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第2/4 頁)
不對我抱有希望,反正他看我的眼光從來也都是無可奈何的樣子。
不嫌棄我的只有潘黎和鄭辰逸。他們很好,直到現在我都是這樣覺得,他們是我童年乃至人生最友好的伴侶,儘管我曾那麼愚蠢的傷害過他們。
在我的印象裡,小學一年級除了討厭的老師外還有霧濛濛的清晨。我和潘黎、鄭辰逸三人常常在教學樓外面的花壇外玩‘冰激凌化了’的遊戲,因為晨霧和遊戲的關係,我們從來聽不見上課鈴,每次都是呂老師拿著黃色的刻度尺出來將我們趕回去。
與他們的遊戲是幸福的,躲避老師的‘戒尺’也是幸福的。
但幸福是短暫的。
時間一長,我與鄭辰逸的差距就越明顯。之前也說過,他是受歡迎的,無論是男生女生都喜歡圍著他轉。
傲氣的女生霸佔了一個栽種著指甲草的花壇,要跟女生競爭的男生們則霸佔那花壇旁邊一個光禿禿只生雜草的花壇。小學時期很奇怪,男生總是爭鬥不贏女生,女生們又通常為了某個男生內訌。這與‘男人征服世界,女人征服男人’的成人規則恰巧相反。
我就是折中派,我不怎麼在乎花壇,更不在乎指甲草。女生們爭奪花壇無非是想要一個能坐下的地方和能塗到指甲上的花瓣,男生們爭奪花壇無非是為了跟女生挑釁。我兩者都不怎麼需要。
於是就出現了這樣的景觀:我站在離花壇十米來遠的通告牌前,鄭辰逸帶領著一群男生蹲在光禿禿的花壇上,偶爾幾個男生跟女生們抓打,潘黎則穿著長裙站在花壇旁邊,和我一樣,不加入男生,也加入不進女生。
我望著打鬧的人,潘黎望著鄭辰逸,鄭辰逸的目光不知放在哪,每次我目光移動到他身上時,都能巧合地與他的視線相撞,不過那時候我們已經陌生許多了。
我不是沒羨慕過,甚至非常嫉妒,不過內心的掙扎並不代表我也得去和他們扎堆。我喜歡人群,同時又討厭著人群。我無法像鄭辰逸那樣被眾人捧在中間,我只能作一名旁觀者一言不發。
至於潘黎,她是漂亮的,她是我眼中最漂亮的同學。她的母親和父親在她兩歲時候就離婚了,母親愛打扮,把她打扮得也很好。然而漂亮的外形卻被老師說成是‘妖怪’,女生們也討厭她。
諷刺的是,那時候的老師追求樸素,卻在無心又狠毒的話語中扼殺了很多美好。女同學們討厭老師口中的‘妖怪’,只是因為老師說她是‘妖怪’,從不睜開自己的眼睛去看看別人有多美。
潘黎是這畸形現象中的一個犧牲品。
作者有話要說:
☆、第三章 不過幾個小學生
鄭辰逸很優秀,兩道槓。男生中唯一的中隊長。其餘帶槓的全是女生。
小學二年級,我仍然孤僻,甚至學起來更加費力。同齡人一次能搞懂的東西,我要重複三到四次才能弄懂。老師也很苦惱,甚至很生氣。
記得有一次呂老師教劃分段落,她說,‘句子前端空出了兩格的,就是一段的開始’。但是我怎麼會知道兩格是多大?語文書每一行字前面都有空白,夠寫兩個字了吧!
於是我的語文書上每一個句子前面都標有數字,呂老師看到,我又被留堂了。之前說到的那個一年級的同桌,比我還小半歲那個,也和我一樣,他也不會分段還跟著我劃。
我們留在呂老師辦公室裡,呂老師讓鄭辰逸教我,自己則去教那個男生。事實是,鄭辰逸講得比她好懂,不,準確的說鄭辰逸並沒花費多少口舌作解釋,他只是為我示範了一遍,向我指出了幾個該劃段落的地方,我便懂了。
向呂老師交差之後便跟鄭辰逸一起回家,我們住在同一個小區。那些他的朋友,我的同學,坐在他家樓下寫作業等他。每當看到那幾個趴在地上的身影的時候,就是我該和他道別的時候。
他會問我‘去我家寫作業嗎’。
我會回答‘可能我爸媽不會同意’。
然後他會想辦法說服我到他家去給我父母打電話,我會猶豫半天,但一般我都是屈服那個。
到了他家我按照慣例給我父母打電話,不過爸媽善解人意,他們得知我是在鄭辰逸家裡便不多說什麼,只是囑咐我要早點回家吃飯。
然而在他家裡並沒什麼好玩的,做完作業之後他的那幾個朋友就扭著他要玩變形金剛。我就是負責看的那個。我坐在鄭辰逸書桌前的椅子上,幾人在地板上玩,我居高臨下的看。
鄭辰逸家裡有很多玩具,變形金剛的盜版小人也是其中之一,那時候女生都有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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