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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準走,”他緊緊擁著我,緊貼我,彷彿與我黏在一起,“不準走,說清楚。”
我唯一能做的是抱著他,像他能給出的擁抱一樣,儘管已經被他擁得無力。
“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會喜歡我?”他不停地提問,“什麼時候開始喜歡我的?”
我給不出回答,因為我像他一樣想問自己這些問題,為什麼會是一個男人?為什麼是陳學凱?為什麼會喜歡?到底什麼時候喜歡上的?我到底是怎麼了?大腦根本無法轉動思考。
“我喜歡你,真的喜歡你。”我一直重複,邊哭邊重複,“我不知道,我真的喜歡你,我不知道為什麼。”
我抱著他哭,咿咿呀呀亂說了一大通,連我自己都不清楚自己說的什麼。
他只沉默聽著,緊緊抱著。
後來我倆的擁抱是怎麼停下的我忘了,我是怎麼做完教室清潔的我也忘了。
只記得那天晚上他牽著我手回寢室,他的手溫暖,穩穩地攥著我,一直走到寢室大門才放開。
翌日早上我醒來,第一件事就是檢查手上的戒指。
它還有恃無恐地戴在我手上。
作者有話要說: 陳學凱你真是我的大哥。
☆、第十五章 明知你要走
在喜歡上陳學凱之前,我不知道自己喜歡男人。在喜歡上他之後,我不知道我還會不會喜歡男人。畢竟誰也不知道一生之中會愛上幾個人,會愛得多深,會記多久。
有一段時間我會把鄭辰逸錯看成陳學凱,有時候想叫鄭辰逸卻會喊成陳學凱的名字,這是在二十年後我都還在犯的錯誤。
到現在我並不想去考慮到底我更愛誰一些,因為陳學凱再也不會出現在我的生命中。
如果他又出現,我是說如果……算了,沒那種如果。
我無法在他和現在的愛人之中做出選擇,更不想去選擇。
我跟他告白之後,我們的日常比往常更輕鬆了。
我幾乎能看懂他眼神所說的話。
他如果一直盯著我,在我看他的時候勾起嘴角微微一笑的話,那就說明他想我吻他。他如果牽我的手,把我手拿到眼前看看那戒指,那就說明他只想我把他牽得更緊。他如果來問羅喻題,並且一直心不在焉,那就說明他想跟我說說話,聊些有的沒的。
那個星期他最後一次週末留校,我和他一起留校。
那是我第一次放棄回家的機會。
母親電話裡問我為什麼不回家,我說很重要的朋友要走了,就是那個很好的哥們。
週五的晚上,教室裡只有幾個人。我坐到後排陳學凱旁邊,其餘還有幾個同學聚在一起聊天。
他在桌下牽我的手,戒指蹭到我手上,卻帶來一種無比心安的感覺。
我一隻手被他牽著,一隻手想做作業,但只剩下左手。
“我要做作業。”我說道。
“你下午都做得差不多了,只剩一個週記明天再寫吧。”他拉著我手不放,手指扣進我指間。
“明天去哪裡?”我問他。
“我去上課。”他說的是街舞。
“嗯。”我點點頭,“我能去嗎?”
“嗯。”他把我手放到自己腿上,像抱著玩具一樣。
“那你讓我今天把作業寫完。”我說著要把手抽回來。
他死死攥住,“明天過了還有周天。”
“周天下午就要交作業了。”我擔心道。
他還是不肯鬆手,“你念我寫。”說著把筆拿起,把我空白的週記本奪過去。
我無奈答應了。
“前天那些人是你叫的?”我突然想起。
“嗯。”他彷彿不太情願回答這個問題,輕輕點頭。
“為什麼要找人打他們?”我問道。
“打了他們他們就不敢再來找你麻煩。”他說著,靠到桌沿,手裡的筆輕輕轉動。
“你怎麼知道他們要找我麻煩?”我問他。
“你發小說的。”他表情不耐煩,道,“你到底寫不寫週記啊?”
“寫寫寫。”我討好道。
“第一排,正楷,居中。”我笑著下達命令,“題目:致我遠行的朋友。”
“要求多。”他笑道,但還是順從我,一筆一劃在本子上寫得認真。在我記憶中他就沒做過作業,這次終於正兒八經拿起筆了,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