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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從上高中開始,蕭然就沒有了舉著冰激凌在街邊邊吃邊走的經歷了,那似乎成了女孩子和兒童的專利。但是不得不說,口味這東西很大程度上不會跟著年齡變化走,蕭然自認現在也依然喜歡這香香甜甜的東西,只是……為了顧及周圍人的眼光吧,畢竟二十來歲大小夥子還舉個色彩繽紛的甜筒在街上邊走邊舔,徒惹人側目。但是在這裡……
蕭然轉身撲向冰櫃,用帶著輕微倫敦口音的英語開點,“我要蛋卷做底,草莓、芒果和香草味的。”蕭然點完,轉頭看林晰,“你呢?”
“榛果、咖啡和杏仁。”林晰點的那叫一個溜,看來也早就醞釀好了。
然後倆人從冰激凌店出來,一人舉了一個色彩繽紛的大號冰激凌,相視開懷。不,這一點都不滑稽,兩個大男人舉個甜筒招搖過市怎麼了?剛剛從冷飲店裡買冰激凌的可不僅僅是他們倆,人家夾公文包、西服革履的精英大叔都樂不顛兒的舉個甜筒邊舔邊走了——這就是文化差異。
倆人邊吃邊逛,也沒什麼方向目的,走著走著,遇到了某一地鐵出站口,林晰看了看那門口川流不息的人群,抬手看看錶,已經過了早高峰,中午還沒到,轉頭看看蕭然,“你一定沒坐過,走,我帶你去坐地鐵。”那語氣,說得好像紐約地鐵是多麼稀罕的東西似的。
買了兩張一日通,在蛛網般的地鐵中,蕭然被林晰拉著進行地鐵初體驗,在轟隆隆的噪音中上上下下換過幾次車,在狹長被塗鴉的走廊通道里也穿梭過幾次,然後林晰坐在硬邦邦的革面長椅上問蕭然,“感覺怎麼樣?”
蕭然聳聳肩,“嗯,其實也沒什麼特別。”代步工具而已,他沒覺得坐梅賽德斯就會很舒服,也不會覺得坐地鐵就渾身難受,“沒有紅綠燈,挺方便的。”
林晰笑著揉蕭然的頭髮,他的小王子在某種程度上也挺好養的,是不是?
林晰挑了一站下車,用他的話說,已經下午一點了,需要找到個地方吃午餐。這裡正對著頭頂上是聯合廣場,也算紐約城裡比較熱鬧的地方,這附近有幾家不錯的小館子。出了站臺,走在長長的地鐵通道里,一如既往,這裡有各色街頭藝人在賣藝,蕭然今天已經看了足夠多的街頭藝人,水平當然有很好的,可大多數也屬意境般般水平,不值得一而再、再而三的為他們駐足。蕭然心裡是這樣想的,但他真的、真的沒有想到,他竟然在這條普普通通的十步寬塗鴉地下通道了,遇到了一位驚世天才。
最初,蕭然隱約聽到了遠處傳來的小提琴聲。距離太遠,走廊裡的聲音又太雜,尤其混著旁邊一個黑人薩克斯手,所以蕭然能聽見小提琴聲音已經純屬不易,可就是這一耳朵,在這種混雜的環境中蕭然被那一聲高絃音的穿透力輕易虜獲,幾乎在下一刻,蕭然拉著林晰向聲音出處一路小跑過去。
那是一箇中年流浪藝人,頭髮已經斑白了,穿著卡其布的工作褲,上面一件隨性的墨綠色T恤衫,一頂低低的鴨舌帽扣在頭上,似乎唯有那把琴在地下通道的燈光中,散發著一層攝人的光彩。那流浪藝人身前地上扔了張報紙,上面甚至連二十五美分都沒有,是剛來,還是沒人施捨?但蕭然的眼中此刻已經全然沒有看到那些細枝末節,他靠在走廊牆上的另一側,閉著眼睛聆聽,那琴音含著濃厚的感情,帶著浪漫主義的熱情和灑脫,似乎也有古典主義的和諧與含蓄,一種無形的力與美就在琴音中流淌,充斥著這一隅空間。
蕭然的樂器專長是鋼琴,小提琴也會,但技藝就屬於不入流那種,但這不妨礙他對於小提琴的音樂鑑賞,而林晰,他不否認那曲子確實挺好聽,但他也無法理解蕭然在聆聽時那幾乎近似崇拜到虔誠的表情。
一段曲子終了,那藝人面前的報紙上被零星的扔了幾個硬幣,都是剛剛路過的人匆匆拋下的,談不上什麼尊重,但比起蕭然這種站在這兒一個勁兒的聽,卻還一塊錢都不給的,似乎蕭然的表現更過分一點。趁著‘中場休息’,林晰要掏錢包,卻被蕭然制止了,“不,丟錢去才是侮辱,那是帕拉曼大師。”蕭然激動又肯定的說。
“誰?”林晰看起來很困惑。
“當今世上最富盛名的小提琴演奏家,世界級的大師!”蕭然的眼睛發亮,是的,他認出他了,不管這位盛名於世的大師為什麼腦抽的跑到紐約地下鐵通道偽裝街頭藝人,是體驗生活,還是為庸庸世人無私奉獻什麼的,他真實就在站在蕭然十步遠的對面,蕭然第一次如此近距離的接觸到這樣一位久負盛名的大師,激動得幾乎難以表達自己的感情。
蕭然知道林晰是個樂盲,所以只用了最通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