去教學樓。一路上沒幾個人,一路上便可以不鬆手。
上自習時他藉口上廁所出教室,我也跟他出去,躲在攝像機監視不到的黑暗角落接吻,幾分鐘後又若無其事回教室上自習。
放學時我們故意留到很晚,等大家都走完了又可以牽著手回寢室。
我們擠出所有能相處的時間牽手接吻,所有動作都躲躲藏藏。
我流水賬般的生活似乎因為這些小小的動作而有了期待。
於是我在溫水般的生活裡迎來了沸水般灼人的那一天。
他的床已經收拾乾淨,只剩下床板。他的衣櫃已經空了。他床下的鞋已經全部收走。他的洗漱用品也被他母親收走。
他母親看到他手上的戒指,說‘你個男人戴什麼戒指’,他不耐煩地叫他媽別管。
我和同學送他到校門口,他藉口要上廁所,把我帶到廁所邊流淚邊和我接吻,說‘我愛你,再見’。
於是他走了,再沒回來過。
如果不回來,為什麼還那麼真誠地說愛我?
為什麼我會像白痴一樣等你一年又一年,等到忽視身邊所有的美好,困在和你的那些細節裡?為什麼我那麼不甘心就這樣不了了之?為什麼我神經病一樣每個週末都去那個培訓中心?為什麼直到二十年後我都還記得你笑著等我吻你的樣子?
我真是瘋了,又賤得很,想要忘記卻偏偏記得更清楚。
後來談了不知道多少次戀愛,還是會想起你說‘我愛你’時候的語氣。
我瘋狂地尋找,卻找不到能與之媲美的那三個字。
待我再長大些了,蘇林看著我戴在脖子上的項鍊,拿起上面套著的戒指端詳,問我‘我真的無法取代他嗎’。
於是在那一個霧濛濛的陰沉天,它從朝天門大橋上落到了滾滾江水裡。
再也沒有一模一樣的戒指,讓我一分錢不出卻花費多年光陰去等待。
作者有話要說:
☆、第十六章 有沒有人曾告訴你
在陳學凱離開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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