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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年不算有交換,只是從學校小食部買東西,交換來吃。」
「交換了什麼?」
「你還記得嗎?」
「我請你吃了香腸,你請我吃雞翼,比我給你買的香腸還貴一元。」
「真的? 我怎麼就吃虧了?」
(T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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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秦暮楚》08
…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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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你的。那麼久的事,誰還記得。」秦招想,他這半年來跟什麼人睡過、賺過幾多錢,自己也記不清,更何況是小學二年級的事。他說服自己人應該忘記。拋開一些東西,身體變輕了,才能跑。在跑的時候有些什麼東西掉入自己的揹包,變得太重,又要停下來,靠住樹木坐下,執拾揹包,把多餘的東西都丟去——沒有一絲不捨。
會不會有人能夠一直背著現有的東西,跑、跑、跑,而從來不拋棄? 也許有的,但前提是那些人揹包裡的東西永不能增加,而那是不可能的。開電視,每天有新產品上市,廣告裡的孩子男人女人都散發著莫名的吸引力,使那件平平無奇的商品彷佛也鍍上無限光華,必須被人買回家,放上神臺供奉。上網,有數不盡的廣告網頁彈出來 ; 上facebook,你有時發現自己被add入一些宣傳消費品的page,裡面一張張圖片都在秀著最新的產品與跳樓折扣。
幾乎是一張開眼,便被逼吸入新資訊,不夠一天揹包裡的資訊量就飽和。睡完一覺醒來,前一天吸入的資訊已混成一團,或流失於夢中,或藏於記憶深處,或像水龍頭裡流出的清水般,未及被人以容器盛下,就匯入洗手盤底中央的洞口,流入一般人未能見到的渠道中心。
秦招很習慣這種吸收—忘記的本能,漸漸發展出一種技能 : 吸收—拒絕記憶。鋪天蓋地的資訊與記憶像一幅幅水簾,他裸著身體穿過每一幅水簾,水打在他的身體,順面板滑落到腳邊,鋪成一條水路。那些是供人踐踏的資訊,還沒人讓人遺忘的資格,因為人甚至無法記著它們。
「升了小學三年級,我們交換了什麼生日禮物?」秦招問。
「好似是生日卡。小學四年級是信件,都是手寫的。你每個月總花光零用錢,我家又沒給我零用錢,每天只有五元、十元左右,都是窮光蛋——但現在我們去餐廳吃個飯,都要花上廿幾三十元了。」
「五年級時呢?」
「好像是食物……或手製的東西。我說過我喜歡收到食物,沒什麼比食物更實在了。吃進肚裡,摸摸微脹起來的肚子,輕輕一壓下去,能感到食物停留在腹中。手製的卡片或信件也實在,過許多年後還在,能時時翻看。然而物件往往脆弱 : 像手機,花三四千元買一部新手機,用不夠兩三年就摔壞了,拿去tray,只換來二三百元,還不及當初價錢的十分一。愈昂貴的產品,愈容易貶值,幾乎是從第一天得手開始,它的價值就在下降。然而手製的東西不同,它們第一天誕生,就沒所謂價格,放到任何地方去都不會有人想買下,只能送給一個特定的物件——就是你在製作那東西時所思念著的人。到十年、廿年後,那東西還不會降價,因為它本身就無價,卻在贈與者跟收禮者的心裡有特殊的地位。」
「你太認真。」秦招乾笑幾聲,也轉過身來,背對著楚暮。然而,又生起一股衝動想看楚暮現在的表情,卻怕一旦對視,對話便會終止。還是見不到更好。那些人去教堂告解,也是見不了神父的顏面,因此才能暢所欲言。
「好多人都這樣說。」楚暮的聲音平穩而低沉。
「六年級呢?」秦招轉了轉身子,改而平伏在床上,側著半邊臉壓於枕頭上,胸腹至臉受到壓力,人成了躺在罐頭底的一尾扁平的沙丁魚,卻有種說不出的安心感,不用擔心枕邊人下一秒會撲過來,用散發體臭或肥胖的身體覆上自己的背——那是危機,又是刺激。
「你都忘得一乾二淨,我胡吹個答案出來,你也不知。」
「系呀。你不記得,就亂說個答案打發我。」
「我不講大話。」
「這句我記得,你小時候講過。你就是老老實實,沒聽過『忠忠直直,終須乞食』嗎?」
「然而做個乞丐,得閒在這面牆寫幾個大字,得閒又去這條行人天橋拉個二胡,求人施捨我幾塊錢,自由自在,不好嗎? 也不用交稅。」楚暮一到了夜裡,心也誠實,得到宛如告解的自由,將平